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怎么了?”
秦林郁闷,“我说的不对?”
一套西装好几万,穿半年都能被嫌弃?
要是真按照秦林的意思,买一套用来出席正轨场合就够了,如果脏了洗洗就是,至少穿五年没问题。
又不是天天穿它,那么重视做什么?
西装这玩意,本来穿着也不舒服。
嗯,秦林是实用主义,根本不在乎外表,毕竟长得太帅,其他所有的装饰,真就只是添头。
人靓仔就是可以为所欲为!
“见过那些大明星出席场合穿的衣服吗?”
沈思琪反问道。
“我又不是大明星。”
秦林知道沈思琪说这话的意思,江湖传言,明星穿的那些衣服,别说是过水洗了,就算是只穿过一次,还是新的模样,下一次也绝对不会再穿。
当然对于这个传闻,秦林其实挺好奇的,既然不穿第二回,那么为什么有一段时间那么流行明星卖二手货?
emmmm,或许是咸鱼干给的太多。
“但你足够帅,你就是当之无愧的商界明星!”
这个理由......
好像有点道理哇!
才怪。
好吧,沈思琪的原话是,“相信我,如果常穿的话,一套西装洗几次就不行了。”
“所有的奢饰品,包括西装,在设计的时候就没考虑过脏了再洗的问题,都是穿脏了之后直接换。哪怕你想洗过之后再穿,也没那个机会。”
“一套好几万呢,这么浪费的吗?”
秦林震惊了,再一次刷新了自己对于有钱人世界的看法。虽然这种事情他曾经也耳闻过,但真正见识到,还是第一次。
“长见识了,你们城里人真会玩。”
“很稀奇?”
沈思琪撇撇嘴,“真正买得起几万一套衣服的人,不会在乎这点小钱。”
“就像你,你会在乎这几万块钱?”
我在乎!
秦林捂住隐隐作痛的胸口,我真的在乎!
然而沈思琪却没有给秦林说话的机会,继续说道:“真正可笑的是那些天天省吃俭用,攒了好几个月的钱,然后忍痛咬牙去买一件奢饰品来装样子的人。”
“我很难理解,为什么她们会觉得买了几件奢饰品,就感觉自己高人一等,好像已经成功跻身上流社会一样?”
“而实际上,这类人身上的标签一般只有两个:爱慕虚荣,以及足够蠢!”
“......”
好吧好吧,你熊大,你说的都是对的。
秦林挠挠头,只是一件衣服而已,谁知道沈思琪竟然能说出这么多大道理来,关键是秦林还没办法反驳。
“既然这样,你还有什么别的意见吗?”
“呃,没了。”
谁叫现在他们在港岛呢,沈思琪是本地人,她有一百种方法收拾秦林,而秦林却只能无可奈何。
所以好汉不吃眼前亏,我秦某人服辣还不行嘛!
......
秦林一直觉得,港岛的建筑很神奇,密密麻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