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公主殿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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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翔茜站在升旗广场上愣神。

一个假期的慵懒之后突然早起着实让她吃不消。爸爸早上走得很早,为了搭他的车,凌翔茜也不得不提前一个多小时到了学校。

忽然听到旁边有人正在窃窃私语:“看,那个就是凌翔茜。”

凌翔茜装作什么都没有听到,目光也没有向声源倾斜一度,却扬起脸转身和后面的李静园说话,娇媚灿烂的笑容正朝着说话人的方向。

“好漂亮。”

“是啊,学习还那么好,从二班出来学文,肯定是年级第一了。”

凌翔茜的嘴角又向上倾斜了一度,虽然还是有些昏沉,可直觉上自己已经是升旗广场的中心了。生活就像一场表演,光鲜美丽,娱人娱己。而从学生生涯伊始,冥冥中就有一股推力在顶着她,从幼儿园小红花最多的茜茜到今天,她一直仰着头承接上天滴下的甘露,那里浸润了全部的惊羡与宠爱,让人欲罢不能。挑灯夜读后取得最棒的成绩,然后规规矩矩地坐在沙发上直面为子女成绩问题头疼而又猛夸自己“完美”

的叔叔阿姨,露出谦逊温和的笑容,顺便在背后轻声抱怨说自己真的不喜欢被恭维——

凌翔茜不清楚为什么每每这样的场景出现,心底总像涌泉般漫溢幸福。

美丽的凌翔茜偶尔把手挡在额前去看阳光,恍惚中那灿烂喷薄的是她自己的无量人生。

就是因为这样吧,才会为瑕疵神伤。早上只能把书放在腿上低头去看,是因为怕别人看到那本沾了水,结果变得皱巴巴的历史书。凌翔茜家里有成堆成堆的笔记本,全部质量上乘、美观大方,却都只写了前几页——多数情况下只因为那几页写的字不好看,或者行列歪了,或者和这本书一样洒上了水,于是被搁置。小学的时候就喜欢好看的文具,有时候不小心把刚刚买到的圆珠笔外壳划掉了漆,就一定要执着地再买一支崭新的——只是后来发现,其实往往是那支破损的笔用起来最随意顺手。鬼知道为什么。

早上的心情有些烦躁,就是因为急不可耐地想要买一本新的历史书。只是这种小事情而已。

她忽然想起怪怪的蒋川,曾经很哲学地告诉她,完美主义者注定无法善终。

大家慢吞吞地从教学楼里面出来,在升旗广场上闲聊打闹。教导主任用高八度的声音催促各班站好队,声音尖利得能划破钻石。

前方那个穿着背带裤正忙着披上校服外套的女孩子,似乎是余周周,早上和自己对视微笑的余周周。

再见面时,凌翔茜几乎已经想不起来余周周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生了,虽然依稀记得小时候她曾经让自己很吃瘪。

不过那都是过去了。过去她太不懂收敛。

余周周考上振华了,中考的分数甚至比自己还高出2 分。

话说回来,余周周也学文科了。

凌翔茜想到这里,忽然有点儿恐慌。接受夸赞是要有一定担当能力的,而她——

凌翔茜,一定能做年级第一吗?

凌翔茜晴朗的心情顷刻毫无道理地大雨瓢泼。

还有一个人。辛锐——那个又黑又冷的女生,和余周周一样,也是从一班转过来的。

不过,就算是她们两个没实力胜过自己,普通班里也有尖子来文科班,谁知道会不会出现黑马?如果最终凌翔茜没能众望所归,大家会怎么看她?

思绪就这样杂乱无章地涌动,终于心烦意乱了。

“我宣布,振华中学升旗校会,现在开始!”

陈景飒的声音和教导主任活似姐妹花。

这句话是高一时候陈景飒被选为升旗校会主持人之后蒋川说的。当时凌翔茜只是低着头笑,没有搭腔,却也暗自赞叹这句话的绝妙。抬头时看见了陈景飒的冷笑,一下子满脸通红。蒋川有点儿娘娘腔,其貌不扬,却天生有种谁也不放在眼里的傲气和温暾,说话往往一针见血。陈景飒很明智地没有和他计较,反而处处为难当时刻意想要自我保护的凌翔茜。

生气,就要表现给那些会给出令人满意的反应的对象看。凌翔茜就是这样的对象。

她愈加渴望所有人的友好和承认,陈景飒偏偏就成了心头的大石头,每周一早上都会用她有如录音机绞带般的声音来提醒自己,有人讨厌你,很讨厌、很讨厌。

升旗唱国歌的时候依然有许多人在闲聊,每到这时候,扬声器就时好时坏,好像刚才的好效果是给陈景飒献殷勤一般。许多人的鸭舌帽依旧没有摘,国歌居然唱出了三个声部。

“下面请欣赏国旗下的演讲,‘金秋九月,振华人扬帆远航’,演讲者,高二二班楚天阔。”

掌声雷动。记忆中似乎很少有这样的情况,大家一般情况下都在走神或者聊天,尤其是操场中后部分的人。然而这一次,学生们都出奇地捧场。甚至扬声器也很配合,沉稳而清亮的声音传遍了安静的广场。

凌翔茜低头笑了笑,大家都在伸长脖子张望升旗台上的小黑点,她的目光反倒飘离了,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耳朵却紧张地捕捉对方好听的声音。那样沉稳而清亮的声音,就像这个人一样。

早上的时候去找过他,把约定好的时间拖后再拖后,希望能接到对方询问的短信,可是没有,所以只好急急忙忙冲出教室赶在升旗前跑到一班。他们班的同学在门口进进出出,一脸八卦表情看着她。凌翔茜希望被别人注意到,希望被传和楚天阔的八卦,但是又不希望被传播成自己在主动追求——所以她更希望楚天阔来到自己班级的门口说,请找一下凌翔茜——然后在周围人一片带着笑意的起哄声中,表情淡漠又微微脸红地向门口移动,对门口那个好看的男孩子说,什么事情?

