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生活中多了一个林子夜后,我总是感觉怪怪的,因为我是个有女朋友的人,林子夜的存在,无异于给潇潇增加了一个强有力的对手,就算我有百分百的自信不会爱上除潇潇外的女‘人’,可还是感觉浑身不自在,说起来,都好些天没联系潇潇了,不知道她是不是把我给忘了,呵呵,怎么会,开个玩笑罢了。
没错,我的女朋友就叫潇潇。
高考结束后,我们考上了不同的学校,这本该是导致众多情侣分手最强有力的理由,但我们的心还是在一起没分开,所以尽管是*恋,只要我们的心足够爱着对方,就算相隔更远,对方也仿佛就在眼前。
好吧,决定了,给她打个电话问候一下吧。
嘀……嘀……
“喂?小弋”潇潇接起了电话。
“哦,潇潇啊,最近还好不?”我这人从不喜欢拐弯抹角,所以就直接问到了关键点。
“还行,你呢?”潇潇温柔的问道。
(“就那样呗,不过……最近发生了些你想都想不到的事”我故作神秘道。
“发生了什么啊?”潇潇很感兴趣地问。
“一言难尽啊,等下次见面了再告诉你”我调侃道。
呵呵,我怎么可能会告诉她我的生活多了一个可能会和她争风吃醋的‘人’,也许这也是我的瞎想,身为花妖的林子夜怎么可能会喜欢上我?!
当然我之所以说‘最近发生了些事’也是为了寻找话题,最近几次在和潇潇聊天时,有点词穷的感觉。
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在和自己的另一半打电话聊天时,会没有话说。
我们之间从陌生到认识再到彼此熟悉,中间经历过太多太多,聊天时的话题也就越来越少。
抄起电话来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这种尴尬相信每个人都会有……忽然想到有个人不会,林子夜不会,因为她不是人啊,电话什么的应该不会用才对。
说到林子夜,她的到来到底是在时间上的偶然还是在历史上的必然呢,无论是什么,我的命运会因为她而有所改变。
“嗯……潇潇,我不在你身边的时候,好好照顾自己,爱你”词穷的我撂下这样一句话打算终止谈话。
“嗯,我知道的,你也要好好照顾自己,爱你”潇潇莞尔说完后,就挂机了。
有一个习惯,我会等待她先挂掉才会退出手机。
有时候我会想,情侣之间没有太多话是很正常的……好吧,我是个不称职的男友,鉴定完毕。
……
回到宿舍,翻翻柜子,饮料差不多还剩一小半,这对于林子夜的食量来说显然维持不了几天,当我打开久违的电脑时,一个主意顿时萌生了出来。
我要写书!
对,我要重操旧业,把我所经历的一切用语言表达出来,而且我这真实的经历就算写出来也不会有人认为是真的,如果有太多的人喜欢这部作品,那我就可以赚取一笔可观的稿费了,那样的话,连房租都可以一并付清。
趁林子夜还没有找来,我赶紧打个草稿,哦,对了,既然要写书,那先拟个题目再说,拟什么好呢?
啊,好,想到了,就叫《我与妖怪老大二三事》,这个题目似乎不够响亮,不过我不准备改了,万一写出来的东西内容与标题相差太远,会遭到读者咒骂的。
题目是拟好了,可内容写些啥好呢,既然标题是与妖怪老大的二三事,那就是要写我和林子夜发生过的事啊,仔细想想的话,这几天除了我为她买了饮料协助她对道士进行打击报复以外,也没啥事了啊。
怎么办,这书还没写,内容就先一步没有了,这还怎么弄,事到如今,我必须采取一些措施了。
妖怪嘛,就该有个妖怪的样子。
下午,我避开宿舍其他几位成员的耳目,坐上七路公交车就直奔林子夜的住所。
这是我第一次主动去找林子夜,找她的目的就是希望发生一些事件,然后为我的小说积累素材。
这是个相当简朴的公寓,没有电梯,所以我只好依靠步行走上楼去。
走到二楼时,我被一个慵懒的年轻人给撞了个正着。
“呦,玉哥,这是要去那儿呀?”能让我以慵懒二字形容的只能是刘叔的房客朱玉了。
我认识他有些年头了,他身上似乎有些懒虫,整天萎靡不振地,给人一种相当松垮的感觉。
“哦,随意走走,活动活动筋骨”朱玉边说边伸了伸懒腰。
啊,这德行,是刚从被窝里钻出来吧?瞧瞧这表,都快下午两点了啊!!
“嗯,活动活动会对身体有好处的!”我几近赞美般的陈辞让朱玉差点得意起来。
“对呀,我每天都会坚持运动的,不然我的身体怎么会这么好”朱玉懒洋洋地说道,期间还下了个腰。
“真羡慕你”我言不由衷道。
“别羡慕,只要有毅力,谁都可以做到!”朱玉坚定地看着我。
“嗯”我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