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他们。”
这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就是牛阳光想要的结果,近朝廷,远江湖。
“不知李先生,到此来找牛某人,所谓何事?
只要不违国法,不背良心,牛某人绝不会有半分推脱。”
其实照着牛阳光的意思,不回国法,不悖良心这种事儿,其实根本就不是问题,但是出门在外,不管做的事儿,漂不漂亮,但说的话一定得漂亮。
李敢没有那个心思去猜他的想法,看来只是想谈个生意:“有个买卖,想找大人聊聊,不违国法,不背良心,而且好处还挺大。”
说到买卖这种事儿,牛阳光的眼睛亮了起来,他知道眼前这位人称百人剑的年轻人,当然不可能给他谈针头线脑的小生意。
能让对方慎重到自己亲自来,找他这个锦衣卫百户官聊聊,并且说有好处。
那这个好处就不可能是一般的好处,所以他很期待。
他是个善于钻营的人,想要钻营就得有本钱。
像他们这种在官场上的人,钻营的本钱就是自己的能力和金钱。
跟李敢做生意,如果做成,收获肯定是巨大的。
因为如果是小生意,还不值当李敢这等人物来此与他这个锦衣卫百户官来攀扯。
“愿闻其详!”
……
悟空和尚,这两天过的很不好,如芒在背这种痛苦,没有亲身经历过,是体会不到的。
食不知味,寑不能寐,便是抓了两个妇人敦伦,也得时刻警醒,怕不知何时从何地伸出一把刀来捅入自己的背心。
人家说熬鹰可以熬七天,但是熬人最多熬三天。
超过三天就算熬出来,那已经不再是人,而是鬼。
悟空和尚已经不觉得自己是个和尚,如果可以让自己安安心心的睡一觉,便是付出所有也在所不惜。
在澄县所有人手全部撒了出去,把自己这座宅院周围百丈以内,所有生人全部驱赶开。
到最后甚至都可以保证,在这个范围内没有一条蛇,或者一只老鼠,差点都要做到苍蝇蚂蚁都要分公母的地步。
但是,那种芒刺在背的感觉还是并没有消减掉,而是如同附骨之蛆一样,挥之不去。
快要崩溃的悟空和尚,他都不知道,有一种叫做光学瞄准镜的东西,搭配着重弩,可以在很远的地方给他一种致命感。
就算他躲在室内,高踞在城门楼顶之上的佣兵们也能从那些或开或关的窗户,对里面观察的一清二楚。
“城东卖豆腐的王二麻子,打铁的李铁匠,城西土地庙里的乞丐头,得月楼里面的龟公……
都记下了吗?”于禁,一边细看着杀生和尚调动的这些人马,辩别他们的身份,作为地头蛇,他对这座小城里面的讨生活的人,都非常眼熟。
大明朝的时候,跟后世天朝又不一样,大明朝讲究的是田间阡陌,鸡犬相闻却老死不相往来,想要离开这个县,到另一个县的地域去,必须要有路引子。
这跟后世天朝的时候,打工人潮北上南下,一到春运期间,人山人海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