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我要吃西冷牛排!”
叶知秋眼睛一亮,炯炯有神。
“.…..”
姑娘,哦不,阿姨,您老眼睛瞪得这么大合适吗?
秦林好悬才忍住吐槽的冲动,主要原因当然是怕死,三十多岁的女人,不管你多大,哪怕还在上幼儿园,最好也是喊姐姐,别喊阿姨。
人世间这么美好,还是不要作死为妙。
秦林觉得自己暂时还没有再重生一回的想法。
当然了,主要也是怕万一挂了却没重生,那岂不是吃亏了?
“少来,我请的是中餐,不是法餐。”
秦林没好气地看了叶知秋一眼,“要想吃牛排,自己买去。”
卡奥,你以为我不知道西冷多贵吗?
等以后有钱了,老纸……也不爱吃那玩意。
呃,不知道为什么,秦林一吃牛排就容易拉肚子,哪怕是七分熟的都不行。
至于全熟的那种,嗯,那跟铁板牛肉有什么区别?
而且有一点,也就国内提供全熟的牛排,在鹰酱这边,那群家伙最喜欢吃的是带血丝的那种三分熟,了不起五分熟就顶天了。
噫,真是一群茹毛饮血的家伙,秦林向来看不起这种人!
所以,叶知秋的想法根本不可能实现。
“切,小气。”
叶知秋撇撇嘴,不过中餐也没问题。
如果有红烧肉和酱肘子的话,她同样可以勉勉强强接受。
“抱歉,也没有红烧肉,因为我请的其实是火锅。”
秦林毫无同情心地耸耸肩膀,幸灾乐祸。
“.…..”
叶知秋脸色发黑,恼羞成怒,“那还有什么?有五花肉吗?”
“呃,有,还有羊肉。”
虽然旧金山是鹰酱家这边华人第二多的城市,但是03年这会儿,华人的影响力和消费能力是真不够,就这家火锅店,还是秦林拜托卡姿兰小姐姐介绍的。
想想也是有意思,明明是要请人家吃饭,结果连吃饭的地方都得别人介绍,惭愧。
虽然秦林脸上其实一点羞愧的样子也没有。
“呼,那还好。”
叶知秋长出了一口气,有羊肉的话,应该可以打包一份带走的吧?
这样一来,明天再夹两块面包,还可以省下一天的饭钱。
叶知秋心底细细地盘算着,“再加上这只金陵板鸭,省着点吃,足够吃三天了。”
“.…..”
混到这份上,也是没谁了。
你是伯克利分校的博士生哎!
你混过七八家世界五百强企业哎!
你曾经发誓要超过那个在狗歌当高管的前夫的哎!
结果咧?
你就想着怎么省下几顿口粮?
这也忒惨了些。
当然了,秦林才不会去管这些,好歹也是叶志光的亲妹妹,真要是没钱了,叶志光还能看着她饿死?
再说了,叶志光的那些学生可有好几个在鹰酱家混得都不错。要是叶知秋真想找份糊口的工作,根本不用费什么劲好嘛!
说到底,还是这个女人作的。
眼光高的要死,稍微差一点的公司都看不上,然后那些她看上的,又都是有自己的一番公司升迁制度,不可能为叶知秋破例。
想要短时间内爬上公司高层,几乎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