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回冲天喷香透纸背,满城尽是黄金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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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的钟声在希腊的宙斯神庙敲响,五都会的高潮,也离开了前面四个神都,来到了纯粹的神鬼之都,黄金城。

在早期西方殖民者的传说里,南美有一座由黄金打造的城市,那是印加文明或者玛雅文明留下来的巨大宝库。然而印加文明也罢,玛雅文明也好,甚至阿兹特克文明都算在内,对于神鬼妖魔来说,在南美洲始终只有一个文明,那就是目前被人类称为印第安人,而神鬼则称为元素之子的太阳文明。

印第安人类崇拜太阳与自然的力量,精于天文历法,黄金城最初的雏形,就是他们建造的。后来西班牙殖民者毁灭了印加帝国,为了保护黄金城里的秘密,印第安三大祭司献祭,换来神鬼们的帮助,将黄金城隐匿在了人类侵略者的视线之外。后来这座城池因为彻底没有了人类住民,而在19世纪末的一次五都峰会上决定,彻底划为神鬼的神都。

作为一个去年冬天还是人类的新晋太岁而言,今昭在知道这段历史典故的时候,幻想黄金城应该是富丽堂皇,并且极具印第安风格的巨大城市,满地都是图腾柱,到处都是壁画和野蛮人,而当她第一次走出清平馆最后的黄金城之门时,却发现,这里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黄金,相反,黄金的只是那些城市里和城墙周围随处可见的金色树木。

整座城市是建立在一旁金色森林之中的,瀑布与溪水在城市里穿针引线,金枝玉叶随风簌簌而动,而那些美轮美奂的浅金色高大建筑,则在银波金林之中,显得格外的高贵飘渺。这里没有工业,没有商业,没有旅行者,没有出租车,这里只有大量的图书馆和祭坛神庙,以及穿行其中,别着黄金城城徽的城中人。这些人打扮成了祭司神官的模样,但实际做的工作,却和博物学家和天体物理学家差不多。来自世界各地不同的面孔种族聚在一起,却都因为长期生活在黄金城,都带有了一种独特的轻松和睿智,沉凝与豁达,步履自若,仪态从容,抱着自己需要的书本,轻盈而过,轻声而语。

这里的确是黄金城,知识与学者的黄金之城。

整座城市,就是一座在建筑设计上极尽精美与高贵的图书馆、博物馆、科研中心。

唯有五大神都会议,才有资格劳动这座城池展开怀抱,去接纳那些完全不是学者也不醉心于知识的游人或者政客。

对于在这种令人望之便心怀崇敬的地方分发盒饭,举办宴会,太岁心里一点儿底都没有,幸好她不是宴会设计师,而设计师本人老神在在,似乎已经完成了全部的工作,每天都跑出去泡图书馆。

不用问,一定是去翻菜谱了。

清平馆的主要任务都已经被陈清平做完,那些订制餐品也在他和朱师傅的联手之下做出了样本,黄金城也不存在游客慕名而来清平馆吃饭的机会——所有的人都已经按照紧密的安排去该参会的参会,该主持论坛的主持论坛了。相较之下,像是云归梦徊、七宝物华、清平馆等服务性店铺的店员,反而成了全程最清闲的人。

此时本应是深冬,黄金城却因为置身强大的法阵之中,呈现出一派光韵变幻,远处至高的黄金神殿伫立在雪峰白峦之中,而眼前的流星大街的两旁却晚樱吹雪,一地粉粉。

今昭是清平馆中唯一一个和神鬼界联系不深,关系不硬的,因此在一群人都各自去找熟人聊天休假的时候,她就落了单。

落单就落单,黄金城从建筑到人物,都仿佛是一副灵山毓水的画卷,那些没有霓虹灯,没有旌旗的古朴建筑象牙白和铂金色的精致钩花廊柱泛着岁月痕迹,而穿行其中的黄金城住民那种飘逸宽大的袍子和瀑布一样倾泻在肩头的发丝更显得整座城市都有一种不切实际的出尘脱俗。即便是今昭这样穿着异族服装的人突然出现在街头,那些学者与仙家风范的行人,也毫无异状,好像太岁不过是一株草,一棵树。

没有商业,没有霓虹,没有电缆和信号塔,没有交通工具和物流,没有闲杂人等,这是一座彻底与现代世界,不,与整个人类世界都全然不同的城。

商业?不需要,在这里知识是第一消费品,想买东西,去哪里不行?

霓虹?不需要,没有什么值得昭彰显示的东西,也没必要获得新闻和广告。

电缆和信号塔?不不,这座城池的运作靠的是法阵,是真正意义上的法术。

交通和物流?更不必要了,法阵,传送阵可以解决一切。

闲杂人等?怎么可能,黄金城总体来说,就是一座巨大的系列图书馆之城,来这里的人目的明确,要是为了闲逛,为什么不去别的地方?

因为没有人类,也就不需要共存,那些为人类的现代生活提供服务的科技,在这里都没用。今昭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纯粹到如此单一的城市。她拿起陈清平给她的黄金城地图,仔细琢磨了一下,打算到半山腰一座被火焰枫叶遮蔽的图书馆去,那间图书馆里的书籍,主要都是记录世界上的各色人种神种,仙家奇异的,对于新手太岁来说,是个难得的学习了解八荒神鬼界的机会——一般的太岁成长期都没有这种亲临黄金城的福利。

图书馆的名字是太阳文,也就是普通人类所说的玛雅文,今昭看不懂,但好歹会对比地图。进入图书馆之后,在门口拿了手环,就可以自由地在允许的范围内浏览各种典籍。今昭最先找到的,就是关于太岁的记录。

有趣的是,图书馆内部是没有重力的,因此楼层和书架的高度都没有了意义,她拿着自己要看的书,尽量飘到了一个不起眼的地方,没留神一转身,就撞到了人。

一个,帅哥。

帅哥是个烂大街的词汇,因为烂大街,导致有的时候这个词原本的意思,都没有办法使用。比如陈辉卿、元黉都可以称为帅哥,但是显然这个词不足以形容这两个人的美貌,太低端,太肤浅,太片面。

然而眼前这个人,让今昭觉得,往他身上用这个词,是一种亵渎。

这固然是个俊美的少年,或者青年,但与今昭见过的任何俊美的人诸如房东老元饕餮混沌利维坦王掮客杜兰都不同,这个少年拥有一种极为纯澈的感觉,甚至可以说,圣洁。这种圣洁感让今昭觉得,自己刚才撞了人家的手肘,应该直接剁掉!剁掉!这个手肘是对面前这少年的严重玷污!

这世界太凌乱了!

天使长卡麦尔和大天使长拉斐尔都没这种圣洁好吗?

神圣,纯洁,不染尘埃。

与陈辉卿不同,房东大人是带有一点懵懂的,天真的,不谙世事的,走呆萌路线,尽管出尘,但没那么脱俗。

眼前这位,即不呆,也不萌,要说他是一尊神像,可能还更容易接受。

人生不要如此励志啊!不要八百年去一次图书馆自习,就能捡到男神啊!

今昭彻底失去语言功能,她觉得今天早上起来没洗澡洗头,简直不好意思在这位面前开口——更别提临出门前她还吃了一包鱼柳!

“猫?”面前少年吐出一个字,汉语,普通话,字正腔圆。

太岁对神鬼们的语言能力已经习以为常,但她实在没有办法理解这位仙儿的意思。

仙儿用他平静而纯洁的目光看着今昭,半晌,良久,好一会儿,要了亲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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