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晚咬咬牙,将他的发辫拨开,伸手摸向这人的背脊。
烛光下,自己的手掌上尽是鲜红的鲜血。
“果然,你流了那么多血…”
常晚愣愣的看着自己血污的手,另一想法又冒了出来:
他…真的很特别…自己怕脏怕血的癖好在这个男人面前也都不作数了。
常晚利落的拿起剪刀,将陆寒轩后背的黑袍剪开,还小心避开粘着皮肉的部分。
烛光里,陆寒轩健硕又疮痍的背脊暴露在空气中,也硬生生的闯入常晚的眼帘。
咣当,剪刀砸在地上,常晚退后两步,心惊的看着:
陆寒轩的背上没有一处是完整的好皮,上面有些是陈年刀剑伤,还有这次翻着皮肉的鞭伤,最恐怖的是这人陈年刀疤旁密密麻麻的纹着小小的正字。她秉着气,数着一共二十七个“正”。
谁会在背脊上纹着难看的“正”?他要记录什么?他又要记下什么?
就像她最初在东城门边上摆茶摊时,记录每日卖了多少碗茶水,画的四竖一横一样。
常晚捂着嘴巴,颤抖着手指轻轻地最后停在了这人的左肩膀,那里应该是被揭去了一块皮,那没皮的形状是一片扇形。
不挖去的不是皮,是剜去了一块肉,以至于那片扇形凹陷在他的肩胛上。
脑海中电光一闪,轰隆!常晚一屁股坐在地上,浑身发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