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雄鸡一唱〔十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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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风愈来愈烈,渐渐已将那一线阵地的战壕上空的浓烟催散了。

李云聪喘息着停下手来,就在刚才,对方扯着他肩头的同时,他连续捅了十几刀,直到现在,感觉对方的力量开始消失,他才敢停下。浓烟散去,他看见躺在地上的,便是一个蒙古鞑子,硝烟的味道掩盖了对方身上的膻腥气味,在对方的后脑,嵌着的是他刚才掷出的那柄工兵铲,有三分之一的刃,已劈入对方头壳,但李云聪乱跳的心头,却很清楚,如果刚才自己慢上刹那,对方那可怕的力量,绝对能在他死掉以前,把自己弄死。

他讨厌这样的选择,拼命的选择。

踩着鞑子的后背,用力拔出那柄工兵铲,他却不得不面对另外的一个选择。

因为他等待的吴全义,在浓烟散去以后,就在他的前方二十米左右,吴全义和另外两个七连的学生,背靠着背,端着上了刺刀的遂发枪,只面对着前后两个蒙古鞑子。而七连其他的人,大抵情况也是类似。

这些蒙古鞑子,就是刚才被一连一排的手榴弹炸过去,战马被惊把他们甩飞的倒霉蛋,当然他们相对来说还是幸运的,因为有更多的蒙古骑兵再也爬不起来,被战马当成投石机上的石弹一样甩出来,那可不是一般的力道。

而且,这四五十个没有了马的蒙古骑兵,不用去面对已完成整队和重新装填的一连、二连——相比于肥球那三百个血性汉子,取得了喘息空间的一连、二连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轮射,给失了速度的蒙古骑兵示范着什么叫精锐步兵。

但这五十人左右、失去了马的蒙古骑兵,却要比那些躲在马后或是企图和那两个连的学生对射的几百个蒙古鞑子让人头痛百十倍。因为正如丁一与吞哥儿双方统帅所判断的情况没有什么区别,近身,雷霆书院的学生。压根就不是对手。

而且这几十个蒙古军兵,就和第七连混在一起,根本就无法以齐射来解决他们,滑膛枪年代只有排队枪毙是唯一可行的路子,或者一定说有别出心裁,那也就是依靠着一条面对敌的战壕来进行预定区域的攻击。

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什么散兵阵都是鬼扯,丁一在设计壕沟的时候,什么纵深、火力层次、交叉火力压根不敢想。不是丁某人不懂,他太懂了。正是因着丁某人懂,才不敢想。因为两条战线超过五十米的话,后面那条战线的子弹,打中前面自己人的机率,要比打中敌人大无数倍!而连五十米都没有。有什么意义?跑步也就是几秒的事,还不如甩了手榴弹上刺刀吧。

所以尽管警调连没有陷进去。但李云聪却根本无法发挥热兵器的优势。

至于说警调连全体上刺刀。李云聪也有浮起过这念头的,但很快就被自己的理性扼制住了:去送菜给人虐?这可是朵颜卫里,朵**凭仗着安家立命的精锐军马,一伙十三、四岁少年,就算以四敌一,能拿下这些蒙古鞑子?

这时李云聪便看见有一个同学被鞑子用一块随手捡的石头砸得头破血流。而且手里上了刺刀的遂发枪被鞑子劈手抢去,胡乱挥舞砸倒了四五人……他知道自己得做个决定了,因为他已经看到有同学摘下了手榴弹,开始在拧下后盖了。这是准备跟鞑子同归于尽的心思了。

回头望向身侧那一号通道,浓烟被风卷开了,便见十数步外开始,尽是鲜红的血和躺倒的鞑子尸体,但有着沉重的脚步声,继续在还没被吹散里浓烟里向前而来,刚才那一波手榴弹,让那段区域变成死亡绝境,几乎没有人能再站起来,但尽管密集,却也只是三五百人,毕竟覆盖的距离就只有那么多。而还有更多的鞑子步卒,正在浓烟里向这边推开。

“警调连!枪口向东,一排长接管指挥权!”向东,便是向着那一号通道,而李云聪摘了了一颗手榴弹,面对着因为他的吼叫而向他望来的鞑子,他讨厌这种选择,因为每每到达选择的时节,他的血,总是炽热。

血太热,便死得快。

军户家里长大的李云聪,听着他奶奶念了无数次,他爷爷是个热血的,阵上去了;他父亲也是个热血的汉子,也去了;他大哥是在土木堡殉国的,听说就是跟着先生后面杀鞑子,然后跑不及被射死。

所以他不希望自己太过热血。

只是人生总要他做出这种选择。

于是他就拧下了手榴弹的盖子,沉默地把拉环套在小指上。

“撑住!”这时候战壕上方远远传来刘铁的呼吼,却是他带着三百轻兵,为了节省时间,从开阔地的战壕爬了上边缘,冲这边直奔过来。可是怎么撑?那个蒙古军兵不过离李云聪十步左右,也就是二十米,发力狂奔的成年人,正常也就几次呼吸。

而如果这时那些鞑子步卒重新回到开阔地,只要一轮羽箭在这时候覆盖过来,大抵刘铁和他身后三百轻兵无一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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