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二章 深渊的变动(1/2)

点击下面网址进入新版阅读页:www.doupowang.com(斗破小说网 ),全新UI设计,增加会员书架,阅读记录等功能,更好的阅读体验,精彩不容错过。

纯文字在线阅读本站域名<foncolor=red>手机同步阅读请访问

神陨之日代表一个旧时代的结束,第二世代的神灵几乎在瞬间就消散殆尽,只有像蜘蛛神后罗丝这种运气极好的神灵勉强苟延残喘了下来,神灵的陨落也同时波及到了深渊,昔日那些不可一世的恶魔也与神灵步上了相同的结局,不管他们有着多么崇高的地位,有着多么强大的力量,规则在被修改后他们也只有一个选择,要么舍弃一些东西拼命去适应新规则,要么就被规则本身彻底湮灭掉。

对于乌黯主君哪怕是曾经的白龙之王也对他所知甚少,只有一些残留下来的第二世代的文献中对这位恶魔巨头有过简短的介绍,他是一名高大英俊有着黑暗魅力的恶魔,皮肤黝黑眼睛闪烁着妖异的绿光,总是喜欢穿着帝王的服饰并手持蛇形剑,乌黯主君最特殊的象征就是他有着六根手指与脚趾。

还好的是系统里有一些对乌黯主君的资料,根据尼莫的说明亚林也大致了解到这位乌黯主君可是一个善于阴谋不折不扣的野心家,他将神灵与正义斥责为软弱的虚伪,曾经不止一次率领恶魔大军攻打神域。而直到现在乌黯主君依然对神灵充满了憎恨和鄙夷,曾经他与杀戮主宰一同降临到现世目的一是为了收集深渊之力,二则是降低神灵在世人心中的地位。虽然被击败但那次袭击也确实给乌黯主君带来了很大的利益,至少人世间有不少凡人纷纷崇拜起了这位恶魔,其中大多数是人类┉┉

第二世代的神灵残存了一些下来,第二世代的恶魔居然也有残存下来的。就实力而言第二世代的恶魔三巨头中双头狒狒是最强的,但是亚林宁愿正面与双头狒狒开打也不想与乌黯主君勾心斗角。从尼莫给予的资料来看,双头狒狒力量随强看似理智但却是疯狂的理智,而乌黯主君则刚好相反他曾经的每一个计划都疯狂无比,但却是最为理智的疯狂。

“哎~”

亚林叹息了一声,让跪伏在一旁的黑暗精灵祭司打了激灵。不过亚林没管黑暗精灵祭司而是继续浏览了起来!

罗丝给予的资料里记录了一件让亚林有些不解的事,九位恶魔主宰中死亡主宰祖巴斯已经被教廷所信奉的世间唯一之主的女神伊修塔尔所消灭,但是深渊里新的死亡主宰却没有诞生。到现在为止恶魔主宰只剩下了八位,杀戮、痛苦、灾厄、憎恨、绝望、恐惧、混乱以及堕落!

由于死亡主宰的消失而在深渊里空闲出来了大量领土很快就被其它恶魔瓜分完毕,但死亡主宰的消失也让恶魔感到了疑虑和惊惧,按照深渊的规则来说只要‘本源’依在恶魔主宰可以不断的重新复生。而所谓本源就是恶魔主宰所拥有的称号,阿雷古索身为杀戮主宰,杀戮就是他的本源力量。只要现世之中依然存在战争和杀戮行径,这些负面感情力量凝聚成深渊之力就可以让死去的杀戮主宰不断复生,当然复生出来的也是一个仅仅继承了阿雷古索部分记忆和力量的新生主宰而已。阿雷古索自身还是等于死亡。

相同死亡主宰从某些方面来说确实算是恶魔主宰中的‘不死之身’因为世间凡人即使可以通过政治、经济发展、技术发展消灭战争和杀戮,减少憎恨和痛苦。但凡人生老病死的规则却无法被消灭,死亡是最为常见的深渊之力而已死亡为本源的死亡主宰也等于是不灭的存在。

既然本源没有消失而死亡主宰却没有重新诞生,那就只能说明一件事死亡主宰可能并没有死,至少深渊规则是这么判定的。

恶魔最近的处境也不是很好,自从霸王加尔塞利克的时代结束后东西方的两大宗教局头垄断了信仰,现在无论是圣都还是教廷都停止了正面对抗而采取了派遣间谍刺探和传播彼此信仰的方法并极力约束各国国王采取军事行动,颇有一些亚林愿世界里美苏两大阵营的冷战氛围。

因为两大宗教的约束。这些年来最大规模的一场也就是克雷塞斯和卡尔瑟门帝国之间的战争了,不过这场战争也是一场规模较小的局部冲突战。相对的和平带来了发展并减少了饥荒和灾厄的发生,深渊中的恶魔已经很久没有大量的从现世之中获得深渊之力了。现在这些恶魔只能依靠自己的信徒去折磨和杀戮以此来获得深渊之力,而结果自然也是遭到了两大宗教巨头的讨伐而处境凄凉。

痛苦主宰在圣都闹腾的时候教廷这边虽然是保持看戏状态但至少没有乘机落井下石,这说明双方可能已经达成了某种默契。恶魔在两方的神灵眼里才是真正的公敌!

浏览完了资料后亚林大致对深渊的情况有了一些了解,恶魔还是老样子永远都在计划着如何入侵主物质位面已散播痛苦和绝望,只有阿雷古索最近的表现有些反常似乎停止了扩张,杀戮主宰成天都窝在最近的地盘里不知道在搞些什么。主物质位面中也就只有在贝尔拉玛王国里搞事,但实在是不清楚阿雷古索为什么要选择席尔瓦多那种白痴来当自己的容器。亚林可不觉得阿雷古索会手下没人了。难道说席尔瓦多本身比较特殊就如同罗婕安公主一样,但是上次在竞技场上世亚林通过观察席尔瓦多本身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而已。他身上的力量都源于阿雷古索的赋予其本身并无特殊之处。

本章节未完,点击这里继续阅读下一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