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七、非法证据排除规则(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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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你们分手了?”

“是。”

“你以前和沈亦娟在什么地方发生过关系?”

“我家里人口多,地方小,不方便,基本上都在她租的房子里,偶尔会在宾馆。”

“沈亦娟每次都是自愿的吗?”

“那肯定的,男欢女爱,干柴烈火,我要是强迫她她也不会跟我处那么久的朋友。”

林睿想着如果陆贝和讲的是事实,那么他并不构成强奸罪,倒是沈亦娟有可能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

她思考片刻,说:“按照你所说的,你和沈亦娟应是和平分手,为什么她要诬告你强奸呢?”

“我和4S店关于赔偿的事闹的很僵,她的同事们又都知道我和她曾经是男女朋友。沈亦娟爱虚荣、要面子,她认为我让她丢脸了,在我和4S店争执不下的时候,她还给我打过电话,骂我是个不要脸的畜生,叫我不要再烦她的领导了,否则让我不得好死,她在报复我,想叫我死在里头。”

“这是你的猜测?还是你有证据?”

“我没有证据,我和她通电话哪里想到要去录音。”

“行,他们也没有证据证明你犯有强奸罪。”

“我自己都承认了。”

“那是用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利诱、欺骗取得的非法证据,非法证据不能作为定罪的根据。”

陆贝和的眼里闪起亮光,他忽然从林睿的话中听出了一丝希望,原来这位常把法律挂在嘴边的律师,并不是一个只会念法条的书呆子,他呢喃道:“你有办法?”

“看你配不配合了,但我还是那句话,我不能保证你无罪释放,我只会积极维护你的权益,为你做最大的争取,最终的判决是由法院决定的。”

“我懂,你要我做什么?”陆贝和的心防一步步被攻破,林睿道:“你身上有伤痕吗?”

“腿上有淤青,后背我不清楚。”

“你脱掉衣服,我来看一下。”

陆贝和乖乖的脱掉上衣,后背上乌黑一片,撸起裤管,腿上满布淤青,林睿掏出手机对着他拍照,说:“你和管教反映挨打的事了吗?”

“没有。”

“我会去提起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你等我的消息。”

陆贝和哼了一声,心中的天平已然向林睿倾斜。

回所里的路上,林睿的心中五味杂陈,她办理过的刑事案件不多,加上笠州的整体司法环境优良,以往从未遇到过嫌疑人被称刑讯的情况。这次,即意味着是一次棘手的挑战,她联想到和章律师一起处理那起疑罪从无案件的情形,当时她极力秉持不要放过任何一个罪犯的观念,而现在,历经了风雨的林睿忽然感觉昨日的自己是多么的幼稚,多么的可笑,独自承担重担时,她能体会肩上的律师责任和使命感,对犯罪嫌疑人的人权有了更多的理解。

到了所里,王主任正在前台向芳芳交代工作,见到林睿,说:“林律师,你到我办公室来一下。”

林睿点头,随他走进办公室,王主任示意她坐下来,为她泡了一杯茶,问道:“最近在忙什么案子?”

“还是陆贝和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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