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道:“那您觉得在现有的体制下如何才可以用对人呢?”
他叹息着说道:“很简单,用人的人要有历史责任感,要讲良心。用自己的人可以,用花钱买官的人也行,但是必须用能人。”
我不禁苦笑,“您这观点倒是挺新颖的。不过您说的好像也对,毕竟在现有的体制下似乎好像只能是这样了,而且能够做到这样就已经很不错了。”
他说:“其实花钱买官自古有之。中国历史上,捐官的始作俑者是秦始皇。据司马迁《史记》上的记载:秦始皇四年,‘蝗虫从东方来,蔽天。天下疫。百姓纳粟千石,拜爵一级。’这大概是最早关于捐官的文字记载了。由于当时国家遭受了严重的自然灾害,出现了缺粮,统治者通过纳粟拜爵,来解决粮食危机。
到西汉时,捐官形成了制度,赫赫有名的政论家晁错的代表作《论贵粟疏》,就可看作是一篇系统阐述捐官制度的著名文章。文帝时由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发展,商业也发展起来,社会上出现了许多大大小小的商人。
商人们囤积货物居奇,操纵物价,放高利贷;而农民则卖田宅,卖子孙,用以偿还债务。晁错认为要改变这一现状需要改变现行政策,制定新的政策,那就是贵粟政策,其实质就是纳粟拜爵。他说:‘粟者,王者大用,政之本务。’、‘募天下入粟县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实践证明,纳粟拜爵政策一实行,立即取得明显成效。商人竞卖爵位,国家的储粮大增,农民的生活得到很大改善。
同样一种制度,处于不同的时代,在不同的人手中发挥的作用以及出现的效果也千差万别。汉文帝采纳晁错的主张,这项政策的实行及其有益的效果,对西汉以后的赋役政策,对匈奴的政策,都发生了重大的影响。而被诸葛亮作为反面典型告诫刘禅的灵帝也大力推行捐官制度,但他却主要是为了建立个人的小金库。
光和元年他二十三岁的时候,就开始在西园挂牌出卖官职,为此史书写道:灵帝即位前为侯王时,常常苦于缺少钱财,当了皇帝后,经常为桓帝不能添置家业而遗憾,因此通过卖官来积聚私房钱。
其实捐官制度几乎历代都有,风气最盛、规模最大的还数清代。清朝通过捐纳可以买到的官极为广泛。京官可买到郎中,地方官可买到高于知府的道员。对买官的人无任何限制,地主、商贾且不必说,连流氓、盗贼等也无一例外。
按照捐纳制度,士民不仅可以捐官,而且可以捐封典、捐虚衔及穿官服的待遇。这样,富人花钱卖官,小官用钱卖来大官,结果这些大大小小的官一旦获得实缺,就会更加变本加厉蚕食广大的劳苦人民。《官场现形记》、《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等讽刺小说对清朝捐官制度给社会造成的灾难有淋漓尽致的揭露。
历史证明,这个朝代的捐官制度极度黑暗,处处透着颓败、腐朽的气息。由此可以看出,捐官制度在历史上曾经起到过积极的作用,可是,无论它的作用多么大,它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政治家不得已而为之的应急策略,就其本质而言,它纽结着金钱与权力,是权钱交易的外在表现形式。它与倡导公平、正义的现代社会政治文明理念格格不入。
其实封建社会的思想家对起到过积极作用的捐官也并没有给予充分肯定。如清代王夫之对晁错的纳粟拜爵主张采取一种模糊的态度,他说:入粟而拜爵免罪,晁错之计,亦未失也。很明显,王夫之并不完全认同。至于捐官制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真实罄竹难书,即使黄口小儿也了熟于心的。
可是,这样一种腐朽制度的影响在现代社会并没有绝迹,相反,它常常以各种形式悄然出现在我们面前:第一类遵循官场潜规则,采用行贿的方式换取官位应该是比较文明的升官之道;
第二类拙劣一点,即利用自己掌握的人事大权,公开叫买叫卖;还有一种是以政府文件形式出现的优惠政策,比如我最近看到一条消息:投资一千万元以上,年纳税八十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法人代表,发给相当于副县级四档基本工资。这是某省某县出台的招商引资政策中最引人注目的一条。
前两类都属于个体之间钱与权的交易,是暗箱操作、见不得人的勾当;第三类则打着政府旗号,连带着政策支持,是光明正大的利民行为,然而,它的欺骗性和危险性正在于此。纵使‘招商引资,发展经济’这样伟大的口号也难遮捐官的真实面目,因为它里面充满了铜臭的味道。冯笑,其实如今的社会就是这个样子,你应该比我更明白。
只不过你是体制内的人,说句不好听的话就是,你也是目前这种体制的受益者,也是属于利益集团里面的一部分,所以你才不愿意去正视这些问题罢了。不过我觉得对于你们这样的体制受益者来讲,口头上不愿意承认这样的现实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你们的心里应该明白,特别是在用人的时候一定要更明白,否则的话,今后你们留下的肯定就是骂名。这不用我多说,因为那是一种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