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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脱裤子啦!我真脱啦!”
林明近乎赤裸着上身,双手提着的灯笼裤像极了野地里的南瓜。
哪个王八蛋发明的这种裤子,林明心里暗骂着。
之所以用双手提着是为了防止有伤风化,因为他的腰带扣已经掉在了地上。同时掉在地上的还有那些从他上衣上撕下来的烂布条。
林明上身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胸口,胳膊,后背布满的鞭痕让人想起抗日神剧中那些久经拷打的爱国志士。甚至他的脸上都有两道。
对面一个皮肤极白的少女,身裹着浴袍,白色的浴袍包裹不住她玲珑纤细的曲体,女孩左手捂着眼睛,而她的右手拿着的赫然就是一根鞭子。
很明显,林明身上那惨不忍睹的鞭痕就来自这根皮鞭。
“你,你把裤子穿上!”女孩的声音清脆动听,却带着深深的怒意。
“不穿!打死也不穿!你敢过来,我就脱裤子!”林明威胁着。
女孩左手捂着眼睛不敢看他,气的直跺脚,却拿他毫无办法。他们就一直这样僵持着。
林明是个屌丝,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名字。从小到大,幸运好像从来没有降临过他的头上,倒霉的事倒是时常与他为伍。
大学四年林明连女孩的手都没拉过,他想拉,做梦都想,可前提是得有人让她拉。
还真就有女孩让他拉了,毕业前夕,他们班上最胖的那位叫李霞的姑娘向他表白了。李霞身高160,体重也是160。
本想拒绝的林明鬼使神差的就摸上了李霞的手,其实他不想答应,他只是想体验一下拉女孩手的感觉。
谁知这一摸不打紧,四年的屌丝生活让寂寞难耐的林明热情爆发,他扑向了李霞。
摸了李霞手的林明终于如愿以偿,如愿以偿的林明又开始后悔,后悔当初就不应该去摸李霞的手。
毕业后的林明和李霞开始了异地恋,干柴烈火也随着异地恋开始熄灭。不到半年光景,李霞提出分手。原因是她遇到了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郑军。郑军身高180,体重280,和李霞可谓天作之合。
分手之后的林明终于不用后悔了,可是林明又是一个矛盾体,如果是他先甩的李霞或许他会一路高歌,可是现在是他先被甩。被甩的滋味还是让他感觉受到了一万点伤害,尤其李霞给他寄来结婚请帖的时候,还邀请他去参加婚礼。
感觉受到了一万点伤害的林明考虑了许久还是决定去参加李霞的婚礼,于是林明请了几天的假,准备坐飞机去参加婚礼,也算是为自己的青春划上一个句号。
人生总是充满着意外,倒霉的林明并没有等到这个句号,就在他恍恍惚惚的走在马路上准备去机场买飞机票的时候,迎面一辆白色轿车,林明模糊的看到开车的是一个女孩儿,接下来林明就人事不知了。
醒过来的林明发现自己躺在一间屋子里,好像是一间女孩的闺房。房间中一股淡淡的幽香,古代装修风格的屋子让林明明白自己这是穿越了。
穿越了的林明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这一拍不打紧,他发现自己衣服也变了,变成了一条宽松的灯笼裤,而他的上衣也变成了一件灰短褂。
林明看到旁边梳妆台上有个铜镜,他拿起铜镜照了照,发现自己的模样也变了,一副古装打扮,不过相貌并没变帅,还是一副屌丝样。
屌丝模样的林明透过镜子发现隔壁一个女孩雪白的香肩。
他回过头,手里拿着镜子悄悄的往隔壁落地窗户摸了过去。这一看吓了一跳,一个女孩正在浴缸里洗澡。
雪白嫩滑的肌肤,俊美的脸蛋,长长的睫毛,还有那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
突然女孩背对他,拿起一条浴巾擦拭着身上水珠。林明只感觉到热血上涌,女孩身材高挑纤细,后背光滑似绸缎,比起李霞那一身的赘肉来那真是貂蝉与母猪的对比。
林明痴迷的看着,忘了他手中的镜子反射出的烛光照射到了女孩房间的墙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