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小园受不住母亲三番几次的催促,尽管白天上班累得一塌糊涂,下班后还是生生坐了一小时公交,赶回家吃晚饭。
家的感觉一如既往,无论她是奔跑在放学路上对明天满怀憧憬的孩童,还是下班后悠然返家的碌碌无为的离婚妇人,家里依然是令她乳鸟归巢的终点;双亲的翘盼,依然是令她步伐轻快的缘由。
走进家门,扑面而来一股熟悉的肉香,母亲在厨房忙碌,父亲蹲在电视机前鼓捣着,眼皮都没抬的一下,只听脚步声就说了句“我闺女回来啦!”
她的心瞬间无比温暖。
等待开饭的空隙,向小园接了生歌的电话。
生歌终于恋爱了,对象正巧的竟是小园的同事,只是不同部门,仍是经理级别。小妮子含羞带臊的简诉了一番交往的过程,然后迫不及待的从小园这里询问对方的人品。
尽管向小园一再声明她和那人并未深交不知其品性,但生歌已经深陷其中不可自拔。她哪里还需要旁人对男友更多的注解,她的心里早就对男友自有一番勾画。
最后向小园不得不一针见血的指出:“所以,他只追了你一天,你就答应了?”
生歌恍然顿悟,又唉声叹气患得患失起来。向小园极力安抚。
挂了电话向小园心里还久久不能平静,生歌是个品性纯良的好女孩,单身至今,终于得遇良人。
而生歌口中那个男人,印象中生得白白净净,长像斯文,带个眼镜,与生歌极为相配。她很为好友感到高兴。如今三人成行的闺蜜团队,就剩自己离异孤寡,细思起来,甚狼狈也甚凄凉。
向小园一方面担心生歌的确定恋爱关系过于草率。但转念一想,自己和汤宋在一起多少年了,最后还不是落得离婚的悲惨下场。
一抬头,就看见靠在床头上,那个红色的软垫。
向小园将它抱在手里,轻轻抚摸垫子上的图案,那个彩线刺绣的侧颜真是像极了汤宋。
多年之后,刺绣鲜明如初,她与斯人却早已劳燕分飞。
只剩这个软垫,依旧安安分分摆在床头。
小园看着它,一时感慨万千。加之前几天遇到了汤宋的母亲,免不了勾起些许当初的片段。
那一年,他雄姿英发,她天真无垢,她在他的羽翼之下没心没肺的活着,整天都笑得不知天高地厚。
晚饭过后向小园对母亲说自己出去散散步,向母追出来喊:“年轻女孩子别到底乱跑,天黑之前必须回家。”
向小园已经下了楼。
一时间,漫无目的,不知不觉就走了半小时。眼前正是曾经与汤宋的小家。
当初买房时,就因为向小园娇滴滴的一句跟你走后我会想家的,我妈也会想我的,汤宋就毫不犹豫的将房买在离向小园家步行可及的地方。尽管此处离当时他上班的地方需要近一小时车程。
如今却不知,是哪户人家将房子买了去,不知里面住着小夫妻还是老两口。
向小园抬眼望去,此时那里灯火通明,感谢那户人家,让这个几十平的空间依旧延续了人情暖意,而不是一堆钢筋水泥。
向小园突然有个冒进的想法,她迫切想进那房子里再看一眼,摆设变了吗,家具换了吗,书房的墙上,汤宋当年随笔写下的“一生挚爱”四个字,还在吗。
这个念头尽管矫情,她却被之激动得热血沸腾。
踏进小区,守门大爷竟还认识她,向她点头,替她开门。
小区景致依旧,满园秋色,远处一位妇孺慢慢扫着黄叶。
多年之后再次伫立此地,白云苍狗,仿若隔世。前世姻缘,过眼烟云,韶华已逝,桑槐颜色亦千秋。
以往她天天从这此进出,她又何曾对此有过一眼半眼的正视。
现下旧地重游,她像个千百年前的孤魂,幽幽前来凭吊曾经的闺房,一花一树木,一草一方石,都显得静谧可爱而贴近内心。
刚走进小区就遇到了熟人,一位体态臃肿素面朝天的妇女,正弯腰拉着她蹒跚学步的孩儿,在小区喷泉附近玩耍。仔细一看,竟是当年和小园孕期相当的那个女人,如今她儿子已经一岁半的模样,长的虎头虎脑,活泼好动。
反观自己,向小园只觉得命运弄人。
那妇女一眼看到了向小园,她热情的招手,对向小园打招呼:“小园!真是你!你是不是去上班了呀?好久没看到你了,”
她快速上下打量小园,然后难为情的拢了拢凌乱的头发,由衷的感叹,“你不用亲自带孩子,真是越来越年轻漂亮了,身材保养得真好。你看我,就一个黄脸婆,老妈子。我老公成天不是上班就是打牌,就我一个人早起贪黑的带孩子,累得要死。真的,小园,你选择上班是对的!女人必须拥有自己的事业!”
向小园和善的笑了笑,在她眼里,面前这个女人浑身流淌着母爱的光辉,让人感到温暖亲切。
她很羡慕。
那妇人又问向小园,她的孩子是谁在带,是公婆还是保姆。
原来她还不知向小园已经离婚搬家的事情。
向小园摸着她儿子稀稀拉拉却异常柔软的头发,出了会儿神。
她的孩子早在两个月不到就胎死腹中,她和前夫离婚一年了他早已另娶她人如今儿女成双……她要怎样才能将这些不尽人意的事情组织成通顺的语言,她不知如何应对。
寒暄两句,她就上了楼。
站在房门前,向小园凭着一腔热血毫不迟疑的敲了门。
敲响之后她就开始后悔,毕竟这已不是自己的家,谁愿意接待一个陌生的“前主人”,这么贸然的前来总归太过唐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