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点叶曼从来没有掩饰过——
不管她和秦林两人之间的关系多么亲密,但叶曼从来都不是依附于秦林存在的。
玫瑰不会因为园丁的呵护而放弃身上的刺!
叶曼不像是袁芷,为了秦林可以完全放弃自己的喜好,任劳任怨地帮秦林打理公司,哪怕明知道某人在偷懒,也甘之如饴。
作为一个独立自强的新时代女性,野心神马的,叶曼从来都没放下过。
一开始的时候,她的想法是做秦林背后的女人,然后把秦林推上前台,享受成绩和荣誉,可后来叶曼才无奈地发现,男人果然靠不住!
在察觉到打败袁芷,翻身当正宫的可能性比较渺茫之后,叶曼就毫不犹豫地放弃了原本打算退居幕后的想法。
女人,还是得靠自己!
这也是叶曼从海天来到金陵之后,没有多少犹豫,便下定决心开业新酒吧,顺便接受秦林的建议,发展量版式KTV的原因。
她可以跟秦林在一起,听秦林的话,但永远不要期待她会成为秦林的附庸。
这就是属于叶曼的骄傲。
真以为叶曼喜欢每天都在工作?
谁不喜欢睡觉睡到自然醒,然后白天逛逛街、美美容,晚上随便抽空去看一下酒吧的经营状况,顺便还能听听歌放松一下?
叶曼当然也是想的,可是她的骄傲,不允许自己只能望着秦林的背影。
她要追上秦林,跟秦林肩并肩行走在一起,甚至超过秦林,让这家伙只能望着自己的背影发呆,然后她就可以转过头,冲着这臭小子冷哼一声。
“现在不想努力了?晚了!”
咳咳,虽然表达上可能有点问题,但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能理解就好。
总之,骄傲的叶曼,很期待着有一天能让秦林吃瘪。
抢在秦林之前收购大强子的白狗多媒体公司,就是叶·女王·曼迈出的第一步!
虽然这臭小子可能有点眼光,但叶曼相信,只要自己不断截胡下去,终有超过秦林的那一天。
emmmmm......
也不知道秦林若是知道这个想法,会是个什么反应。
想来,脸色一定很精彩!
可惜叶曼的想法虽好,但貌似这迈出的第一步,就遇到了些麻烦。
“承蒙叶总厚爱了。”
大强子脸上的笑容不变,听到叶曼的提议之后,眉头连一丝变化都没有。
“不过,卖了公司之后,我这样一个文不成武不就的普通人,还能干什么?”
一句反问,不仅没有给叶曼明确答复,反而顺手试探起叶曼的眼光。
若是叶曼没回答,或者答不好,他便能顺水推舟地拒绝,而若是叶曼给出的答复有道理嘛......
那岂不是更好?
白赚一个赚钱的点子!
至于公司卖不卖,呃,两者之间有关系吗?
这就是大强子的想法。
大强子岂是那种任凭宰割的老好人?
这年头,好人不被人连皮带骨头吃了就算是运气好,怎么可能还有机会成为资本大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