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起早贪黑,就为了能多一笔生意。”
大强子脸上带着感慨的神色,忆苦思甜。
“为了缩短发货的时间,经常需要熬到半夜两三点打包货物,就为了能在第二天一早便发货,减少配件到客户手里的时间,哪怕一分钟都不敢耽搁。”
“现在手下有员工帮忙的时候还好,以前就我和......”
大强子刚要继续吹牛,突然间意识到了什么,他悄悄看了一眼一脸微笑的叶曼,然后干咳一声,“就我和......呃,一个合作伙伴,那时候我们每天的休息时间几乎从来没超过四个小时。”
“为了节约成本,我自己买了个面包车,京城附近的货物都是我亲自开车去送的,但是白天我还需要开店的啊,怎么办?”
大强子说着说着,眼中带上了辛酸,脸上都是唏嘘。
“只能赶在早上天不亮就爬起来,趁着路上人少,把货物赶早送到客户手里。”
“很多时候,忙到晚上两三点才睡,结果还没睡两个小时呢,到了四五点就要爬起来去送货,那真是闭着眼睛装车,有时候开车开着开着就睡着了,有两次差点就滚到路边沟里去。”
“也就那几年京城车还少,否则搞不好就要把命给送了。”
“......”
这么励志的吗?
秦林瞪大了眼睛,讲道理,感觉自己在听故事。
严重怀疑大强子在夸大其词!
至于目的——
秦林转头看了一眼脸上带着微笑的叶曼,悄悄撇了撇嘴,红颜祸水啊!
察觉到秦林的眼神,叶曼不着痕迹地瞪了秦林一眼,别作怪。
倒不是叶曼真对大强子的这些艰苦奋斗史感兴趣,也没几个人会对这种事情感兴趣,现在的大强子了不起就是个有钱的小老板罢了,还不够资格让人去探究他的奋斗史。
换成十几年后还差不多!
叶曼真正感兴趣的,自始至终都是大强子的公司。
不管是白狗还是黑狗,只要能让她赚钱,那就是条好狗。
没错,叶曼想收购大强子的公司,再不济也是投资一部分,所以当然要跟大强子打好关系!
倒是秦林对大强子的白狗公司并不算太上心,前途还不如他手上的那个白狗多媒体强,实在是让秦林提不起多大兴趣,有那时间,还不如好好想想怎么把麒麟电子科技发展起来。
秦林感兴趣的,自始至终都是大强子这个人!
呃,这话听起来有些怪怪的,但其实也很容易理解,不仅仅是大强子,包括其他那些人,比如说双马一王之类的名人,放在后世可都是等闲碰不到的。
想来不管是谁重生了,如果有机会碰到这些家伙,都会忍不住调戏一番。
不为别的,就图一个“爽”字!
至于说叶曼想的收购大强子公司这种事情,秦林其实并不抱多大希望,大强子这种人,不可能甘于久居人下,否则他也不会孩子都有了,却在去年又跟前妻分开。
不就是因为受不了那口气么?
若是居于人下,他这辈子都没办法把这口气吐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