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出奇制胜(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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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枫在中学的时候也曾经附庸风雅,学过几天弹吉他,此刻派上了用场。在场的人感觉旋律非常陌生,逐渐安静了下来,这个时代的年轻人,对音乐的痴迷是后来者无法想象的。

“洛水有个姑娘叫小芳?”

高枫刚一开口,所有人顿时竖起了耳朵,几个靠的比较近的女孩更是窃窃私语:“呦,唱王芳呢!旋律挺好听啊!”

“人家唱的是小芳,不是王芳,别说话,听着!”

高枫咳嗽了两声,清了清嗓子,继续唱了起来:

“洛水有个姑娘叫小芳

长的难看又窝囊?”

众人瞪圆了眼睛,竖起耳朵,女孩强忍着笑意憋得面部肌肉僵硬,男生的脸上则同时浮现出坏笑,王芳横眉立目想要骂街,被董晚晴捂住嘴巴没骂出声。

“一双眯眯的小眼睛,

辫子细又黄”

高枫用的是李春波的《小芳》的曲调,这个时候的年轻人哪里听过这种改编歌曲?所有人都没想到,旋律如此优美的歌曲,居然能配上这么恶搞的歌词。

王芳挣脱了董晚晴的手,怒骂一声:“你就缺德吧!”

这一句骂声,算是坐实了,这首歌唱的就是王芳了,高枫心里暗暗好笑,捡钱的捡东西的都不稀罕,还有人专门捡骂的!

高枫看都不看她一眼,弹着吉他继续唱了下去:

“结婚之前的那个晚上,

六十岁老头要当新郎,

心里激动手冰凉,

两腿一蹬倒在洞房,

嗝屁见阎王!”

听到这里,人群再也压抑不住了,爆发出一阵阵的狂笑。笑过之后,所有人都跟着高枫一起唱了起来:“结婚之前的那个晚上,六十岁老头要当新郎,心里激动手冰凉,两腿一蹬倒在洞房,嗝屁见阎王!”

《小芳》的曲调非常简单,高枫配的歌词又朗朗上口,大家学的很快,听两遍之后所有人就都会唱了。中国什么时候都不缺起哄的人,尤其是年轻人荷尔蒙过剩无处发泄,再加上王芳确实讨人厌,刚开始众人还是唱全段,后来干脆就是一遍遍重复最后一句:“嗝屁见阎王嗝屁见阎王!”

“你们就缺德吧!”王芳受不了上百人一齐起哄,捂着脸哭着跑了。

高跃进长出了一口恶气,冲着她的背影啐了一口:“活该,让你嘴贱!”

八零年代的人,比起在二十一世纪资讯爆炸时代成长起来的一代人,见识和眼界差的太远了,就连骂街的功夫都差之甚远贴吧口水战的惨烈程度,绝对不是只会骂两句“流氓、缺德”的王芳之流可以想见的。

“够了!”董晚晴毫无征兆的厉喝一声,横眉立目怒视高跃进:“没想到,你一个大男人这么小肚鸡肠。”

高跃进委屈的道:“又不是我编的,再说,这么多人唱,你怎么就单单针对我一个人?”

高枫没想到,老妈年轻的时候嗓子又亮又脆,怒喝一声竟然压倒了全场的喧嚣。看见高跃进那副不甘心的样子,高枫轻声在他耳边道:“她看你的眼光与众不同,所以才对你高标准严要求,你就偷着乐吧。”

高跃进顿时转嗔为喜:“有道理!”

“小天来了,小天来了!”人群中传出女孩子的惊呼声。

众人立刻转移视线,只见一辆墨绿色偏三轮摩托车轰鸣着从河岸边驶来,卷起一道烟尘飞快的冲了过来。河岸边的道路崎岖不平,偏三轮几乎是在土埂上飞跃一般,简直就像是在看摩托车越野比赛,高枫惊得目瞪口呆。

“嘎”

一声车胎摩擦地面发出的巨响,偏三轮一个漂亮的甩尾,在人群前面不足五米的地方停了下来。

“小天,小天!”

人群发出一阵欢呼,尤其是女孩子的花痴表情,堪比后世明星的脑残粉。

帅气的飞行夹克,笔挺的斜纹马裤呢长裤,锃亮的牛皮军靴,刚毅的国字脸配上一副空军的护目镜高枫不得承认,这副打扮即使是到了二零一三年,照样可以装逼泡妞而无往不利,何况这厮长的还真是挺帅。

老爸的竞争对手,实在是太强劲了!

