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放逐到流沙河已经五百年了,当年的那场大决战我彻底地伤了玉皇大帝的心,于是打完战后他立马就把我给解雇了。
离开神界后我一无所有,丢掉了挚爱,没有了朋友,也无处可去,只能随便蜷缩在这个旮瘩角落,拿出我从神界拼上性命偷出来的珍珠帘,日复一日地卷起放下,放下卷起。
这五百年来我一心四用,一边卷帘子,一边思考,一边杀生,一边等待。
我思考我失败的原因,为什么嫦娥和紫霞不喜欢我?毕竟我是那么地爱她们。紫霞最后跟我说的一句话是,当你被一个你不喜欢的人喜欢的时候,你就知道为什么了。
我当时连连摇头,说:“不可能的,不可能有人会喜欢上我。”
紫霞深深的看了我一眼,随后漫天灿烂的晚霞幻化成一道紫光,在白茫茫的天地之间一闪而逝。我再一次跪在云端哭得像个孩子一样。
我的智商在神界是公认的倒数第一,但即便是这样我还是想出了答案,而且我仅仅只用了一百年的时间!
我只是一个马仔,为玉皇大帝打工的马仔,而天蓬和猴子他们选择自主创业当老板,跟玉皇大帝对着干。这光是想一想就觉得好厉害啊,跟玉皇大帝对着干哎!那得是多么牛逼多么能干的存在啊!
于是,符合了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为了浪漫和生活,女神们抛弃了打工仔,选择老板。
这就是原因,是不可能会有女神喜欢我这样的一个打工仔的,要想我所爱爱我,我必须也要去创业。这次被玉皇大帝解雇赶出神界,我从中隐隐嗅出了天道的气息。
突然想起猴子当年的那声不甘的怒吼:“我等生来自由身,谁敢高高在上!”
我好想回答他,我敢。我当年不敢这样回答,现在却是敢了,因为时过境迁现在已经是物是人非。
玉皇大帝说的对,天道不公,高低贵贱一定要分个清楚,不可能什么都是平等的,厉害的存在就应该把一切都踩在脚下,肆意压迫剥削!
金蝉子的执着是错误的,当年的那场论道,是他输了。
我要是想创业当主宰的话,光靠我自己一个人铁定是不行,我必须要像玉皇大帝和如来佛祖那样,招揽一群小弟。
五百年前金蝉子他们领导群妖,打着为平等而战的口号双挑神佛两界,最后被杀崩。
神佛我是招揽不来,妖怪也不是我的菜,凡人太弱就算招个几百亿的也没用。这样看来,我能招揽的,就只有至邪至恶的魔了。
我在流沙河等待了四百年,也屠杀了四百年。
我不敢走出流沙河,我怕我走出去后我会迷路,那样的话我又会失去流沙河,我已经不想再失去任何东西了。
所以我一直呆在流沙河里等待,等待那些魔自觉性的来投靠我。
当然了,我也不能傻乎乎的就这样等,这样等的话就算等个几千年了我肯定还是招不到什么魔。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讲效率,这句话是天蓬教我的,我觉得很有道理便牢牢记下了。
是啊,要讲效率,首先我要扩大我的知名度,让所有魔都知道我的存在和我的厉害。
于是我开始屠杀,四百年来进入流沙河的神妖佛我全杀了!我以这种血淋林的方式向这个世界宣告我的牛逼程度!
人我不杀,我也不会杀他们,因为他们没有伤害我,也伤害不到我——我不会像某些无耻的神佛那样,伤害不会伤害到他们的人。
四百年来我一共杀了十七个神佛妖,再杀一个就凑够十八罗汉了。但是我没有看到魔,一只都没有,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只是觉得很难过。
尽管我不杀人,但人却很怕我,他们中有人曾目睹了我屠神嗜佛的场面,四百年来祖祖辈辈口口相传下去,我在他们的传说中被添油加色不少,成了一个无恶不作的杀生大魔王,对了,他们还擅自给我取了一个称号,杀生,可能是因为我杀得太狠了吧。
对与这个凡人自作主张给予的称号我并不排斥,反而还很喜欢,杀生,这名字好,威武霸气。
是时候该跟过去做一个了断了。在某个孤独的夜里,我一边卷着帘子一边举头望明月。
只卷帘子不说话,眼泪掉了也不擦。
时间不知道过了多久,直至天际蒙蒙发亮,我终于狠下心来,使劲将那副紫霞当年送我的珍珠帘从窗口处扯下来!双手捏住用力一撕!
......
南天门的守将纷纷举起手中的战戈指向我,冷声道:“卷帘!你已经不是神界的人了!还来这里干什么?快滚!”
我带着哭腔说:“求你们让我进去吧!我有东西忘记拿了。”
他们厉声拒绝,说:“不行!你再不走别怪我们不客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