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云峥带着千军万马来到青塘,这时候一定会被董毡打的落荒而逃,根本就用不到角厮罗出马,战斗,勇猛的战斗是吐蕃人与生俱来的本能,这是恶劣的环境赋予他们的宝贵财富。
但是云峥避开了吐蕃人最强的一点,在向青塘原始的商业进攻,在这个卖油饼都能让买家疯狂的地界,云峥认为自己应该有更大的作为才是。
赚钱这是肯定的,从董毡允许自己以物易物开始,注定青塘极度脆弱的货币体系就会被摧毁,只要是明眼人就会看出货币在交易中的作用,因为有用,自从贝壳货币出现,人们经过数千年的时间才慢慢走上了货币交换的路途,现在,因为大宋货币的不规范,青塘的人就会走回头路。
青塘这个绝世美女正在独守空房,就像歌词里格萨尔王美丽的妃子一样,是经不起云峥这头洪荒猛兽侵袭的。
只要高兴,牧人就会唱歌跳舞,他们崇尚简单,简单的作战,简单的生活,还有简单的交换,他们不知道,交易的过程越是复杂,这中间产生的利润就越大,当云峥代替他们成为货物的供应商之后,整个草原的商业都会产生变化,云峥会像吸血鬼一样吮干他们的最后一滴血。
不过青塘这头肥羊过于强壮,云峥很希望能多几个人过来帮着吸血。
手舞足蹈的跳了一阵子舞蹈之后,云峥抹掉额头的汗珠,回到了自己的帐房,陆管家的老脸笑的就像一朵花一样,按照目前的模式进行下去,四千多匹丝绸,不用等到去西夏,就能全部换完,堆积如山的牛皮和羊毛毡。让老管家几乎忘记了自己还在青塘。
“姑爷,咱们的丝绸还能把价格调高一些,您为何不允许呢?”高兴了一阵子的老管家也有了别样的雄心。
“不能提价,必须给牧人一种错觉。自己卖羊皮的钱根本就不如直接拿羊皮交换到的丝绸多,你不必问为什么,从明天起,我们的商队就要离开这里继续向草原深处进发,最好能在邈川城做完最后的交易,这是我们的第一笔交易,所以要打响名气,要草原上所有的人都知道我们不是吸血鬼,是规规矩矩的以货易货的好商人,不但要我们满意。也要让吐蕃人满意才成,只有这样,才算是打开了商道。”
陆管家现在对自家姑爷的睿智佩服的五体投地,丝绸从蜀中运到吐蕃,原以为会赔本。没想到这里的人这样的喜欢丝绸,虽然脏了一些,穿上丝绸有些糟蹋,不过,东西已经卖给了人家,怎么处置是人家的事情。
老管家很清楚自家用丝绸换到的这些东西的价值,在成都府一条羊毛毯子的价值比同样大小的丝绸要贵三倍不止。但是在这里三条羊毛毯子才能换到同样大小的一块丝绸。
从来没有人拿着丝绸到草原上贩卖,所以它的价格是按照大小来确定的,一旦用铜钱来衡量,就没有这样大的利润了,这是一个秘密,需要严格的保密。相信以后过来的商贾也会严格的按照这样的价格进行操作,杀他的头都不会泄露。
老管家出了账房,看着那些牧人欢天喜地的互相把丝绸挂在对方的脖子上,第一次觉得蜀中的丝绸就该卖到草原上来,而不是卖到其余的什么地方。
角厮罗站在草原上。看着枯黄的草一直绵延到天边,无数的牛羊正在低头啃食枯草,努力地为自己身上添最后的一道秋膘,只要这里的牛羊健壮,青塘的地位谁都无法撼动。
和大宋结盟,亦或和西夏结盟,角厮罗心里有一本明白账,自己并不够强大,没有办法同时应对西夏和大宋两个对手,必须从中选择一个盟友保证自己不会同时受到两面夹击才好。
西夏的元昊很明显不是一个好的盟友,角厮罗不敢指望一个连自己母亲和怀孕的妻子都杀的人能够遵守盟约,相比之下,大宋就温和得多。
那是一个奇怪的国度,只要自己低头称臣,就能得到好多自己做梦都不敢想的好处,他们似乎只在乎一个名义,不在乎实际的好处,这样的代价角厮罗出得起,只要能保住青塘,就算再卑微角厮罗也不在乎。
因为有更加富裕的大宋在身边,元昊才没有向自己发起进攻,所以角厮罗虔诚的希望佛祖能够保佑大宋万古长青。
一声唿哨从地平线上传来,角厮罗的眼中满是慈爱之色,这是自己最心爱的儿子董毡回来了,他身边的那个人应该就是青谊结鬼章那个憨货,一个英雄三个帮,角厮罗还是认为自己儿子的帮手太少了些,不过董毡这孩子的眼光未免太高了些,他的两个哥哥他都不放在眼里。
看着站立在马蹬上纵马奔驰的儿子,总让角厮罗想起自己年少的时候,这是自己的骄傲,一个好的继承人对草原的主人来说比牛羊牧草更加的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