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辉这天刚好率军经过此地,有斥候飞速汇报,称发现有大批的鲜卑骑兵停留在一片隐秘的空地,看他们的状态不像是在休息,而像是在等候命令伺机而动。
听到这个消息的程辉意识到可能是鲜卑骑兵准备南下侵略,当即拿出五原郡的大地图,发现斥候所说的那个位置距离一个系统乡镇很近,以骑兵的速度不出半个小时就能到达,而他们现在的位置离系统乡镇大概要两个小时的行程。
程辉率领的这支重骑兵部队是三路骑兵部队中,人数最多的一支,整整四千名骑兵,即使是在野外碰到一支十万人的军队,发生遭遇战时也能击溃敌方。
在距离系统乡镇只有两三里路时,有一支骑兵从镇里杀出,径直朝着程辉奔驰过来。
“大帅,这支骑兵好像是重骑兵啊,硬碰硬的话我们可能会打不过。”
鲜卑骑兵首领自然看得到远处的重骑兵,其实从他出来的一刻就感觉到不对,因为对方过来时扬起的尘不像是普通骑兵能做到的。
鲜卑族作为一个游牧民族,铁器一直都是制约他们发展额一个关键。虽然檀石槐曾通过多种途径收购汉朝不良商人的铁制品,可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点,或许每个人都有铁制或更高级的武器,但想要打造全身铠或重骑兵的军队,所要用到的铁制品是他们很难承受得起的。而鲜卑一族的皮制品工艺较为发达,制作出来的皮甲防御属『性』虽比不上同级别的防具,但贵在灵活『性』较高,能抵御一般的攻击。
鲜卑骑兵自诩瞧不起汉人,不过你要他们同重骑兵肉搏,他们也是没有这个胆子的。重骑兵因为大面积覆盖着铠甲,虽然穿着太多会影响到行动,但骑着马冲锋能弥补这方面的劣势。一旦鲜卑骑兵和重骑兵肉搏,无法发挥出高机动『性』的优势也就算了,还会进入对方的优势里面,以己之短碰对方的长处。所以,即使是有经验的鲜卑骑兵,也会避其锋芒,不敢正面交锋。
很快,鲜卑骑兵首领立马改变策略,绝不能无脑地冲锋上去,而是将五千人分成两半,准备迂回风筝程辉的重骑兵。
程辉见到眼前的鲜卑骑兵分成两队,想要绕到两翼,哪能猜不到对方的想法,跟副将说了几句,同样地分成两队人追了上去,自己则带着一队人马去迎战鲜卑骑兵首领。
重骑兵的变化逃不过鲜卑骑兵首领的眼睛,心中窃喜,想着援军的将领肯定不懂兵法,居然敢分散自己的军队,难道不怕两边都被风筝吗?
鲜卑骑兵很快就做出反应,既然重骑兵分兵来追击他们,那他们转头就跑,总之是不可能近身肉搏的。按他们曾经的经验,如果重骑兵一直追击他们,就保持一定的距离,消耗重骑兵战马的体力,时不时还能转身『射』箭。当重骑兵战马的体力消耗地差不多了,准备撤退了,鲜卑骑兵就会在身后『射』箭『骚』扰。赶又赶不掉,打又打不到,只能硬生生地被人风筝,这就是轻骑兵遇到重骑兵正确的战术。
一想到此,鲜卑骑兵首领不由得得意笑了,他已经想到了歼灭这支重骑兵后,收获几千套重骑兵的铠甲,因功受赏的场景了,这也让他更加坚信要一个不留地歼灭援军。
然而,这个念头只在他脑海中一闪而过,战场却瞬息万变,和他意料中的鲜卑骑兵拉着重骑兵的牛鼻子走的局面很不一样,双方刚在平原上展开生死追逐,距离就一直在拉近,鲜卑骑兵首领看得出己方的鲜卑骑兵一直在保持着最高的速度,却根本甩不开身后的重骑兵。
什么时候重骑兵变得比轻骑兵还能跑了?
鲜卑骑兵首领嘴角抽了一下,再也笑不出来了,因为正在追击他的程辉已经把距离拉近,照这速度下去,鲜卑骑兵被追上只是几分钟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