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写字体的辨识度不如印刷体那么高,更别提吕丽为了快点写出一个故事,删删减减涂涂改改,最终成稿的这篇甚至没来得及重新誊抄就送到丁薇面前来……
她这会儿看着,着实有点吃力。
也总算明白为什么改试卷的老师,看到字写的丑就不给高分——确实辣眼睛啊!
但是吃力归吃力,答应了还是要做到的。
她只能耐心看下去。
……
整个故事不长,也就两千字的样子,丁薇僵着脸看完,脑海中只回荡着一句话——
这次第,怎一句卧槽了得!
其实,单纯论文笔的话,丁薇觉得吕丽的文笔应该不算差,毕竟他们都是正儿八经考上明大的,作文如果得分不高,想进来也没那么容易。
但是看着吕丽的故事,丁薇就知道她的问题大了去了。
——她的阅历太浅薄了。
写小说,故事性、连贯性等等问题,都可以靠经验来提升,但这个故事的格局和走向,一开始却是很难改变的。
这时候就需要人的阅历来支撑了。
这也不是说年轻的作家写不出来好故事,事实上很多作家成名时都还年少,但是——
丁薇把本子放下来,此刻说道:“丽丽,你遣词用句好像都没什么问题,就是太文邹邹了一点,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是……你是不是很少看别的小说?”
吕丽点点头:“光是学习就已经很费力了呀,而且我也没有钱买这些。”
开学时递给丁薇的那本《天魔神谭》,就是她看过的第1本带有玄幻色彩的小说。
……
这就没法说了。
丁薇有些叹气——毕竟她没听说哪位作家。基本不看课外读物的。
吕丽的这个故事篇幅不长,大约也就不到2000字的样子,然而她企图用2000字写出来一个灰姑娘和“王子”的故事,这就使得情节很不完整。
丁薇猜测,她可能是参考之前看过的霸道总裁类的电视剧或者生死绝恋的韩剧,觉得这种比较好写,所有才这么写的。
但是不看课外读物,生活有没有到达那个层次,每天疲于奔命只为赚钱,对周围的一切也不了解……的吕丽,她所展现的世界观和价值观,都是非常单薄且搞笑的。
……
就这么说吧,最简单的王子和灰姑娘的生活,首先你得知道灰姑娘是怎么生活的——肯定不会养出一身豌豆公主的皮肤来。
另外,还要大概了解或猜测王子的生活——肯定也不能是背着金锄头扛着金扁担的王子吧。
但是在吕丽笔下的这位还在上学的“王子”,实际上是全球首富的儿子。
出场倒是挺拉风,18辆汽车护送他到校园里,然后首富儿子脚踩红毯,不肯落地,因为他的鞋子价值88888,不能沾到灰尘。
再接着,首富儿子给全校的每一位学生都送了一部手机,他甚至还富有的请每位学生吃一份肯德基。
而贫穷的灰姑娘此刻正在输血给生病的母亲……
……
丁薇看完这个故事,简直哭笑不得。
放到十年二十年后,经过一番炒作,这书肯定能当做反面教材火起来。
首先,有钱人家一双鞋88888,她信。
但是对于那种家庭来说,88888只能算是日常普通的档次——你会因为舍不得地摊上20块钱一双的鞋,以至于穿鞋走路要铺地毯吗?
也没有哪个首富公子会在一开学送同学手机和肯德基吧?
跟鸡过不去吗?
更加没有哪个灰姑娘会输血给自己的亲属——
“丽丽,”丁薇叹口气:“如果需要输血的话,直系血亲不可以这么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