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愈加喜欢(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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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立刻抓起他的手,然后把两张钞票拍在他手上,并双手合上了他的手指:“那也拿着,凡是都有个万一。”她轻声说,并立刻松开了自己的两只手,把它们背在身后。

他缓缓张开手指,看着手中被他握得皱皱巴巴的钞票,忽然问道:“为什么那么拼命地工作?是因为钱吗?”

她愣了一下,然后平静地回答:“雨果不是说过,虚度了年华,青春就将褪色……所以我不想虚度光阴,所以我做任何事都很努力。”

他的背影已经消失很长时间了,可是她依旧站在客厅的窗台前,眺望着远方。

已经凌晨一点了,河晓虞却始终睡不着觉,脑子里反反复复出现的,都是向啸天那句话:

你和向阳很像,不但长得像,身高也差不多,糊里糊涂的性格也差不多。

她扭开台灯的开关,然后坐了起来,她给皮皮盖了盖被子,然后拉开床头柜的抽屉取出一本日记。

这本日记是她到青城以后开始记的,几乎每隔三两天会写一篇,第一篇是她刚到青城,哥哥接她时记录的,上面还提到了那辆超级拉风的QQ,之后的第二篇,向啸天就粉墨登场了,只是在她的日记里,他的名字被“神经病”这个绰号取代了。

她仔细地看着每一篇,几乎每一篇里都有向啸天,她细细地数了数,一共一百八十多个“神经病”。

这个绰号一直被使用到他们在青陀山上相遇,他在大雪纷飞的夜晚背着她。

那个漆黑而恐怖的夜晚,和她发生海难的那个夜晚一样,都在她生命中留下不可磨灭的烙印,向啸天也和把她从海中救起的那个人一样,让她此生都难以忘记,只是她不知道那个人的名字,而且时间也模糊了他的容颜,但是她依稀记得,她曾说过,她要嫁给他。

她仔细地记录了她和向啸天在青陀山那晚发生的每一个细节,他给她系围巾,给她穿大衣,搂着她的肩膀在风雪中行走,最后再背着她……

之后的内容就变成了寻找,她顶着黑夜里的严寒风雪,开始满世界地寻找他,贴广告,发传单,手脚耳朵都被冻伤,而且每天都伴随着低烧,那段艰苦的日子真的不堪回首,可是她凭着一个信念挺过来了,她要找到他,她必须找到他。

日记中,她写了无数句你在哪儿?你在哪儿?你究竟在哪儿?

寻找他似乎是她那个阶段唯一能做的事情。

同时她也记录了自己当时的情况,她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整夜整夜地梦见他,而且体重骤减,虽然她在日记里调侃,这是最好的减肥方法,可是回想起那段岁月,真的很心酸。

这些内容在被记录下来之后,她就从未读过,如今仔细地读一遍才知道,原来,在那个大雪纷飞的夜晚,她就爱上了他。

泪水夺眶而出,落在日记本上,立刻阴湿了一大片,她赶紧抹了抹落在纸张上的水痕,把模糊的面积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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