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煜狂踩油门,想起他与洛丽莎相识那年,那时他年少,她青春。仅仅一眼,她的容颜,她的温文尔雅,从此挥之不去。
洛丽莎占据了兰煜整个童年时光,他所有快乐的回忆皆与她有关。
洛丽莎被人欺负时,兰煜为她挺身而出,洛丽莎伤心难过时,兰煜千方百计逗她开心。
在别人眼中,他们郎才女貌,天生一对。一见钟情,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再动人的形容词用在他们身上,贴切,毫无违和感。
记忆那年,正值兰煜生日,他此生难忘。洛丽莎为他订制了世上独一无二的名表,说要和他一起到白头。
年少纯洁的情感,弥足珍贵。
他爱她,她也同样深情,一个清白的她,毫无保留的交付给他。彼此的第一次,美好温馨。
如今再看,不再美好,不再温馨,只有满满的酸楚。
相恋六年,八岁相识,二十一岁分开。想她,念她,等她,足足八个年头。二十一年光阴,转眼便过,一场刻骨铭心的恋爱,到头来只拥有一身伤痛。
洛丽莎送的那块名表,兰煜至今还留着,款式早已过时,可他依旧戴在手上,看到手表,想起她,想起那晚的美好。
宁初送他手表,恰似当年,让他蓦然伤感。
往事随风起,旧事涌上心头。
那年。
他单膝下跪,深情求婚,那一句我愿意,没有如期而来,他等来的是洛丽莎的冷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