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深处,几点红色光芒忽隐忽现。
东方白猛拉枪栓顶上子弹,指尖一顶,将保险顶到单发位置,提着步枪大步走进丛林。
刚刚应付完突袭的恐人都有点愣神,怎么这个人类突然不跑了?
他们没想太多,挥舞着臂刃扑向目标。
生物雷达瞬间捕捉所有敌人的身影,一一在东方白的眼底标记出来。
东方据枪开火,一发子弹命中迎面冲来的恐人,也不管这一枪到底击毙了敌人没有,又连扣两下扳机,两发子弹先后命中敌人面门,这下彻底死透了。
枪口一转,继续朝侧面的恐人开火,依旧是三发连击,枪枪不离敌人的脑袋,打倒了还不算,哪怕子弹穿透了脑壳,也要再补两枪。
连续的枪声震动丛林,更多恐人扑向这个方向。
东方白来者不拒,枪口快速挪动,叭叭叭的枪声不绝于耳,片刻之间,脚下已经倒下六具尸体。
瞄准第七个目标的时候,东方白只开了一枪,子弹在恐人的脸上开了一个洞,但这一枪并不致命,恐人继续举着臂刃扑过来。
东方白单手换弹匣,敲击卡榫磕落空弹匣,新弹匣还没卡在枪上,敌人已经冲到面前,高举的臂刃猛然劈下。
东方一个侧进步闪过臂刃,步枪一横,枪管拨开敌人手臂的同时,左手向上一托,新弹匣卡在枪上。
枪口恰好正对敌人的眉心,东方白微挪枪口,一连两枪打爆.恐人的左眼……之前少开一枪,就是为了在枪里留一发子弹,以便在新弹匣装好后继续开火。
这不是他炫技或者装13,而是有切实的需要和战术目的:一来避免重新上膛耽误的时间,二来也是在枪里保留最后一发应急的子弹。
七具尸体伏于脚下,东方白气冲牛斗,感觉二十多年的人生里,从来没有什么时候像现在一样痛快,有种恨不得仰天长啸的冲动。
怪不得小说里动不动就脚踏敌人的尸体仰天长啸,大概这就是快意恩仇的感觉。
丛林中的恐人并没有被死亡吓倒,他们愤而出刀,同时扑向东方白。
刚刚还豪气冲天的东方白扭头就跑……开玩笑,一个个上他有把握,一群一起冲上来,这不是要了亲命了么?
不过,身为狙击手且手里有枪,东方白又怎么会怕了这群六千五百万年前的土鳖?转身的同时摘下一枚手雷,拇指一弹拔掉保险销,甩手扔在追来的恐人脚下。
砰地一声轻响,半球形的雷网好似倒扣地林间的大碗,电光像一条条蜿蜒的小蛇,在草叶、树枝和恐人之间来回游动,十二只恐人瞬间倒下十一个,仅有一只因为单脚触地幸免于难。
但这只恐人也就幸运了两秒钟,东方白转身开火,一连三枪打倒这个倒霉蛋,突然收起步枪换上电磁狙,隔着二十多米连续补枪。
没办法,电磁狙的精度远远达不到设计水平,近距离补枪还可以,远距离狙击还是算了吧。
说句老实话,目前的电磁狙实在是鸡肋,威力虽然不错,可远了打不中,近了又因为需要时间充能,射击速度上不来。
如果这枪不是研究组的实验产品,东方白早就把它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