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到达目的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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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午,万里无云,天高气爽,是个赶路的好时候。

此时此刻,洛绝一行人正坐在韩战的羽山金雕背上,沿着公路快马加鞭飞往北荒军团的大本营:镇关山

羽山金雕是风系,金系的将阶高级种族异灵,这只的战斗等级达到了帅阶低级。体型庞大,身高不下五十米,全身覆盖着甲片般的棕黄色轻羽,背部的两对翅膀遮天蔽日,山峰般的鹰喙在阳光照耀下闪烁着金属的光泽。远远看上去,就像一座天上的山峰。

无论是种族等级还是战斗等级,达到将阶的异灵成年后基本都能够统领一个族群,为祸一方。就像曾经在亚城一带肆虐多时的山魈狼魔,虽然实力在同级别中不算太强,但依然让亚城的御灵协会感到很头疼。

而像羽山金雕这种在将阶种族异灵都称得上强大的异灵,甚至有能力统领一个规模接近部落的大族群,可以轻而易举毁灭亚城这种小城市。

可现在,如此强大的羽山金雕却被当成了交通工具,全无族群之主的威严。

但有一说一,羽山金雕作为交通工具确实是非常棒的存在。不仅速度极快,钢体般坚固的轻羽在平时也很柔软,而且它还可以操纵气流在周身形成一层风罩保护背上的众人。就连四人中最弱的洛绝也可以自由活动,乘坐的舒适感绝对的五星好评。

而它自身强大的实力更是可以轻易威慑可能栖息在沿途的一切异灵。

从清晨出发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三个小时。整个旅途顺风顺水,配合上羽山金雕的速度,飞过的路程甚至比他们三天走过的路程还多。

在这三个小时里,地表的一切都像流水般从羽山金雕身下掠过。地形也在飞速变化,曾经的平原被连绵不绝的山丘,高地,峡谷所取代,上面的植被也稀疏了很多。这是从北荒中部脱离,进入北荒北部的标志。

但高处的风景远没有洛绝手里的玻璃瓶对他有吸引力,玻璃瓶中装着一层闪耀着绿光的粉末,只要轻轻摇晃一下,里面的粉末就会在玻璃瓶中飘荡起舞,好似田野中的萤火虫,又好像满天星辰。

此刻,洛绝正在回忆昨天的解刨过程与敖丰当时的讲解。

……

当初听到敖丰只拿砍刀和斧头就要解刨时,洛绝其实满脑袋黑线。毕竟就算再无知,洛绝也知道解刨是一个精细活儿,只拿砍刀和斧子解刨,那就是拿擀面杖绣花,简直离谱。但很快洛绝就认识到:这场解刨拿砍刀和斧头就足够了。

虽然程度有所不同,但每一种绿皮蛮族都是“皮糙肉厚”这四个字的生动注解。哪怕进行解刨的是两个可以徒手杀死异灵的怪物,精细的手术仪器也根本破不开绿皮蛮族的厚皮。

而破开皮肤后,还有强健坚韧,可以像海绵一样吸收冲击力的肌肉,与硬度堪比金属的骨骼。还是砍刀和斧头好用,至少可以大力出奇迹。

而且对绿皮蛮族的解刨也不需要做到精细,因为它们的内脏器官实在少得可怜:一颗心,两个肺,一个牛一样的胃,一对尺寸不大的肾脏。而这些器官则被浸泡在一种夹杂了白色与绿色的浓汤中。

敖丰说这些浓汤内部全身真菌,可以代替了绿皮蛮族的很多器官来维持生命。除此之外绿皮蛮族体内和体表,没有任何额外的东西。

这个结果让洛绝有些失望,毕竟绿皮蛮族这个种族看上去是那么的简陋,就连洛绝曾经吃过的野兔看着都比它精致复杂很多。

但一想到就是构造这么简陋的异灵建立了一个异灵帝国,洛绝又不得不承认这套简陋器官的高效与强大。

在解刨结束后,因为绿皮蛮族使用无性生殖的方式来发展繁衍。所以在解刨完成后,他们将绿皮的尸体,在解剖时穿得衣服,连同尸体周围方圆二十米的区域一把火烧了个干净。

这样就可以防止那些可能散布在附近的孢子长出绿皮蛮族,威胁安界。因为在整个解刨过程中都没有风,在没有外界干扰的情况下,绿皮孢子最多只能散布方圆十米的范围。而绿皮蛮族只有在濒死或死亡时才会释放孢子。

一场大火将尸体与可能的危险尽数化作无有,只留下了这些闪耀着绿光的粉末。

敖丰说这是绿皮蛮族的异组织,叫做狂战之晶。存在于绿皮蛮族的血液中,拥有很多奇特的功能,是绿皮蛮族强大的根源。

但敖丰对此只是简单说了两句,随后就将收集到的狂战之晶硬塞给了洛绝,说是第一次遇到绿皮蛮族的纪念。

……

就在洛绝还在温习绿皮的身体构造时,敖丰的声音再次将他从回忆拉回了现实:“洛绝,快过来!往下看,这里是八梁古道,北达……”

从清晨赶路开始,敖丰一直在系统而简洁地向洛绝讲述他们路过的所有自然与人文地标,无论是位置,还是地形,亦或是历史,都会提及。有时,甚至连带着会将并川省,乃至其周围省份也会涉及到。

洛绝全神贯注地听着敖丰的介绍,并将其印在脑海中。他并不像韩战和郭勇刚两人一样听得昏昏欲睡,反而听得兴致勃勃。身为一个在偏远小村子长大的孩子,洛绝一直对外面的世界极度缺乏了解。而敖丰的介绍则填补了洛绝对于这方面的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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