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零九十二章 两大圣兽!(1/2)

点击下面网址进入新版阅读页:www.doupowang.com(斗破小说网 ),全新UI设计,增加会员书架,阅读记录等功能,更好的阅读体验,精彩不容错过。

虽然夏飞已经很久没有战斗,但这并不代表他就忘记了如何去战斗!如何去进行精准的判断!

轰隆隆~

混沌法则毫无阻拦的破开这座楼,把隐藏在下一层的敌人直接暴露在夏飞屠刀下!

只见这是四名身着青色战甲的汉子,他们正在用自己的魂力,打造一个包围圈,试图将夏飞控制在能量团中。

可惜他们打错了主意,混沌法则这种不讲理的强悍存在根本不是魂力所能够抗衡的!夏飞只用一击,便将敌人的所有阴谋彻底粉碎!

噗呲~

手起刀落,妖刀寂灭横劈,直接将距离夏飞最近的那名战士切做两段!

寂灭贪婪的吸收着能量和敌人的灵魂,太久没有战斗,不仅夏飞渴望与其一战,妖刀寂灭也充满了对血的渴望!

吸收能量的速度要比过去快很多,毫无疑问,寂灭变的更加贪婪了!

“快撤!”

其他三人一看夏飞来势凶猛,急忙逃窜。

他们的嘴角还在流血呢,显然是被不讲理的混沌法则所伤。

三个人脑袋倒是不笨,分别朝着三个不同的方向逃。

嗖~

夏飞双脚猛蹬地面,整个人像闪电一样冲了出去,直接撞开将要倒塌的墙壁,飞扑距离自己最近的敌人!

噗呲!第一个!

噗呲!第二个!

也就是一眨眼的瞬间,夏飞再次扑杀两条性命!

最后一名敌人眼见到了地面,心里却更加慌乱了,因为他发现夏飞是速度系!是通杀所有同级别对手的速度系战士!

傻子也明白,想要在速度系面前逃离,究竟有多么困难,更别提之前混沌法则的震撼,那可是四大猎魂师组成的猎网,居然被夏飞一掌击碎成渣!足见这种颠覆的力量,是如何不可一世!

啪!

最后这人还来不及恐惧,夏飞便拍马杀到,反掌为刀狠狠打在他的脖子上,这人发出一声闷哼,晕了过去。

“人杀了,现在怎么办?”源疾声问道。

“先找个僻静的地方,我怀疑这些根本就不是蓝晶的人。”夏飞沉声道。

蓝晶,夏飞在阿尔法宇宙第一个正式的敌人,也是最终极的一个!曾经让整个极光一族难堪,让夏飞的爷爷萧谷被迫远走他乡,实力不容低估!

如果这些人不是蓝晶派来的,那对夏飞可不是一件好事,自己已经暴露了大半的实力,对方现在比以往要个那个熟悉夏飞了。

嗖~

夏飞一把抓住这个昏迷的敌人,以无法想象的高速,瞬间冲到了城外。

噗通~

夏飞叫醒敌人的方式很残酷,直接用重击!

重击之下的痛苦令这人即刻转醒,面容扭曲,他抬起头,只看见夏飞阴沉的脸,还有满地黄沙。

根据浮尘老头的指示,夏飞并没有将敌人带到太远的地方,而是带着他来到城外十五里一道小山沟中。

“说,是谁派你来的!?”夏飞气势汹汹问道。

这人稍一犹豫,夏飞那边立即便用小刀切断了他的左腿,剧痛传来,这人居然又昏了过去。

再次将其弄醒,夏飞阴沉着脸又问了一次。

“是孙家,我们是孙小金的贴身护卫。”

噗呲~

收起刀落,夏飞观察这人表情发现他说的并不是假话,于是不再留情,一刀将其斩杀。

“是孙家。”夏飞皱着眉自言自语道,似乎有些失望。

夏飞一直都在等待蓝晶夫人的偷袭,毕竟蓝晶才是夏飞最大的敌人,不料事与愿违,蓝晶没来,来的却是孙家人。

“一定是上次你用魂炮轰平了孙家,所以他们才会对你怀恨在心,如今一听说你被从族里赶出来,当即痛下杀手。”源沉声说道。

夏飞道:“这简直就是捣乱!我现在可没心思对付孙家的人,今天这么一闹,蓝晶恐怕又要变的小心谨慎起来,还好浮尘并没有发动,要不然,就把我最大的底牌也暴露了。”

源惊讶道:“这么说你是不准备打到金家去了?”

按照夏飞的风格,被人踩了一定要立即踩回来,孙家既然已经对夏飞出手,按理说夏飞怎么也得打上门去才对。

夏飞呵呵一笑,自言自语道:“不是我不想,而是孙家已经没有了,我怎么打上门去。”

源猛地拍了一下大腿,恍然大悟道:“可不是吗,孙家早就被你给轰平了,他们一家人如今已经不在原来的家中居住,弄不好,孙家人早就已经离开了加德83,在别处遥控指挥呢,想要找到他们并不容易。”

夏飞沉默不语,他和浮尘早有约定,浮尘做了一个巨大的魂阵,围绕这座城,假设自己离开这里,势必就会失去魂阵的庇护,所以夏飞就算想要找孙家人也不可能。

想到这,夏飞有些失望的向回走去,走了没几步夏飞忽然停住脚步,仔细侧耳倾听。

“地下有动静!?有什么东西靠近了!?”夏飞不仅视力超群,听觉更是敏锐的可怕!地面下传来的微微震动,被夏飞发现,引起警觉。地下的震动越来越强烈,带给夏飞一种前所未有的危机感,这种感觉竟然和毛球有几分相似,令刀飞心中很是疑惑。

轰隆隆一声巨响,地面整个裂开了!

只见一只很像是沙鼠的动物从地面之下猛地扑上来,张开嘴巴狠狠咬向夏飞!

身躯不算庞大,和一条猎犬差不多,但这只沙鼠却有着罕见的赤红色毛发,连他的眼睛也是赤红色的,仿佛一团烈火,飞快冲向夏飞!

本章节未完,点击这里继续阅读下一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