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浩荣是在他十二岁的时候独自一人到十二市玩的。
他的父母很少管他,有钱就拿,要吃的要买,饿死活该。
孙丽容也是如此,但他们姐弟俩从未抱怨过,反而更是觉得这种生活过得优哉游哉。
孙浩荣遇见蔡叶叶是件意外。
这件事得重要的说明一下,他是一个路痴。
从旅馆里出来,孙浩荣就去不远处的乡村闲逛,逛得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怎么来到森林里,然后迷路的。
但真正的问题是,他都不知道自己迷路没迷路,脑袋混沌得连盘古都劈不开,慢悠悠地就走到一盘很广阔的草坪,看见有人在那里野餐。
蔡叶叶,余野,孙浩荣,这三个人就这么狗血的相遇了。
当时,是余野和蔡叶叶相见的第一个暑假,孙浩荣的到来在中间横插一刀。
他们彼此都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去的都是假名。
“你们是谁,为什么在这野餐?”
“你是谁?为什么会知道这里?”
“我,随便走了走就到了,话说怎么回去?”孙浩荣没有注意那个女生满脸的黑线,径自坐下拿起一罐饮料就喝,“你们叫什么,做个朋友呗。”
“凭什么,又不认识。”
“喏,现在就认识了吧。”孙浩荣三下五除二地喝完饮料,又抓了个面包啃着,瞅着眼前的男孩看,“长得不错诶。”
“我叫野狗,这是野草,算是认识了吧。”余野友好地伸了伸手,但眼睛也看着孙浩荣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