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二章 般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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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使君松了一口气,这一口气,是为贺家小姐松的。

萧彦心中又是非善恶之分,所以他不会为了自己的目的把贺家姑娘再一次推入火坑。

姜使君低声问道:“这件事情落定以后,贺家姑娘是不是就可以真正的逃出升天了?”

萧彦的视线垂了下来:“她告诉我,她会出家为尼。”

姜使君一愣,扭头看向萧彦。

姜使君起初十分诧异阖家姑娘的决定,可是仔细一思索,她又不觉得贺家姑娘做出这个决定有什么奇怪的。

经历过那么多事,贺家姑娘的心估计早已经死了。

哀莫大于心死,一个人的心如果没了,这世上的一切看起来也就都变得毫无意义了。

萧彦低语了一句:“这些都是命。”姜使君低头看着被风吹落到脚边的一片枯树叶,说道:“我不信命,我信我自己。只要我还活在这世上一日,我都会为了我自己坚信的信仰和追求去拼,绝不为委曲求全。

燕凛信她所言,当初她便能因为她所思所想与自己不同,而毅然决然地离开自己,可见她的主意是很笃定的,旁人难以撼动。

如若不是因为她知晓自己吃了那种药,她牵挂自己,也不会回来。

从这一点来看,他倒是要感谢柳蓉衣。

燕凛握住她的手,与她十指相扣:“不是人人都能像你一样,有这样大胆和勇敢的想法。”

多数人都是在蝇营狗苟和委曲求全中,过完自己庸碌无奇的一生,百年之后,他们不会被任何人记起,只能像一阵烟云一样消散。

什么是草芥?

草芥不是身份低下骨品低微的平头百姓,而是那些在数十载光景中,从来没有活出自己样子的人,从来没有为自己的信仰而拼过的人。是死后不会被任何人铭记的人。

他们的死,就像路边的野草被人除去一样,不值得别人留恋。

从来没人说过平头百姓命贱,贱的是他们自己的想法,是他们先认为自己低人一等,才让别人有了踩踏他们肩膀的机会。

但倘若一个人心中怀有自己的信仰,有自己坚定要做的事情,就算是陋巷里的一个乞丐,也一样能够为人铭记。

就像是他的君儿。

她最初不也一样是为人耻笑的耻骨出身吗?

直至如今,别人都不知道她本是圣骨,可她现在还是活出了自己的风采。

可见骨品决定不了人的命数,高贵与低贱的血脉也不能够。

唯有自尊自重,别人才欺辱不了你。

可在这百十年间的王朝更替里,只有草芥层出不穷。真正的英豪,能为史书所载的英名,却是寥寥无几。

不过,以厉王府的威名,他们当然不可能沦为草芥一流。

当燕凛想到,百年之后,自己的名字,可以同她的名字出现在同一处,为世人所提及,他心中不免欣慰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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