第720章 漠飞说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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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红尘,我们谁都主宰不了上天注定的命格,但命运,却始终是自己改变的。三叔与我们共谋,终于把全世界与他有联系的大佬一网打尽。

我十分震撼,他竟然能号令那样多的大佬,并平衡彼此的关系。所以他说“若非他自愿,否则那边的人对付不了他”这话一点儿夸张的成分都没有。

只是,他得到了自由身,却抵不过上苍的惩罚,他的病终究是越来越严重。他总用一句话自嘲,“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他说上半生他作恶太多,把余生的福报都用光了。

对于死,他有种超凡脱俗的理解和透视,他十分平静地等死,不再挣扎。

但我不平静!

三叔因为救诺诺而病入膏肓,决定在老宅子里度过余生。我看到了欢颜的无能为力和痛苦,她一直念及三叔救她和诺诺的恩情,想要报答他。她是个感恩的女人,又因为三叔那满腔爱恋而觉得亏欠,所以她始终活在一种自责当中。

比起三叔,或者比起身边任何人来说,我都是幸运的。有个爱我的妻子,还有几个精致如玉的孩儿,人在幸福的滋润下就会变得很温和,会想得更多,更远。

本身我和三叔习性相近,彼此间更多的是争斗和较量,对于生死的理解也跟他差不多。我也觉得人终究有一死,早一点儿,晚一点儿的差别而已。

但欢颜不这样理解,她说三叔这一生太过凄凉,走了他不愿意走的路,种了他不愿意看到的果,这一切都因为当年族人的争斗。否则他会是另外的命运,会有与现在截然不同的人生。所以这是我们大家欠他的,如果可以,她情愿用自己的命换他余生的岁月。

我问她,如果把命都换了,那我的余生怎么办。

她笑说,“我为你生了这么多孩儿,余生你不会寂寞了,如果死了,我就在黄泉路上等你,不喝孟婆汤,不过奈何桥,你一来就能看到我。而三叔,他来去可能都是孤零零一个人,所以让他活得久一些,最好走在我们后面,那么他来时就有我们作伴了。”

欢颜这话虽然是假设,但却令我难受了很久。她心里始终藏着一份不足为外人道的情感,是专门给三叔的。不是爱情,但却超过了友情。

我无法去左右她的感情,因为当年她最需要呵护的时候,我却给了她折磨。也就是这个时候,伸出援手的是三叔,他把能的范围里的所有温柔都给了她。

人是一种很感性的动物,记不得锦上添花的美好,但一定记得雪中送炭的温情。所以欢颜记着三叔那份情谊虽令我纠结,却也是情理之中。

我觉得,只有想办法留下三叔的命,才能让她慢慢淡忘他的好。我们的余生还很长,她可以有足够的时间来偿还这一切。

其实三叔有个孩子,就是当年商颖剩下的浩辰,她欺瞒了所有人。

浩辰和他的肝源还很配,但他死活不愿意用他的肝来续命。以他的话说,他十多年都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又哪来的资格用孩子的肝来续命?

但这不是主要原因,我觉得他是不想活了,因为他放弃了对欢颜的追求,那股子劲没了,就变得生无可恋。

至于一个硬生生闯进他生命里的孩子,他根本不知道如何去疼爱。浩辰的存在,可能仅仅是能继承他所有的家业而已,别无其他的意义。

我不得不承认,三叔对生死的淡漠实在超凡脱俗得很,我根本做不到。可能人一旦拥有太多,就变得比较贪生,也比较贪婪,总想活久点,多享受一些这世间的繁华。

欢颜讲得多,若非是秦家当年太冷漠,三叔不会落得如今这般等死的境地。以他那逆天的本事,这人世间哪一场繁华风景他抓不住呢?

最主要,若非他的成全,我和欢颜不会如此幸福。所以我们大家欠他的,我来还!

洛小七这个名字,早在三叔摧毁黑市器官交易时我就关注了,因为她的血和我们秦家的血一样,是稀有血型。

最关键是,她当年就是因为肝源和三叔匹配才被薛老头子盯上的。只是三叔这人很诡异,他能坏得淋漓尽致,也能好得莫名其妙,他直接就放过了她。

但这个女孩儿,我一直记得。

所以在三叔等待死亡的时候,我千方百计找到了洛小七,她竟和欢颜是一个县城,两人所在的地方紧紧相隔七八十公里而已,令我对她又多了几分亲切感。

我把她约在了我为欢颜建造的桃花源里,这是在当初认定欢颜是我妻子不二人选时决定的,因为看到书上说桃花象征着爱情,我也不知道要如何对妻子才叫好,就策划了这样一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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