所以她向对方借书,并且希望楚天阔到自己班级去取书,然而每一次凌翔茜发短信要楚天阔过来拿书的时候他都在忙,凌翔茜不得不装出一副体谅人的样子去一班送书,表情矜持地寒暄几句匆匆告别。

她从小被许多人追过,知道男孩子眼角眉梢藏不住的爱恋都是怎么表达的。有人热切地献殷勤,有人故意凶神恶煞地找碴儿欺负,其实都是男孩子笨拙的示爱方式,传达的都是同一个信息:凌翔茜,我喜欢你。

然而眼前这个站在升旗台上的男孩子,他好看却又略显生疏的笑容,那些彬彬有礼却极有分寸的关心,都让凌翔茜同学着迷而又苦恼。

这个男孩子的心,就像奖券,揣摩了半天,还是没有确定的答案。

或许他只是欣赏她。

又或许连欣赏都不曾有,只是礼貌使然。

凌翔茜抬头去看九月明朗的天空。她想起小时候误以为自己喜欢林杨,大人们总是开玩笑,久而久之,她也觉得林杨是她的,以后还要嫁给林杨管他一辈子——后来两个人聊起这桩所谓的“娃娃亲”,都笑得合不拢嘴。

那时候,林杨稍微走神冷淡自己,她就会哭,会尖叫泄愤,也会赶走林杨身边的男生女生中她看不上的那些。那么明澈霸道的喜欢与不喜欢,现在想来仍然很怀念。

只可惜,长大了发现一切都是错觉。

因为她遇见了楚天阔。

原来喜欢一个人是会让自己变成哑巴的,是会让自己学会伪装的,她不会大叫着冲上去说楚天阔你怎么不跟我打招呼,楚天阔你怎么跟那些女生说话,她们多烦啊……

十几岁的孩子,心思就像层层叠叠的云。那种像儿时天空一样万里无云的心境,再也不会有了。

“振华人在不久之前结束的高考中再摘桂冠,而我们这些即将踏上新的征途的后继者定将不辱使命,为振华谱写新的灿烂篇章……”

学校需要升学率,学生需要好前程,其实没有什么使命不使命的,只是一种合作而已。家长是客户,学生是产品,就这么简单。凌翔茜又低下头不安分地用脚尖摩擦地砖,静静地想着早上和楚天阔的对话。

“新班级开过一次会了吧,感觉怎么样?”

“挺好的,男班主任,教历史,看样子挺严厉的,我想带班应该挺有经验的……

他叫武文陆,你认识吗?”

“哦,知道,高一的时候他曾经借用我们班做过一次公开课表演。很好的老师。”

“嗯……是吗,那太好了。”

伶牙俐齿的凌翔茜无话可说了。

和楚天阔之间很少有长时间的沉默,对方总是有本事在尴尬的空白到来前结束话题。

“快升旗了,赶紧回去吧。”可能是觉得这样的道别太仓促失礼,又补上一句,“散着头发真的很漂亮,可惜学校不提倡。”

好看的笑容、随意的语气、暧昧的话语里面没有暧昧的意味,楚天阔干净的转身在凌翔茜的脑海里一遍遍replay(重放)。凌翔茜用手指把玩着发梢,一种从未有过的卑微感在心底里蒸腾起来。

忘记在哪本书上面看到过,爱一个人是很卑微、很卑微的一件事,尤其是对方不爱你的时候。

凌翔茜最后一次抬眼望了望那个认真演讲的人,然后深深地低下头去。

太遥远了。

掌声再次响起来。

“妈的,肯定又是诗朗诵,破学校不会别的套路。”

身后的女孩子有些沙哑的低声咒骂让凌翔茜皱了皱眉头。不过,的确是没有什么新花样。诗朗诵是一定的了,只是要看看许荔扬换不换新的男搭档了。

“下面请欣赏诗朗诵‘埋在心中的名字’,让我们欢迎二年级六班的许荔扬和二年级二班的林杨同学。”

凌翔茜张口结舌地站在原地——林杨,诗朗诵!

操场上这时响起了热烈得有些惊人的掌声和叫好声,林杨在男生中的人缘向来是好得没话说,同样是干净好看的男生,他和楚天阔完全是两种气质。

但是,凌翔茜毫不怀疑林杨可以圆满地完成任务,文学影视作品中凡是这种吊儿郎当而又聪明敏锐的男孩子一般都是在关键时刻让人大吃一惊的厉害角色,而林杨已经很多次演出过这种俗滥情节了,所以哪怕他今天表现出了大师级水平,凌翔茜都不会皱一皱眉头。只不过,她很惊讶为什么林杨会接受诗朗诵这种让人无奈的任务——

声情并茂地念着那些肉麻的排比句,怎么看都不会是林杨的所为。

许荔扬的金嗓子听来已经不新鲜了,甜而不腻的好声音曾经在新生当中被传诵了好一阵儿,频频在升旗仪式、艺术节开幕式上出现,渐渐也就习以为常了。

然而今天,林杨。

“振华,多少人在天涯海角一遍又一遍地念你的名字。”

“振华,多少人在海角天涯一次又一次地把你牵挂。”

林杨的声音同样很好听,虽然没有楚天阔的深沉和霸气,然而更亲切、轻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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