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大族因为诅咒之地的事情扯皮的时候,边天赐他们就显得潇洒许多,面对一眼看不到边的大河,他们暂时停下来,决定先填饱肚子再说。
看着已经放上水在煮的石锅,边天赐很是欣慰,还好从小自己家里并不是过的很好的富裕家庭,进而锻炼了自己的动手能力,让自己从小就养成了独立的生活习惯,以至于现在独自面对这陌生的环境,起码能够活下去。
再说了这个世界的人,吃的东西很简单,自己随便拿出一两样做法,就能把他们给糊弄的一愣一愣。
再次把目光聚焦在石锅上的时候,边天赐脑海里像是再倒放的影片,不断地回放,直到记忆回到那年深秋才开始放慢。
那是他来到大城市大半年后,在工作中很用心也卖力,做出了一定成绩,老板也对他寄予厚望在开表彰大会的时候,把他当成了榜样拿来说,不仅给发了奖金,最后还答应从下个月起开始涨一千元的工资。
这可把边天赐高兴坏了,感觉这段时间的付出没有白费,并且相信自己会越来越好,在同事们的起哄下,要求他请客吃饭。
他就爽快的答应了,不过大家也都知道他的真实情况,不可能拿出大部分的工资请客,最后大家商定去吃公司附近新开的石锅拌饭。
边天赐来到大城市才发现,自己以前说的家乡话在城里人来看是土话,他们都说这标准的普通话,这让边天赐本来就自卑的心里更加的自卑。
不过他有着不认输的个性,自己努力的去学,跟周围的人学,跟着电视学,利用一切时间学习发音说话,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才逐渐的有些普通话的味道。
没想到自己吃的苦都没有白费,今天就是最好的印证,他平时生活都很节俭,但今天高兴,就给每个人多点了一瓶汽水。
就在他们高高兴兴吃饭的时候,忽然听到了一旁传来的哭泣声,转过身看到一个扎着马尾穿着红外套的女孩子正捂着脸流着泪,那一刻边天赐的心好像被灼烧了一下,跟着就疼了。
她对面有一个光头脖子上带着金色的粗链子的胖子,正用手指着她骂骂咧咧,一听那话音就知道是东北人,不管怎么说打人终究是不对的。
边天赐最看不惯这种打人的事情,在老家那个小村子里,很多男人喝完酒就爱打女人,他从小就厌烦这种行径。
边天赐把筷子一放,向后推了下椅子,就要上前去帮忙,他的同事们拦下了他,都劝他,不要上前帮忙。
一个说:“出门在外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又何必趟这次浑水,还是算了吧。”
另一个说:“英雄救美往往都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这代价有时候并不是我们一个外乡人能承受得起的。”
还有的说:“也许人家就是男女朋友,你去插一脚,到时候惹的一身骚,不划算。”
有人附和道:“就是啊,这年头什么事没有,我们还是吃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