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儿生世间,及壮当封侯。战伐有功业,焉能守旧丘。千金买马鞭,百金装刀头。慨然赴云气,戮敌黄沙口。十步杀一人,国恨与家仇!
封侯之事,对于朱之蕃来说,并不是什么稀罕事,因为他现在已经封王了,虽然只是个郡王,但是毕竟是王爷,那地位也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何况他还有自己的护卫军属,所以他更是和别个王爷不同,手里可是有兵权的。
说句不夸张的话,在安化这个地方,其实他朱之蕃就是个土皇帝,这里的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不过,这一切,并不能让朱之蕃满足,因为他心中所装的是整个天下,他真正的目的是整个大明江山,那才是一个好男儿应该的志向所在。
只可惜的是,他现在的实力还不太足,虽然这些年来,他一直在暗中积蓄力量,一直以守土卫边为借口,扩充军备,如今手下也有上万人马了,但是,让他郁闷的是,宁夏这个地方,毕竟是太贫瘠了,大部分都是沙漠,粮食产量极低不说,而且还切切实实地一直遭受鞑靼人的劫掠和骚扰,所以说,想要在这个地方发展起逐鹿中原的力量,当真是有些困难。这个事情让朱之蕃心里很不爽,一直在思考着应对之法,但是却又一直没有什么好主意,所以他的勃勃野心,也只能先压制了下来,暂时不敢有什么动作。
不过,这段时间以来,朱之蕃却是很开心。甚至有些激动,为什么?因为京城里的皇帝。也就是自己那个远房的堂哥,准备召见他。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不过朱之蕃觉得这是一个机会,他想要借此机会,讨得朱厚照的欢心,然后好让朱厚照赐给自己更大的地盘,更多的权力,这样一来,好歹自己的根基可以更加硬实一些了,行动也方便一些。
得了圣旨之后。朱之蕃精心准备了一番,然后安排好各色事务,便带着一众护卫军兵出发了。
早春的天气,依旧有些清凉,不过朱之蕃却是马蹄轻飞,心怀舒畅,不几日已经抵达京城,尔后则是被安排住进了豹房附近的皇庄之中,等待着朱厚照的召见。
在皇庄里住下来之后。朱之蕃才发现自己的这个堂哥,这次的手笔可是不小的,他原来并非是单单召见了他一个人,他是一口气召见了十八位王爷和郡王。
这尼玛。半个大明国的王爷都到齐了,朱之蕃隔壁住的是宁王朱宸濠,这俩哥们可是打小就没见过的。所以见面之后,少不了互相审视一下对方。随即不觉都是露出了欣赏之色。
这还真是应了那句话了,是英雄重英雄。这两个大明朝将来的有名叛王,一见之下,顿时生出惺惺相惜,相见恨晚的感觉。
朱之蕃在关外出生,长年饱受风沙,再加上他天生尚武,生得一副英壮的身板,再加上长得正气,粗眉大眼,形象彪悍,往那儿一战,天然就透着威严,让人赞叹。
而朱宸濠呢,虽然是玉面小生的形象,但是却也有几分豪气,性格爽朗,和朱之蕃脾性极为投机,于是俩哥们见面没多久,自然而然就喝上了,而这酒一下肚,俩人的话茬子可就打开了,然后就听到其中一个挤眉弄眼地说道:“喂,你听说没有?我可听说了,咱们这位皇兄,可是很会玩的,知道么?”
“呵呵,这哪能没听说过?这眼前不就有一个好例子么?那梁小玉是什么人啊?反贼的女儿,嘿,结果呢,怎么着?不也照样收进后宫?我可听说了,这梁小玉现在才**岁大,嘿,那长得可是千娇百媚,点点入骨啊,堪称是一代妖女啊,所以啊,咱们的皇兄可是扑在她的温柔乡里,再也不想出来喽。听说这都快俩月没上朝了,也真是多亏他心大,要是我的话,可真是做不出来,这么大的国家,就这么丢在一边了,啧啧啧,真是可惜呀——”朱之蕃说话间,满心的痛惜。
“哈哈哈,蕃兄,你,你可露馅了,你莫非是想当皇帝不成?”朱宸濠指着朱之蕃大笑着问道。
“喂喂,这话可不能乱说,贤弟这话当真是大逆不道,为兄岂敢有这样的想法?为兄只是觉得皇兄太过沉溺玩乐,心中有些担忧罢了,”朱之蕃连忙解释道。
“嘿嘿,好啦,兄长不用掩饰啦,兄长不用说,小弟也是知道的,当真这大明朝,大凡朱家子弟,都可做得这皇帝,就是那朱厚照不可以,你看看他都堕落成什么样子了?我可是听人说了,他晚上没事的时候,就会带人去民间转悠,看到人家就翻墙进去,当着人家男人的面,**别人的妻子,嘿,你说这是人能干出来的事情吗?这样的天子,当真是,禽兽不如,简直就是我大明朝的耻辱!”朱宸濠说话间,愤怒地拍着桌子站了起来,眼睛都有些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