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哼,坦白来说,我觉得味道比坑爹鸡要来的好。”
佩奇一口一块鸡排,吃相难看,偶尔吸两口酸梅汁,一脸的满足,旁边的布林很是嫌弃地挪了挪坐姿,离他远一点。
“不过,秦,你的公司真不考虑到我们鹰家开几个分店么?我觉得硅谷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
布林对秦林提议道,顺便悠然地喝着喝着奶茶。
“没错没错,我觉得应该开在山景市,不,我可以在狗歌的餐厅特别划出一个位置,让你们开分店,这样我就不用天天叫披萨了。”
佩奇点头附和。
“秦,你觉得我这个建议怎么样?”
狗歌的餐厅当然很好,但并不代表两人就天天喜欢在那里吃三餐,这世上除了money之外,就没有不会让人嫌烦的存在,包括美女都有人嫌弃,更何况是吃的!
关键是,麒麟鸡排不仅吃起来味道不错,还特别方便,比方便面都方便,在办公室里都能吃的东西,可以节省多少时间?
别看佩奇和布林一直宣扬所谓的开心工作,做自己喜欢的事,这跟他们希望员工节省时间没有任何冲突,哪个老板不希望员工将更多的时间放在工作上?
如果有,请介绍给作者。
“咳咳。”
秦林干咳一声,虽然对佩奇和布林的提议很是心动,但想了想,最终还是拒绝了,能把小吃开到鹰酱家当然好,但这种事情,短时间内想想就可以了,当不了真。
别的不说光是准备工作都能让秦林头大好几圈,原料、人工、机器等等等等,还要面临坑爹鸡和麦叔叔的打压,本来对方就是巨无霸,还是本土作战,麒麟鸡排连锁估计连个浪花都翻不起来就沉没了,图什么?
就图个名声,老纸是将公司开到鹰酱家的跨国企业?
那还不如在隔壁棒子国或者岛国开两家,至少有一点,看后世棒子国的炸鸡那么出名,就知道那里的土着居民对于这种炸制鸡肉还是很喜欢的,有潜在客户群体。
再说了,秦林在鹰家本来就有企业,不需要靠麒麟鸡排连锁撑场子,而且太丢人了,别人都是宣传高科技企业扬威海外,结果到了秦林,变成弄个小吃?
这说出去麒麟鸡排连锁的名气倒是可能提高了,但麒麟其他公司的档次瞬间就下了去,得不偿失。
“哈哈,我亲爱的朋友,虽然对于这个提议我很感兴趣,但你们知道的,东方太大了,我的这家公司现在仅仅只有一千来家分店,连华国市场的五分之一都没占到,短时间内,根本没有那个精力开拓鹰家市场。”
秦林这话看似是谦虚和拒绝,实际上更多的是在炫耀,或者说向佩奇和布林展示实力,一千多家分店,就你怕不怕?!
“一千家!”
果然,佩奇和布林虽然对于秦林不能将分店开到自家公司感到有些失望,但之前的提议其实也就是顺嘴说一句,并没有多强烈的意向,虽然这两货还没成长到大佬的地步,但也不可能真的关心这点小事。
此刻两人被秦林的说法惊呆了,一千多家,就这还嫌自己占据的市场不够多?
哪怕是坑爹鸡和麦叔叔在鹰家有这么多分店吗?
要知道,无论是坑爹鸡还是麦叔叔,在此时的佩奇和布林眼里,那可都是巨无霸,无论是影响力还是实力,都比狗歌强大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