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嫂,我叶秋。”听屋主问话,叶秋一面应着,一面笑着进来,“哟,吃饭呢?那正好,给你们加个菜,也尝尝我的手艺。”
她把那碗还温热着的酸豆角炒肉一端出来,芳嫂的小儿子,连拴儿眼睛就亮了,“有肉!”
也不打声招呼,就把含在嘴里的筷子戳进菜里翻找起来。
叶秋微微蹙眉,她家地瓜才三岁,也没惯出这毛病啊。这也太难看了吧?
虽说屋里很黑,看不清叶秋神色,但芳嫂还算懂事的告了个罪,“我家难得吃回肉,你别见怪。”
那前几天分你家的野猪肉是纸糊的不成?叶秋不去戳破,只笑了笑,“没事儿。裙子妹妹,上回谢谢你来我家地里帮忙,你也吃啊。”
听她这话,花裙子却笑着摇了摇头,她是不能说话,但耳朵并不聋。给叶秋倒了碗水来,然后低头吃着自己面前,没有半点油水的咸菜窝头。
这个又太慬事了。
可芳嫂却看得满意,“她一个女孩子,吃那么好干嘛?男孩子要长身子,才要多吃些好的。”
叶秋忽觉膝盖略疼。
她会护着儿子,也心疼老人,可该她吃的,似乎也没客气过。若芳嫂看到,那不得心疼死?
正不知找什么话讲,连拴儿却说了,“这个菜是油炒的,比家里的香。得留着我一人吃,你们不许吃。”
就这短短的工夫,他已经把那菜里不多的几块肉全挑光了,连碗都整个端到了自己跟前,明显要吃独食。
“好好好,都给你留着。”
芳嫂宠溺的看着儿子,吃完了家中仅有的两个玉米面馒头,出去玩了,这才分神跟叶秋说话,“村里人早说了,你炒菜就是香,人人都爱吃,果然是这样。”
可这跟你把菜全偏给儿子,有毛的关系?
叶秋不是没见识过乡下人的重男轻女,可做得这么过分的,这芳嫂也算是首屈一指了。
再瞅瞅旁边骨瘦如柴,却没有流露出半点不满的裙子,依旧费劲的啃着她的粗黑窝头,叶秋有点牙疼。干咳两声,直截了当道出来意。
“我今儿来,一是谢谢你们,二是想说,以后真不必让裙子去我们家帮忙了。我们家人手够了,你们家的活也多,实在不必客气。”
芳嫂脸上笑容一僵,连裙子也愣住了。
叶秋怕她们误会,忙解释道,“这可不是嫌弃裙子,事实上,她的活干得又快又好,连长富叔也是夸的,可我家实在是用不上啊。”
芳嫂再望望女儿,连吃窝头的心情也没有了。犹豫了半天,才讪笑道,“这回你家是请了连家,那下回有事,可以来找我家的吧?”
村里没有秘密。
上次连蔓儿陪叶秋进城,回来得了两块尺头的事,就是连家人不说,可村里人也知道,八成是叶秋给的好处。全村也只有她这个外来户,才这么讲礼。
若说这还不过是小意思,可后头董老太因不忿叶秋找了连家帮忙,四处跟人说,连家如何不仗义,抢了她家的一百文,就很让人动心了。
芳嫂一个**,又拖着两个孩子,日子确实比旁人更加艰难。这一百几十文,兴许旁人还好,她却不得不上了心。
上回不过是让女儿在找叶秋时,赶了那么一会儿车,回头朱方氏都特意送了好些猪肝过来,还嘱咐说是叶秋给的。
芳嫂心想,既然叶秋好心,能出钱请连升做事,何不让女儿也去帮忙?
又不吃她家喝她家的,那她回头肯定还得不好意思的送东西送钱过来。到时自己再好生求求,往后不就多条财路?
却没想到,这回叶秋却是拿一碗肥肉炒酸豆角,就把她们家打发了。
虽然这按村里人的规矩来说,不算过份。可想想之前那些猪肝,再想想董老太口中那一百文,芳嫂有点失望了。
听她那一问,叶秋就明白了,这位也是想来挣钱的。不过别说这个口子不能开,就算是能开,叶秋也不能答应。
“你家就指着裙子一人做活,就有事我哪好意思叫她?”
“怎么不好意思?”芳嫂顿时就急了,“你放心,只要你叫她去,随你怎么使唤。行不?”
花裙子也连忙认真的站起来,拍拍自己胸口,表示她有力气,能干的。
可叶秋却瞧着心疼了,伸手拉了这姑娘的手,递到芳嫂跟前,“嫂子你摸摸,这象是个闺女的手吗?我来这村里三年,没一日见过你家裙子是闲着的。天没亮就起来挑水烧饭,然后就劈柴喂鸡,下地干活,得点空子还要纳几双鞋底贴补家用。如今好容易农闲下来,有工夫喘口气了,还要她上我家干活,我于心何忍?”
裙子怔住了,不仅是因为叶秋的话,更加因为叶秋那柔软温暖,还带着淡淡香气的手怜惜的抚过她粗糙的掌心时,她突然迷惘了。
原来这才是女子的手么?
怪不得她前天为交税进了城,路过布庄,想伸手去摸一摸那挂在外面的丝绸,可伙计却是不许。
“这么粗的手,也不怕把我们的好料子摸坏了!”
这是那个伙计的原话,裙子听了很委屈,也有点伤心。她不过是想摸一摸,怎么会把料子摸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