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9章 黎娑(1/2)

点击下面网址进入新版阅读页:www.doupowang.com(斗破小说网 ),全新UI设计,增加会员书架,阅读记录等功能,更好的阅读体验,精彩不容错过。

“黎……娑?”

“生命创世神的那个……黎娑?”

云澈看着前方的白影,魂间震惊莫名。

“是。”白影轻轻柔柔的回答:“你的惊讶与难以置信,实属正常。因为在诸世的认知中,生命创世神早已消亡。”

黎娑,神族四大创世神之生命创世神的神名!

更是最受万灵爱戴。尊崇与敬仰的创世神。

冥寒天池中的冰凰神灵,以曾侍奉于她的生命神殿中为毕生最大的荣耀。

她创造了无数的生命与种族……而她创造的第一个种族,便是木灵族。

她所创的“生命神迹”,是曾挽救了不知多少生灵于厄难的真正神迹。

关于她的记载,无不镌刻着流芳永世的慈爱、神圣、伟大、圣洁无暇,以及……圣美无双。

作为唯一女性创世神,她是女性“美”之一字的起源,亦是“美”之一字的极致。

龙神界的龙神古籍,曾如此记载黎娑的神姿:

『身承强大创界、创生和光明神力的创世神。拥有悯生怜世的慈爱之心,救赎万生万物的神圣之力,超脱创世仙尘的容颜与神华。』

『传闻始祖神创造天地时,赐予万物三分风华。其余七分皆予黎娑。』

『其神姿所至,千星万月,尽化枯尘。』

文字苍白,难窥其万一。但诛天神帝、元素创世神、生命创世神三者之间的情感“悲剧”,便足见黎娑是何等风华。

两大最强创世神皆曾对黎娑痴苦折心。

归世的劫天魔帝在提及“黎娑”之名时,纵已相隔数百万年,纵知晓生命创世神已然陨去,其话语之中,依旧流溢出浓烈到让云澈胆颤心惊的……嫉恨。

“嫉恨”而非“不屑”,可见身为魔帝的劫渊,在“风华”二字上,有着对黎娑潜意识的自卑。

而就是这个四大创世神中最圣洁的创世神……在神魔恶战之始最早陨落的创世神,竟在此刻,在他的眼前,轻语着那如遥梦一般的神名。

“以你之认知,生命创世神陨落于九煞魔帝的魔毒,葬身于神魔之战的起点。”

“但远古记载,从未寻到过她的遗骸,也从未真正寻到过她所持的鸿蒙生死印。”

白影声音幽如淡月,她明明在说着自己,但言语之中,却尽是“她”字。

她的生命,她的灵魂像是经过了重生重塑,而曾经的那些认知与记忆的碎片,在逐渐的连接、清晰之时,却已如同外来之物,如他人的记忆与人生。

白影的声音,也触动了云澈魂海之中,关于生命创世神的一些记载记忆:

『生命创世神陨落,诸界震怒,万灵悲戚。然……时至今时,依旧未能寻得生命创世神遗躯……或因惧其遗躯所释的光明神息,为九煞魔族毁尽……』

『……生命创世神陨落,鸿蒙生死印从此无踪,世皆传落入九煞魔族之手……千憾万哀。』

“你……”云澈依然怔看着她,久久难以言喻,他的认知,他所有的一切,都让他根本无从置信。

因为,那是创世神!

在遥古年代,都是神上之神!

如今之世,怎可能还会存在……创世神!?

对云澈的难以置信,白影毫无惊讶。她的手指缓缓收回,让这个昏暗的世界顿时失却了一抹无尽奢侈的纯白之芒。“我想,当年,生命创世神遭九煞魔帝暗算,身中极致的九煞魔毒后,并未马上陨去,而是在最后的时刻,剥离出自己未被毒染的‘部分’,遁入了鸿蒙生死印中,

并以最后的力量,封死了鸿蒙生死印。”“之后,便是在鸿蒙生死印中漫长的沉眠……但,随着神魔的覆灭,混沌气息越来越稀薄,混沌之中逐渐没有了鸿蒙之气,而无法碰触到鸿蒙之气的她便就此无法

苏醒,就连对鸿蒙生死印的封锁,也逐渐松动。”

这些,都是她根据云澈的认知,所拼凑起来的猜想,也逐渐的在与她一枚枚缓慢清晰的记忆碎片重叠着。

她感觉自己自己沉睡了很多很多年,久到她最后的灵魂都为之离析。

“直到有一天,鸿蒙生死印触碰到了你,触碰到了……那个叫‘禾菱’的木灵女子。”

“禾菱”二字扎得云澈灵魂剧痛,脱口道:“是禾菱的生命气息唤醒了你?”“是,也不是。”白影给了他很是微妙的回答:“禾菱的生命气息极尽纯净,仿佛与我的生命气息同出一源。在她的气息触碰之时,就如灵水甘露,让我的生命与

意识从沉眠中复苏。”

“当我拼凑起认知……我是生命创世神,木灵是我以生命本源所创造的至纯之灵,的确是生命同源。她能将我唤醒,也算是在常理之中。”

“但后来,跟随着你的经历,我才发觉,真正让我苏醒和逐渐‘完整’的主因并非是禾菱,而是你。”

“因为你身上……始祖神的神息。”

“……”云澈缓缓凝神。

这个自称“黎娑”的白影,她一直存在于鸿蒙生死印之中!?鸿蒙生死印是千叶影儿所交给他,这些年,他从未能将之成功催动过,就连能找到的关于它的记载都少之又少,因而逐渐的被他放弃、遗忘,已静置在了天毒珠

的角落很久很久。

若她的意识在自己得到鸿蒙生死印时便已苏醒,那么自己之后的所有经历,都等同于她的经历。

包括……他与始祖意志的对话!

这时,他忽然想到自己刚刚拿到鸿蒙生死印时,那恍如错觉的声音。

本章节未完,点击这里继续阅读下一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