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七章男人汗颜(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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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孩子这么拼,让我这个男人都有些汗颜。要知道她和我同岁,我比她只小三个月呢!最关键的是,人家是家财万贯的富二代,她爹是滨海市房地产大亨、鹏宇房地产董事长林啸天的大千金!

像她这种含着金汤勺出生的富二代都这么拼,我一个农村出来的穷小子有什么理由不去拼呢?这让我情以何堪呢?

夕儿接着为我介绍了一下刘知远的情况,关于刘知远的事儿我在媒体报道上也看到过一些,主要是他的经商史。所谓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当一个人事业有成了,他的经历就会被公众无限制夸大,他的人就会被媒体神化,他的个人见解很可能就会上升到名言的高度,成为所有想成功而未能成功的人们心中的成功宝典。

夕儿介绍向我介绍说,刘知远是伊力源的副董事长,伊力源的第二大股东,伊力源销售推广工作就是由他全权负责。他是个典型的儒商,喜欢舞文弄墨,会写词,还写得一首好毛笔字。虽身在商场,骨子里却有一种侠士精神,或者说是一种英雄情结。此人的确很有才学,而且算是能文能武了,军人出身,枪法很好,在军队时就有百步穿杨神枪手的美誉。但此人有些恃才傲物,一般人不容易接近他。

我认真听着林夕儿的介绍,时而点下头。

说刘知远有侠士精神,这一点我多少有些耳闻,他的个人史被媒体蒙上一层神秘的传奇色彩。据说在他过去的人生岁月里,他总共有过三次见义勇为的表现,两次在部队,一次发生在从部队专业以后。而且从伊力源为灾区捐款的次数、数额上,也可以从侧面反映出刘知远的侠士精神。

夕儿还简明扼要地点出了刘知远的秘书钟楚南和滨海市分公司老总叶青云的独特经历,以及富有个人色彩的性格特点。

我都很认真地听了,而且有意在脑子里记下了。

越野车很快离开了市中心,驶入了市郊,在快进入高速公路的一个加油站前面,夕儿减慢了车速,然后滑行了一小段,在加油站边上的空地上停下了。

没多会儿,一辆黑色的悍马吉普车从对面牛气哄哄地行驶了过来。那车才叫真正地外形狂野,内在刚硬霸道呢!

夕儿坐直了身体,转脸提醒我说:“来了!我们现在下车去打个招呼。”

悍马吉普车靠近了,在北京现代前面停下了。

我和夕儿推开车门,跳下车,直奔悍马车。

悍马车的车门也打开了,跳下来三个男人,为首的男人就是刘知远,他是企业明星了,我在无数媒体上见过他的照片。中等身材,面相有些像一个我喜欢的男演员——陈道明。

不过,他的双眼比陈道明更有神,眉宇间、眼睛、嘴角似乎都透着一股孤傲的情绪——他实际年龄有五十好几了,但看上去似乎比实际年纪要年轻得多,精神得多!

他左手边那个三十来岁的,戴金丝眼镜的男人大概就是他的私人助理钟楚南,此人一看就是聪明人,看金丝眼镜后的那双眼睛就知道了。而且,他的眼珠子似乎转动得频率特别快,给人的感觉似乎他随时随地都在思考!

刘知远右手边的四十岁上下的男人大概就是叶青云,此人也不是一般人,一副精明干练的样子。

总得来说,这三个男人都不是等闲之辈,还没开口就能感觉到他们强大气场的那种!

我跟在夕儿斜后方迎了上去,夕儿微笑着跟他们一一握手,紧接着把我介绍给对面三个男人。夕儿果然是以朋友的身份介绍我的。

那三个男人都是一副宠辱不惊的架势,互相介绍了一番之后,说了几句客套话,各自上车,准备出发。

深红色的北京现代走前,悍马吉普断后,他们说不太熟悉路,相对于他们而言,我和夕儿算是东道主,我们理应走前引路。

刘知远的司机是一个彪形大汉,似乎还兼职着私人保镖的神圣职责。当然,职业保镖兼职司机的可能性更大。

北京现代越野车上了高速公路,速度就提起来了。夕儿说如果不出意外,我们于近四个小时后可以到达“黑龙山国际狩猎场”。

她打开车载播放器,将一张CD搁进去,我定睛一看,正是我送给她的那张TheMonkees(门基乐队)的专辑。播放器运作,音乐流淌出来,是那首《Iwannabefree》:

“我要自由

像飞过我身边的蓝知更鸟一样

像拍打在海面上的波浪一样

别想用你的爱束缚我

我要自由……”

这首歌无论旋律还是歌词都伤感得无以复加。这种伤感是对时光的伤感,岁月无情地流逝,带走了我们的青春,而青春一旦逝去,就再也回不来了。

面对匆匆逝去的时光,我们心底总是会升起一种深深浅浅、浓浓淡淡的忧愁、无奈与伤感。

“逝者如斯乎,不舍昼夜。”古人诚不我欺也!

我翻了翻CD盒,发现里面有不少的CD,而其中不少CD都是欧美老歌,除了“TheMonkees(门基乐队)”,还有“TheBeatles(甲壳虫乐队)”,还有一张是“BackstreetBoys(后街男孩)”。

夕儿和我妹妹顾彤一样,果然都是欧美经典老歌的发烧友。顾彤在读的虽然是服装设计学院,但她从小就表现出很高的音乐天赋,而且嗓音还特别甜美,很喜欢欧美音乐,像那些乐队什么的。

顾彤的音乐细胞显然遗传自我老妈,别看我老妈是一农家妇人,她年轻时的嗓音特别甜美,唱歌非常好听。我老妈说我老爸就是因为她唱歌好听才愿意跟她结婚的!关于这一点,我深信不疑。

有时候我在想,为什么我老妈只把音乐细胞遗传给了顾彤,而没有遗传给我呢?哪怕是一点点也好呀!我唱歌那个死难听啊!造孽啊!

当然,我从我老爸那里遗传了作文的天赋。这一点顾彤就不行,她从小到大最头疼的事儿就是作文!

看看!上帝永远都是那么公平!

这张“TheMonkees”的CD是顾彤送给我的22岁生日礼物,说是旨在提高我的音乐素养,顾彤要我多听,切身感受欧美经典老歌的魅力。

事实上,我辜负顾彤对我的期望,那张CD我虽然一直带在身边,可是我并没有把它当成艺术品,而只是当成妹妹送给哥哥的一件生日礼物。

我不怎么懂欧美音乐,尤其是这些乐队,听的比较多是BackstreetBoys,他们有几首歌,我还是比较喜欢的。

我问夕儿现在放的是哪首歌,她告诉我是甲壳虫的《IWANTTOHOLDYOURHAND》(我想握你的手)。

我摸着鼻子,看着她坏笑道:“那你摸吧!免费的。”

她嗔我一眼说:“你又想占我便宜?”

“说反了,夕儿,”我坏笑一声道,“我把手给你摸,是你占我便宜呢!”

“可是,”她抬手拢了一下头发,笑说,“你间接占我便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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