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章:疯狂吸收吓呆人!(1/2)

点击下面网址进入新版阅读页:www.doupowang.com(斗破小说网 ),全新UI设计,增加会员书架,阅读记录等功能,更好的阅读体验,精彩不容错过。

刚刚进来的丹纯阳身体微微一晃,差点没栽倒,北冥山庄不过有千年历史而已,突破太极境的太上长老一共也不过有九人而已。这次为了帮助老祖,还特意请了七位超级强者,这些人都是跟北冥山庄关系密切之人,但绝对不会如这些太上长老一般。九名太上长老直接陨落两人,其它七人情况也不容乐观,再这样下去也都危险。

请来之人虽然跟北冥山庄关系非同一般,或者发过血誓得到北冥山庄天大好处才出手相助,但毕竟不是自己人,一旦这边太危险他们肯定会先自保的。

而且损失两名太上长老,这大阵也有些后继无力之感,偏偏这个时候九头蛟龙又攻来,而且像是清楚知道老祖宗出事情一般,内忧外患,此刻丹纯阳都有一种要崩溃之感了。

“纯阳,这样可不行啊!”

“我们也快支持不住了,庄主尽快想办法。”

“老丹圣恐怕不行了,我们这样下去,大家恐怕都坚持不下去了。”

+ “庄主,如果能救活老丹圣,哪怕我们全部死了都没关系,可现在…您得尽快想其它办法才行…”

此时,借助那两名太上长老牺牲自己争取的一丝时间,剩下的十四人都得到一丝喘息机会,快速使用神识跟丹纯阳联系。

丹纯阳都不知该怎样回答他们了,能想的办法自己都想了,这些人现在还不知道外边的情况。如果知道九头蛟龙已经杀上来,还不知会怎样呢?

现在这种情况就像是和面,水多了加面,面多了加水,但却永远难以达到一个稳定的程度。

没办法了,难道只有放弃,可没有了老祖宗,北冥山庄也就完了。尤其是现在这种情况,就算想保全北冥山庄的血脉恐怕都难,那九头蛟龙来势汹汹……

可现在是真的没办法了。能想的办法自己都想了。动用了所有……

突然,丹纯阳脑海中响起史佳圳的话来。到了这种时候,无论怎样都要试一下了,想到此。丹纯阳身形一闪已经出现在了阵法之中。

“有新的办法。最后试一次。现在大家听我的命令,压制火焰,利用阵法帮助老祖宗引动太阴魂的力量……”火焰是老祖阳魂的力量。冰是老祖阴魂力量,因为太过强大才显示那般惊人。

丹纯阳自己挣扎、犹豫,想着死马当活马医,但却不敢跟其它人多说什么,只是神识一动通知他们,随后进入阵法之中操控大阵运转,下一刻被他们以大阵控制的冰寒力量瞬间被引入老丹圣丹昶禹身体之中。而借助大阵力量,那些火焰力量想趁势爆发,却被众人催动阵法力量压制。

老丹圣丹昶禹是真正的超级强者,站在了太极境巅峰存在,他的身体超乎想象,大量冰寒之力被强行打入他左手之中,瞬间他整个手臂如同被冰封,但却吸纳了近两成冰寒之力。比之刚才那两名太上长老爆炸,对两种力量的压制更有效。

而就在此时,一直坐在那里一年多如同死去一般的老丹圣丹昶禹竟然眼皮动了动,同时所有人感受到一股虽然很微弱,却高高在上的神识波动。

“错了,之前都错了,纯阳,谁教你的办法?”这神识微微一动锁定丹纯阳,而几乎同时丹纯阳脑海中响起一个虚弱有些苍老,却无比威严的声音。

丹纯阳虽然也快六十了,但在老丹圣丹昶禹面前却绝对如同小孩一般,听到老祖宗的声音,丹纯阳这一瞬间差点哭出来。这一年多来他都要崩溃了,这最后的尝试如果再没效果,他就准备做最后的安排了,而听到老祖宗的声音这一瞬间,他的眼睛都有些湿润了。

“老…老祖,这是北冥皇朝五大家族家主之一的史家家主的办法,现在情况比较复杂,九头蛟龙不知道从哪里得到消息,竟然跟别人联手全力攻击我北冥山庄,外围城墙已经被毁掉,地火大阵已经启动。只是这个史佳圳是个纨绔不学无术,他就是凭借史奕才强行当上家主,而且这种局面我也不敢让外人……”

“史奕的儿子吗,竟然能想出这种舍弃之法,不管其它,让他来…让他来,已经是最坏之时,我北冥山庄还有得选择吗?你还有得选择吗?让他来…我清醒不了多久,快,九头蛟龙…很危险…快…”老丹圣丹昶禹虽然使用神识,但却越来越虚弱,后来已经开始断断续续。

老丹圣丹昶禹的一句话,如同醒酗灌顶,一下子让丹纯阳混乱、几近崩溃的脑子想通这个道理。

丹纯阳也是掌控了几十年北冥山庄之人,而且还是达到太极境的超级强者,原本也是巅峰人物。只因为这一年多来的消耗、折磨,已经让他有一种油尽灯枯之感,而且又接连发生这种事情,史佳圳的突然出现让他有些混乱了,一下子迷茫、失了方寸,不知该如何决断了。但好在他还很聪明,趁着老丹圣丹昶禹清醒的一瞬间,第一时间抓住了问题的关键跟老丹圣丹昶禹一说,老丹圣丹昶禹的一句话让他彻底醒悟。

“纯阳明白。”丹纯阳身形突然飞起,再度冲了出去。

一听丹纯阳这话,原本也已经都有些支持不住正在维持阵法的超级强者都是眼前一亮,难道老丹圣有什么指示?

这次非常之快,很快丹纯阳就己经带着史佳圳回来,丹纯阳还没达到太极境太阳魂境界,没办法带着史佳圳飞过来,但他带着史佳圳全速赶来也非常之快。

本章节未完,点击这里继续阅读下一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