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风成为乞丐,已经三年了,这三年,虽然他已经成了乞丐王,但过得并不快乐。
赵风经常做梦,在梦中,他曾经与万古大帝厮杀,在江湖饮酒,快意恩仇,但每当梦醒,赵风都会失神许久。
曾经,真的要成为一场梦了。
一场修炼的梦!
一场强者的梦!
赵风什么都做不了。
他只是一个没有根骨的乞丐。
“老天真是不开眼,既然让我重生,为何又让我不具备根骨,绾绾,还有大家,都等着我复活……”赵风愤怒的握紧双手,可笑的是,他这具羸弱的身体,连握拳都不具备力量了。
真是可笑。
赵风自嘲一声。
竹竹偷偷看过来一眼,然后悄悄对赵风说:“大哥哥,你别生气了,其实我有修炼的,为了吃上大鸡腿,我一直都在修炼。”
“啊?”赵风看去,这个女孩眼睛眨动,极其天真。
难道自己要告诉她,需要一千年,才能吃上鸡腿吗?
算了,还是不要打扰竹竹的美梦。
“修炼可以,但不要忘记要饭。”赵风道。
“对了!”
赵风突然眼睛一亮。
他虽然不具备根骨,但,他具备前世的记忆。
或许可以改变一些。
“竹竹,我们走。”赵风拉起竹竹,往外走去。
“干什么呀,大哥哥。”竹竹追问。
“去拜师。”
“拜师?”
赵风点头,“只要知道仙门的所在,以你的根骨,至少能加入进去,不至于沦为一个乞丐,你是具备修炼资质的,我不能耽误你。”
竹竹吞吞吐吐:“可是,可是。可是我们上哪里去找仙门啊?”
赵风愣住了,呆在了原地。
是的,现在不仅没有根骨,连神识都没有了。
四周都是凡人,许多凡人连这座城池都没有离开过,又哪里知道什么仙门。
说实话,如果运气好,还能遇到仙人。
但。
赵风来到这里三年了,连仙人的传说都没有听过。
赵风甚至认为,这里可能连仙人都没有。
“离开。”赵风终于做出了决定。
是的。
他不能在这里等死。
哪怕用尽一生,他也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哪怕,这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
“离开?”竹竹眼睛眨动。
“是的,我们离开这座城池,去百里以外,百里以外没有仙人,我们就去千里,千里以外没有仙人,就去万里。只要一直走下去,一直乞讨下去,我们最终一定能遇到仙人。”赵风知道,以竹竹和自己的脚力,千里万里,可能需要花上数个月,乃至数年的光阴,但,赵风选择一搏。
至少,比等死强!
“去寻仙?”竹竹眼神憧憬。
“可是,可是。”
“不要可是了,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想说,万一我们死在半路上了,万一我们没有寻到仙?但,总比在这座城等死的强。”赵风坚毅道。
“大哥哥。”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你不要可是了。”
“大哥哥,我想说,我相信你,我们去寻仙!”竹竹重重点头。
为了吃上大鸡腿。
也为了大哥哥口中的仙人。
赵风和竹竹踏上了旅途。
夕阳西下,两道身影被拉长。
三天后,石头郡。
石头郡因为怪石嶙峋,故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