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两天相安无事的过去了,大家都在忙活着自己手中的事情,而钟逊也已经成功把信息修改完毕,可以正式拿出来了。
就在这一天,炎热的正午,正值午饭当口。
在距离钟逊家不远的地方,人潮汹涌,在一个名为“农家乐”的普通小饭店内,迎来了八个坦露着臂膀和肚皮,身上有纹身的大汉。
八个大汉一进门,立刻着手驱赶前来吃饭的食客,态度十分嚣张。
其中一个左肩膀纹着虎头的大汉一脸的流氓相,暴燥的挥着手,对着食客们一叠声喊叫着:“快快快,快滚!”
配合着虎头大汉的叫声,其余几个面色不善的青皮,用手中的棍子或者直接用蒲扇般的大手,示威般狠命的拍击着各个餐桌桌面,桌面上的餐具在敲击下乱跳,菜品伴随着敲击声汁水飞溅,稀里哗啦响成一片。
面对着摆出凶恶嘴脸直盯盯瞧着自己的青皮,食客们一时愣住了,大多数食客被这突如其来的袭击搞得不知所措,惊愕不已。
三秒过后,食客们终于反应过来,食客们大都是附近居住的平头百姓,没背景胆子小,眼尖的食客们已经认出这几条大汉的来历,知道惹不起这些欺行霸市的地痞,慌忙扔下碗碟筷子,收拾起自己的随身物品,飞也似的逃出了饭店。
早在八条大汉一进门的时候,饭店的老板何锁义就脖子一缩躲到了后厨,匆忙掏出电话按了一个号码,他拨的号码不是110,他认为警察来了也没用。
他认识那几条大汉,他们是附近一个大哥的手下,何锁义曾经目睹那几条大汉去别的店里捣乱的情景,他们很会伪装,警察来时他们就会老老实实的走开,警察也拿他们没办法,只能不痛不痒的警告几句别闹事,再无下文。
所以当这几个地痞来到自己店里捣乱时,何锁义只能拨打了一个朋友钟元的电话,求他过来帮忙解决此事。
何锁义不是本地人,半年前来到合市,经过自己的努力以及钟元的帮助下开起了小饭店,平时遇到难以应付的事情,一般都是找钟元出面解决,他很依赖和信任钟元。
毕竟钟元作为本地人,很多事情都要好解决很多。而他这个外地人,很多事情并不好办。
几分钟后,正在家里吃午饭的钟逊接到了舅舅钟元的电话。
钟逊一边吃着饭,一边听着电话里的声音,同时边嗯嗯啊啊的应付着舅舅。
猛然间他似乎听到了什么令他惊诧的消息,一口吞下嘴里的馒头,大声反问道:“嗯,嗯,啥?让我去?”
电话中传来钟元的声音:“好侄子哎,你舅舅我不是在外地赶不回来嘛,再说了你何叔也不是外人,从前可没少请你吃饭,而且你自己不也是经常去他的店里蹭饭吃?关系在这里,咱不帮他谁帮他?”
钟逊喝了一口水继续道:“我只是一个学生啊舅舅,你就不怕那些地痞把你亲爱的侄子打成肉酱?”
