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信,自己的大华集团就一直要去屈居在大殷集团之下。
万丈高楼不是也可以毁于蚁穴吗。
林可思准备回家把手头的几个项目和林瑾具体定夺一下就去找胭脂。
林瑾已然顺应天命,每日种花练剑,修心养性。傲气倔强少了很多,气色也就渐好。
坐在客厅沙发上看报,见林可思进来,把遮住半边脸的报纸拿下,又把他的婚事提上了日程。
“思子,早上钟子莹来电话问候你呢。”
“哦。”林可心里那根线扑通就勒紧了,烦啥来啥。
厨房的阿姨给林瑾和林可思端来下午茶:莲蓉喝,甜点。
林瑾给林可思盛了一小碗。
“你上次去B市和钟姑娘见面,谈的怎么样?靠谱的话,就张罗着成家吧,你今年三十二了,再不结婚,我哪天能抱上孙子?”
林瑾就怕林可思心里还惦记着胭脂,基本上每天都要用话敲打他。
“儿子,爸和你说啊,人和人是靠缘分的。属于你的你就珍惜,不属于你的你也别老是惦记了。”
“爸,您又来了。咱们说公司的话题好不好。我先上楼洗个澡。”
放下莲蓉粥,从客厅沙发上站起来就要上楼。
“思子,还有什么比娶一个实心实意爱你的女人好呢。钟姑娘就是胖了点,各方面都不差,还那么喜欢你。”
“所以,我没直接拒绝她啊,爸,您就别操心我这个了,天涯何处不飞花,我还能娶不到老婆吗。”
“林家单传,你知道,从你这辈就得生多几个儿子延续香火了,姑娘胖的话体质好,况且还能辅助你事业,你还不抓紧——”
林可思实在是听不下去了:“爸,什么年代了,不要香火香火的,我都知道。”
蹬蹬大步上楼。
“什么年代都要现实,儿子。那个胭脂,你不要再惦记了——”
林瑾也放下碗,重重的一放,冲楼梯上的林可思喊。
半世风霜,他知道什么情情爱爱的都是一时的。
能在当初众多雨后春笋般的小企业里脱颖而出,这就是因为他一直知道什么是现实。
在现实的社会只有更现实没有最现实。
说白了,当年胭脂的母亲,如果她能懂得现实,分清成破厉害,而不听那些死读书做白日梦的心灵鸡汤里关于爱情的理论,如果她早放弃幼稚无知的海枯石烂,今天也早已经是安享天年,何至于香魂陨落。
“儿子,现实不是任性。早晚你会懂老爸都是为了你好。”
“我对钟子莹真的没有男女间的感觉。没有。你教我怎么办呢。爸,您就别逼我了。”
林可思匆匆地跑上楼。
“感觉?什么叫感觉。中国几千年没感觉的媒妁之言不也繁衍到今天,呵呵。”
林瑾看着跑上去的儿子叹了口气。
林可思上楼匆匆在书房把几分文件表上个人意思,等会儿给林瑾的,本来可以面谈,但是现在他真不愿意和他老爹多呆一分钟。
老爷子闲着没事,就盯着他这点私事儿。
然后洗澡,在镜子前细细的刮生硬的胡茬。换上阿玛尼的休闲装,准备去找胭脂。
胭脂的新房子,曾经林可思是常客,此时开车在往这边拐,心里万千滋味。
梧桐花语,紫藤正开,美丽的街道第三排楼就是胭脂的公寓。
楼宇门按了门铃,好久,没人开。
林可思手插裤袋,踌躇的等。
终于还是决定给赵阿姨打个电话。
不论是王姨还是赵姨,对林可思的印象都比对殷斐好。
因为殷斐太过于冷,神抵般高高在上,就只对胭脂一人是热热乎乎的,而林可思是亲民大使,嘴角总是带着笑,尤其最得年长女性的欢喜。
所以林可思即使和胭脂分开之后,赵阿姨和他的关系也一直是有联络,保持的不错。
立场上,赵阿姨必须站在胭脂一边,不能对林可思透露胭脂的行踪。但是感情上,他其实还是偏袒林可思。
片刻,赵阿姨接电话。
“赵姨,听说胭脂回A市了,我按门铃好久没人开。”
“额——”这是个十分为难的问题。
赵阿姨一脑门的皱纹有点乱。
“林总,你现在在胭脂那小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