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现在外面全都知道如龙的死究竟是怎么回事了。虽然最后开车撞死如龙的人是段浪,但克己也难辞其咎。
也就是说,四方与克己之间一定是不死不休。那么现在救下克己,就等于就下了四方的死敌,可不就是跟四方宣战了么。
但是很显然,阿乐并不在意,他扬起嘴角,面色从容的说道:“兄弟,你觉得,咱们的敌人还少么?”
因为长乐社的特殊性质——雇佣军,的确让他们树敌不少。不过,每个长乐的成员都热衷于此,他们不需要什么地盘,洪庙有一家长乐酒吧,那就是他们的家,除此之外,他们不需要跟其他帮派争夺地盘,自然也就没了那么多勾心斗角、尔虞我诈。
有生意就接生意做,没生意就每天玩玩乐乐,过得逍遥自在。
长生顿了一下,摇摇头,“当然不少。所以我的意思是,既然已经这么多敌人了,就别再树敌了!”
“长生,我的想法跟你恰恰相反。”阿乐的神情和语气中多了几分认真,“咱们跟那些帮派不一样,干咱们这行的没办法独善其身。就像你说的,既然长乐已经在盈海树敌无数了,那么,还在乎多一个四方么?再说了,四方终究是个新兴的帮派,一群比我们还小的小孩给硬撑起来的,它真的能发展起来?不见得吧。”
长生微微皱眉,犹豫的低下头,看样子是他的想法动摇了。
“长乐社”这个名字,就是取两位龙头名字中的各一字。表面上看,长字在前,乐字在后,但实际上正好相反,阿乐才是真正主导长乐的那个人。之所以取名为长乐是因为这样好听,总不能叫乐长吧。
阿乐和长生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发小,从小长生就听阿乐的,因为他聪明,而自己就负责打就是了。长大了之后也是如此,所以每每发生分歧,最终被说服的还是长生。
“但是…”长生抬起头又说了一句,“救他没有意义啊,说实话,我也不怕四方。但我觉得,因为一个与我们毫不相干的人得罪四方,不值得,完全没这个必要。”
阿乐轻轻一笑,从小到大,面对长乐的所有疑问,他都会不厌其烦的解答,谁让这是兄弟呢。
“太有必要了,而且非常值得!”说着,阿乐推了推眼镜,似乎戴眼镜的人都有这个习惯,“他现在的确跟我们毫不相干,但是,救了他之后就有关系了!我来给你盘一盘。”
长生认真的点点头,他的确没有阿乐那么聪明,甚至稍微有一点点木讷,但阿乐从未嫌弃过他,每次遇见事情都耐心的为他分析,这一次也是如此。
“四方若想彻底拿下榕岗,肯定会逐一击破,把疯克放在最后解决。现在疯克已经成了这样,就足以说明四方已经完成了最后一击,不出三天,消息一定会出来!到时候,疯克无家可归,据我对这个人传闻的了解,他是个很孤僻并且没有什么野心的人,这是不是跟我们很像?你想想,如果…我能把他留在长乐呢?”
听到这,长生双眼发亮,立刻来了精神。虽然没有跟疯克交过手,但是种种传闻已经足以证明他的强大,这个人至少不会比自己差。
“那肯定好啊!能把他留下来,得罪个四方也无所谓。”长生道,“但是…你有把握么?”
阿乐转头看向车内,“把握大不大就要看我们想不想留他,想的话,有一万种办法让他留下。”说完这句话,神色一变,眼中突然流露出一股强烈的憧憬,“想一想,长生加疯克这对顶级红棍组合…一定会在盈海黑道掀起一阵狂风暴雨!”
“怎么样?救不救?”阿乐笑着问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