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间里鸦雀无声,薛豪呆呆看着朱老头,半晌後突然省悟过来,有些手足无措地想要抱拳,刚抬起手,又觉得还是磕头更合适,于是连男儿膝下有黄金的古训也抛到脑後,当即屈膝拜倒,双手抱拳,又惊又喜地说道:“居然是前辈?”
朱老头有些稀奇,“你认得我?”
“薛某少时曾追随过田仲大哥。当年前辈与洛下群侠纵横五陵,田仲大哥对前辈推崇备至,在下对前辈的风采也仰慕已久。”
朱老头拍了拍後脑勺,“原来你是那个姓薛的小娃娃,哎哟哟,一晃这么些年,你都长这么大了。”
年逾五旬的薛豪有些尴尬的笑了笑。
朱老头道:“我这模样可变了不少,你还能认出我当年的样子?是不是学过什么辨人的法术?”
“不瞒前辈,在下确实有辨人之术。但并非法术,而是靠的眼力。”薛豪解释道:“人面虽有变化,但骨相难以更易。况且实在是当年前辈仗剑风流的英姿令人难忘,在下数十年来每每思之,以为此生再难相见,引以为恨。”
“哈哈,你这个小娃娃,嘴巴倒是会说。”
薛豪忍不住道:“当日前辈突然离开,在下听田仲大哥说,前辈是去了未央宫,受封为阳武侯……”
朱老头猛咳两声,“不说了不说了。”
薛豪也是绿林中打滚的人物,立刻转过话题,“一晃四十余年,当年洛下的五陵少年早已风流雲散,田仲大哥也去世多年,没想到薛某还能见到前辈。”
朱老头感叹道:“谁说不是呢。田仲啊……唉,他也死了这么多年了。”
薛豪与田仲交情显然非同一般,闻言眼圈顿时红了,他在脸上抹了一把,然後大笑道:“人生非金石,岂能长寿考!薛某能活到今日,已经比田仲大哥多活了快二十年,此生足矣!”
一向敢与耗子争猥琐的老家伙似乎被那句“人生非金石”打动,腰背慢慢挺直。
“浩浩阴阳移,年命如朝露……”朱老头忽然提声吟道:“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不如饮美酒,被服纨与素!”
朱老头从席间出来还带了壶酒,一阙吟罢,举壶畅饮,犹如长鲸吸水,痛快之极。虽然还是破衣烂衫,却显得神采飞扬,顷刻之间将一壶酒喝了大半。他把酒壶递给薛豪,笑道:“人生如朝露,不如饮美酒!”
薛豪接到酒壶,一口气喝乾,然後把空壶掼到一旁,笑道:“痛快!敝庄有美酒千斛,请前辈到堂上痛饮,今日不醉无归!”
朱老头也不含糊,“难得遇上故人,走!”
?”
薛豪当先引路,一边叫来家仆打开酒窖,将美酒尽数取来。
程宗扬一脸不知道什么表情地看着朱老头,“老家伙,你还真混过游侠?不是吹牛啊?”
朱老头哼了一声,下巴翘得高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