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日常(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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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李哲睡的迷迷糊糊,突然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舔他的脸,睁开眼睛一看,发现二哈小眼神犀利的望着他。

“二货!”

看二哈一脸蠢萌的样子,他笑着伸手按住它的脑袋使劲揉搓了一顿,直到把它脑袋上的毛弄得乱糟糟的,才放过了它。

李哲的房间不大,里边的摆设也很简单,一张单人床、一张书桌和一把椅子、一个小衣柜,还有就是一个靠墙的简陋木质书架,上面堆满了破旧的武侠小说,起码有上百本。

这些武侠小说都是他在上学时期,从旧书摊上淘来的,还只是剩下的一小部分,其中大多数都被看着生气的李父给烧掉和卖掉了。

李哲其实更注重精神上的享受,痴迷小说,喜欢看一些个人欣赏的电视剧和电影,在吃喝穿住这些物质享受方面他却不太在意。

对他来说,看一本喜欢的小说所产生的愉悦感,远胜于去吃一顿豪华大餐。

在感情方面也是如此,在李哲看来感觉很重要,要是没有感觉的话,再漂亮他也不会喜欢。

如果说颖宝有多漂亮,李哲都觉得违心,可他就是对她有感觉,这就没办法了!

书架上最显眼的地方,摆的就是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十四本金大侠的武侠小说了,李哲少年时期很喜欢金大侠的武侠小说,他的小说少的看过几遍多的看过十几遍,有的精彩的段落甚至可以背下来。

李哲刚重生那会还很遗憾,没有蝴蝶效应发生让金大侠消失掉,否则抄他的作品太简单了,哪像他抄《诛仙》那么费劲!”

《诛仙》李哲虽然也看过,可是小说中的细节他又怎么可能记得住,他又不是电脑可以复制、粘贴!他抄袭的也只是小说和电视剧中的大致情节,其中的内容和细节都是他一笔一笔写出来的。

如果真有人能把两本《诛仙》放在一起比较,也只会发现是人物和情节极其相似的两本不同的小说。

不过就是金大侠被蝴蝶效应掉了,真把他作品抄出来也未必有多火,人们对作品的审美眼观是越来越高的,时代造就经典,《诛仙》在当时是网文奇书,在现在看来也不过是一本普通好的小说,但你不能说它不经典。

真要是把金大侠的作品抄出来,在这个作品已经市场化的今天,也绝对曲高和寡。《神雕》中小龙女被侮辱、杨过断臂,《天龙八部》三主角还挂了一个等等,小说情节各种坑,传到网上去绝对会被喷死,少不了要扑街。

李哲后来会对金大侠反感,还是接触了网文后,发现他为清朝洗地。当然人家祖上和清朝有瓜葛,感情上偏向清朝一些是人情之常也无可厚非,不过大肆篡改史实就不太好了吧!

比如把大汉奸吴六奇写成天地会英雄,把全真教一众带路党写成了抗金义士,还把南宋爱国名将吕文德写成贪生怕死、猥琐无能的小丑等等。

好了,不扯了。有点不太和谐!

李哲出了房间来到客厅,发现小姐姐过来拜年了,父亲笑容满脸的在陪她聊天。

他不禁在心里摇了摇头,和小姐姐相比,她才像父亲眼中的亲闺女,自己这个儿子倒像是捡来的!

跟小姐姐打了个招呼,李哲也不去打扰他们,坐在一边翻看着手机上,他昨天也受到不少的拜年短信和拜年电话,有各大出版社的,工作室员工的,还有赵宝钢、李小萍、季翔等在圈子里和他有联系的,连华艺的王忠军也给他发了一条短信。

王忠军和王忠磊两兄弟真可以说是虎兄犬弟,一个从美国回来亲手创立了华艺这个国内的民营娱乐公司,一个负责管理公司旗下的影视部门都会弄得连年亏损!

06年拍《夜.店》,李哲和导演杨庆,一开始找的也是华艺的王忠磊。

这个年代华艺公司无可置疑,是内地电影圈的扛把子。内地电影市场好的电影,除了几部好莱坞大片,其他的几乎都由华艺把持。

李哲写了《夜.店》剧本,找投资时第一个想到的也是华艺。

不过此时华艺太迷信,大投资、大导演,港台的大明星。

华艺错过了《失恋33天》,这部千万投资换来接近4亿票房的作品,它的导演滕华涛跟王忠磊是朋友,两人经常一起打球,为什么华艺兄弟没有投资,就是因为滕华涛只是个电视剧导演。

冯晓刚的《夜宴》,吴言祖演男二号,黄小明演男三号,这个《夜宴》男三还是冯晓刚送给黄小明签约华艺的大礼。

而《夜.店》呢!李哲,新人编剧;导演杨庆,拍电视剧的小导演;男主角徐争,电视剧小演员,华艺自然看不上。

王忠磊的想法是,把《夜.店》的剧本买过来,华艺自己来拍。

两方意见谈不拢,事情自然是告吹了。

结果,07年《夜.店》上映,和《疯狂的石头》一样,创造了小成本喜剧的票房奇迹,王忠磊又后悔了,亲自打电话过来拉关系。

李哲虽然对王家兄弟不太感冒,但也没有必要得罪。

于是客套的给对方回了一条信息。

又挑着恢复了几条短信和电话后,发现一条短信是颖宝发来的“…我爸要见你!”还附了一张她噘嘴、小眼巴巴卖可怜的照片。

“噗嗤!”李哲笑了出来,发现父亲和小姐姐转过头来,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又做出了一本正经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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