“这是空军小灶的瑞士巧克力,特意留给你的。”小天毫不在意别人的目光,径直走向董晚晴。

董晚晴犹豫了片刻,还是接了过去,高跃进的眼睛红的要滴血,在场的女孩子更是眼睛喷火,套用一句烂俗的话,如果眼神可以当做子弹,董晚晴此刻已经被无数双嫉妒的眼睛打的千疮百孔。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相比较这个“小天”,高跃进的花衬衣喇叭裤的不良少年造型,简直是不够看的!即使高枫是戴着有色眼镜看人,也觉得这家伙和董晚晴更像是天生的一对儿金童玉女!

但是,哪怕是他们再般配站在一起再养眼,高枫也必须棒打鸳鸯把他们拆开,否则的话自己就会化作一股青烟消失的无影无踪,这玩笑才真是开大了。

“小天,唱一个吧,唱一个吧!”

一群人众星捧月,争先恐后的央求小天唱一曲。

小天淡淡一笑,从背后取下一把木吉他,高枫顿时一惊,这把棕色吉他镶嵌着亮晶晶的东西,从琴颈到背板到处都有?这吉他好面熟啊!

这不就是那把镶嵌真金真钻,被唐瑶开价十一万美元要买,老爸却不肯卖的纪念版马丁d2嘛!

根据高枫查证的资历,这款吉他全球总共十把,流入中国的只有一把,所以不太可能是相同款式,如果高枫猜的没错,这就是老爸说过的,他赢来的那把吉他。

高枫冥思苦想怎么都想不透老爸是如何赢的时候,小天已经开始自弹自唱,对于高枫来说,他唱的都是些经典老歌,而对其他人来说,却都是听都没听过的港台最新的流行歌曲。

“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种花小园中,希望花开早”

小天的声音很好听,磁性的男中音,吉他弹奏手法娴熟,和他的声音结合的尽善尽美,听的众人如醉如痴,令高枫心惊肉跳的是,董晚晴也不由自主的眯起了眼睛,一副陶醉的表情。

高枫筋转的比车轴都快,却死活想不出办法帮老爸对付这么强大的竞争对手。

麻烦大了,老妈恐怕是对着家伙动心了,高枫吓的手脚冰凉!

一旁的高跃进则面如死灰,手脚抖个不停。

一曲刘文正的《兰花草》唱罢,众人还停留在美妙的旋律中的时候,小天戛然而止,嘴角挑出一丝玩味的笑意,平静的冲高跃进扬扬下巴:“你不来一个?”

高跃进尽管心丧如死,却倒驴不倒架,撇着嘴道:“唱的什么啊?娘们兮兮的!你先唱你的,我等会儿再说!”

小天也不生气,只是淡然一笑:“那我就洗耳恭听您那爷们兮兮的歌是什么样的!”

“小天,甭理他,我们还没听够呢!”一个女生不耐烦的打断了高跃进,催促道。

小天继续弹唱,连唱了几首八零年台岛最火爆的邓丽君和刘文正的歌曲。听众的情绪越来越高涨,高跃进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

“下面,我给大家唱一首《何日君再来》,大家愿意听吗?”小天不失时机的鼓动着众人情绪,同时投送给高跃进一个轻蔑的笑容。

“愿意,愿意!”众人异口同声道。

高枫心里一惊,此时《何日君再来》还是处于禁歌的范畴,大家只闻其名却没人听过,而年轻人越是被禁止的事情就越是兴致高涨。小天祭出了禁歌这个大杀器,高跃进就更没有还手之力了!

小天声音悦耳音乐素养极高,高跃进嗓子嘶哑五音不全,和对方拼唱歌无疑是以己之所短攻敌之所长,几乎没有任何胜利的可能性。

要是水善这厮在就好了,这家伙的脑袋里装满了各种匪夷所思的想法,没准他有办法家贫思贤妻,板荡显忠臣,高枫不由得想起自己的死党,真的需要有人帮忙出出主意了。

水善?

高枫灵机一动,他想起水善曾经和自己写网络小说的心得,什么文笔优美剧情紧张,比起代入感来说根本就不值一提,如果读者有了足够的代入感,能把自己当做主角,再老套的故事他们也会看的津津有味。

俗话说,一俊遮百丑,网络小说中更是如此,只要营造出足够的代入感,所有的缺点都会被读者下意识的忽视,成绩必然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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