“你去不去?”听到钟逊似有拒绝之意,声音立即有些不善了,“把你打成肉酱?以前你小子给我惹的事还少吗?你当我不知道,你认识的那些狐朋狗友是什么角色吗?现在有事了,帮总是要帮的。”
其实钟逊说这个话也就是说着玩的,因为对舅舅钟元这个人,钟逊还是很清楚的,很讲义气的一个人,朋友有难也是必须帮忙的人。
虽然他家里并不富有,但是却一直都秉承着这样的习惯。
知道舅舅根本不肯通融,钟逊咧了咧嘴巴,眼珠转了转又道:“我这可刚回家,这么久没回来了,这些朋友谁知道还可靠不可靠啊。我可不想惹事,就算我能打赢,那警察那边咋办?再把我抓进去。”
钟逊笑嘻嘻的话音刚一落,立刻把手机从耳朵边拿开放到桌子上,随后饶有兴趣的盯着手机上那大大的屏幕。
果不其然,舅舅近乎咆哮的怒吼冲出了手机话筒,“小王八蛋!跟舅舅扯淡是不是?那好!你不去是吧?那你的事也别求我,咱爷俩两清了。”
舅舅放出了一个很大的威胁给钟逊,似乎很有效,钟逊眼珠又转了转,踌躇了一会儿,嘴角露出一个诡秘的笑容,随即开出了一个条件,“别呀舅舅,咱俩谁跟谁呀,血浓于水呀,要我去也行,不过你也别太小气,你不是还有跟老参,我看着眼馋,给我就去帮忙。”
“你小子还跟我谈条件!”舅舅气咻咻的下了评语。
救助朋友是义,舅舅是亲人,钟逊办点事儿还勒索舅舅,是为忘义忘亲。
“答应了舅舅?”钟逊厚着脸皮试探着问。
舅舅气归气,不过现在是有求于钟逊,听到钟逊开出了条件,只得捏着鼻子认了,心中发誓等回到合市之后再找钟逊算账,口头上却只好压着从电话里爬出来揍侄子一顿的冲动,带着一股挫败感答道:
“答应了!快点去,我担心你何叔支持不住。你放心,就几个小流氓,注意点分寸把他们打跑就行,没什么大事,要是出了事真被抓了,不是还有你舅舅我呢吗,我肯定去捞你出来。。”
“好嘞!瞧好吧!”
钟逊的舅舅一点也不为钟逊担心,对钟逊能够处理好“农家乐”里发生的事情有着极大的信心。
钟逊本人也清楚“农家乐”发生的地痞骚扰的烂事。在钟逊眼中看来这就是一件小流氓寻讯滋事的闹剧。
俗话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朋友有难了当然要出手相助。
虽然钟逊对何锁义的印象已经不是很深了,但是也知道自己以前经常去蹭吃蹭喝的,而且为人老实憨厚,也值得一帮忙。
要是以前的钟逊,现在肯定是招呼一大帮朋友然后呼呼啦啦的朝着“农家乐”走去。
但是现在的他不一样了,因为现在的钟逊对于自己的实力已经有了足够的自信,根本就不需要人多来架像了。
这个“农家乐”的店主何锁义,胖胖的五短身材,头顶半秃,胆小怕事,但有一手做菜的好本事。
这个店生意不错,收入也不错,半年赚的钱就顶的上他在乡下五年的收入,所以他不希望这个店被人搅黄。
对钟逊,何锁义是熟的不能再熟了。在几年前,钟逊有一个阶段每周都要来一次,大吃特吃何锁义的拿手菜红烧狮子头,直到吃腻了才来的少了。
钟逊从后门进入后厨,一眼就看见撅着屁股从送菜口向外观察情况的何锁义,笑着拍了他一下。
“咋样?何叔。”
何锁义一哆嗦,应声回头一看是钟逊,正要答话,旁边他的二女何明月抢过话头。
“哎呀钟逊,你可来了,吓死我了!咦?怎么就你一个人?”
何明月二十二岁,比钟逊大半岁,在合市科技大学考研,今天正巧没课回家帮忙。
何明月身材高挑苗条,鸭蛋脸,脸蛋红润长相清纯,一双眼睛水汪汪的清澈,与他爹长得完全不同。
当年在乡下的时候,钟元还曾与何锁义开玩笑,要何锁义将来把何明月嫁给钟逊,不过那时两个孩子还小,谁也没有当真。
“什么情况?”钟逊没有回答何明月的问话,直接扒在送菜口向里看,嘴里问了一句。
钟逊的视线中出现了几条纹身大汉,这几条大汉懒散的坐在各个桌前,也不继续砸桌子,也不进行下一步动作,只是坐在那里大吃客人们留下来的饭菜,一些人还不客气的从柜台里拿出啤酒来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