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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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子才和欣克敬又互相看了一眼,才知道陛下到底想要知道什么。

关于人体解剖这块,大明不如前宋。

前宋的时候有个大宋提刑官名为宋慈,就极擅长法医鉴定,一本《洗冤集录》算是开了历史之先河。

理学讲究死者为大,视、听、言、动非礼不为、内无妄思,外无妄动,但是宋慈宋提刑,就直接把人抬到了大街上,让大家看着解剖,以避亵渎尸体的嫌疑。

这在理学家们看来,简直是大逆不道的行径!

大明在这方面是比较克制的,但是陛下借着凌迟,让他们继续关于人体的探究,无疑是对医学的大力推动。

陆子才出列说道:“陛下,臣需要一个画师。”

“臣可能需要一班仵作。”欣克敬提出了自己的要求说道。

朱祁钰一听,这要求很合理,立刻说道:“好说,顺天府丞夏衡,你们顺天府的仵作借调一班给陆院判。”

至于犯人刘玉会不会因为作画,死的更慢一些,更痛苦一些,这就不是大家关心的问题了。

这**细都要被凌迟了,连大明律的正刑都没有资格享受,他们哪有什么死者为大的忌讳呢?

剐就是了。

顺天府尹夏衡出列俯首说道:“臣领旨。”

兴安一甩手中的拂尘,大声的喊道:“有事启奏,无事退朝。”

这朝议算是结束了。

但是廷议才刚开始,大家要从奉天殿到文华殿去,继续议政,这关门议政的事,就是讨论机要之事了。

农庄法到底要不要做,该怎么做,是小范围试点,还是大明两京一十三省全部推广,都要在这廷议之上解决。

文华殿常年放着一副巨大的堪舆图,而于谦也早就准备好了对六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司礼监内阁、武勋们解释为何要推行农庄法的理由。

其实很简单,农庄法是军屯法的一种继承和延续。

于谦站在地图前,拿着一根长杆,指着山外九州的地方说道:“恢复山外九州军屯势在必行。”

“瓦剌人虎视眈眈,臣在巡查路上,就不止一次遇到了瓦剌人的斥候游弋,若是无法恢复山外九州军屯,瓦剌人开春之后,必然趁势而下。”

于谦不止一次精准的判定了瓦剌人的行动,在所有人认为瓦剌人不敢入关的时候,于谦说瓦剌人必然南下。

朝臣皆以为于谦在借机揽权的时候,瓦剌人破了紫荆关长驱直入,直逼京师城下。

现在于谦说瓦剌人贼心不死,大家都没有什么怀疑了。

的确是贼心不死,若是贼心已死,那太上皇早就回京了。

“山外九州军屯法,农庄法皆可,臣等没什么异议,可是为何要在福建也一起推行此法呢?”胡濙率先问道。

胡濙当年还帮朱棣寻访过建文帝,作为永乐年间以来的礼部尚书,他始终奉行:谁在龙椅上,他就支持谁。

对于废立正统睿皇帝的事,他没有参与,但是不代表他不支持。

默认有的时候也是支持。

比如玄武门之变时,李靖作为李渊的头号悍将,却是一言不发。

玄武门之变,尉迟恭进宫持械于李渊之前。

从头到尾,李世民要对付、逼迫的就是李渊禅让,至于李建成和李元吉,不过是添头罢了。

于谦眼神中凶光乍现,厉声说道:“因为一些缙绅们面临兵祸之时,他们逃了!既然逃了,他们的地,他们的特权理当收回。”

“食国之俸,享国之尊,在兵祸横行之际,上不能为国朝分忧,下无法束民安地方,守土牧民之责不履行,自然弃之如敝履。”

缙绅,可不仅仅是有地的地主。他们是各级官吏、致仕官、封赠官、捐纳官以及国子监和府州县学的生员。

大明律规定:「凡京官及在外五品以上官有犯,奏闻请旨,不许擅问,六品以下,听分巡御史,按察司并分司取问明白,议拟闻奏区处。」

「若府州县官犯罪,所辖上司不得擅自勾问,只许开具所犯事由,实封奏闻。若许推问,依律议拟回奏,候委官审实方许判决。」

缙绅犯了公罪,可以收赎;犯了私罪,得以解职、调离或降等抵罪。

这是他们的司法特权。

而同样的,做过官的还有俸禄,即便是生员,也有朝堂发放的月盐银。

不仅如此,缙绅还享有徭役优免权,即便是人死了,还可以免役三年。

举人以上的缙绅,还有一定的蠲免二税的土地的特权。

这些权利是国朝赋予他们的,国朝有难,他们却立刻逃难。

等到兵锋退去,回来接着享受,哪有这样的道理啊!

于谦说完之后,胡濙沉默了许久,说道:“那就试试吧。”

胡濙听明白了,于谦支持农庄法的核心是因为缙绅们靠不住了,已经不足以作为大明的手脚,代天子牧民守土,自然要换个法子。

李宾言作为都察院的新魁首,自然是坐直了身子,愣愣的问道:“那包揽粮差之事呢?缙绅都没了,怎么收粮呢?”

所谓包揽粮差,就是春秋两税的时候,下乡收税的粮官,多数有缙绅包揽。

这可是涉及到了官员腰包和考绩的头等大事,做到好,官员腰包鼓鼓囊囊,吃的满嘴猪油,考绩也是甲上优等,升官有望。

做的不好,那自然是口袋空空,考绩丙下劣等,前途一片黯淡。

缙绅们包揽了粮差,士绅大户或者有功名在身,那自然是自家的田能不交就不交,自己庇护的人家,也是能少交就少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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