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5章 一个帝国正在崛起(五)(1/2)

点击下面网址进入新版阅读页:www.doupowang.com(斗破小说网 ),全新UI设计,增加会员书架,阅读记录等功能,更好的阅读体验,精彩不容错过。

初晴很小心的问道:“苍总你到底什么意思?”

苍浩反问:“你能不能接受去国外工作?”

“哪个国家?”

“一个很小的国家,你可能都没听说过,卡科日亚,在东欧。”

“反正我在国内已经没什么亲属朋友了,去国外打拼一番也好,也许能闯出一番天地,何况我也挺西瓜欧洲……”顿了一下,初晴试探着问:“可我去那边做什么?”

“我成立了一家血狮集团,目前金融部需要有人负责,我想来想去觉得你最合适。”

初晴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你不必马上回答我,可以考虑三天,但不能更多时间了,因为那边工作很急……”顿了一下,苍浩告诉初晴:“如果你同意了,必须马上走马上任,给你准备的时间都不多。”

“不用考虑了,我答应!”初晴断然说道:“其实我是不舍得离开曹氏金融的,毕竟对这里已经很熟悉了,跟大家相处也愉快。但实事求是的说,我在曹氏金融也没更大前途了,可以说现在已经触及职业天花板,所以还不如走出去闯荡一番。”

苍浩欣慰的笑了笑:“你这么想是最好的。”

“但我有一个请求,能不能带几个人一起走,我一个人到那边人生地不熟,熟悉环境就需要有一个过程,如果带几个人过去就能马上开展工作。”

其实,苍浩自己也有类似的想法,初晴过去直接担任高管,手下必须有自己的班底。

至于这个班底的选择,自然要在曹氏金融内部,曹氏金融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发展,也走了不少员工,不过苍浩经常不上班,所以很多员工都不认识。

苍浩最熟悉的员工,还是当初刚组建曹氏金融时候的老班底,除了初晴还包括刘亚南和吕嘉琪等人。至于后来的其他员工,谁是什么样的人,谁适合什么工作,还是刘亚南和初晴他们更熟悉。

当初苍浩创业曹氏金融的这个老班底,说起来还是从曹氏地产带过来的。那么初晴出去创业,班底自然也要从曹氏金融进行选择,毫无疑问这会对曹氏金融的日常工作构成很大影响。

于是苍浩告诉初晴:“你觉得曹氏金融内部,哪些人适合跟你一起走,直接告诉我就行,我给一路绿灯……”顿了一下,苍浩叮嘱道:“不过,这可毕竟是去国外工作,而不是换一个城市那么简单,有的人愿意,有的人必然不愿意。你先列出一个名单,认为哪些人合适,然后跟他们挨个谈话,试探一下他们的想法。凡是愿意去卡科日亚的,你可以放心,待遇我一定按照上限给,正常薪资之外有驻外补助,住宿和饮食全部由集团负责。”

“好,谢谢苍总……”初晴很感动的点了点头,随后提醒:“不过,现在曹氏金融毕竟是刘亚南负责,我一下如果带走很多人,对曹氏金融肯定有影响,我担心刘亚南对我有误会。”

“你考虑问题很周全,说明已经开始进入角色了,不过刘亚南那边你尽管放心,我跟他打个招呼就行……”停顿了一下,苍浩叮嘱道:“但这件事还是要尽量保密,知道的人越少越好。等到你到了卡科日亚就会知道,血狮集团本来就是非常特殊的企业,你日常听到和看到的所有事情都必须高度保密。”

初晴急忙点头:“这个我明白。”

“我会给刘亚南打电话的,你先着手你那边的事吧……”顿了一下,苍浩再次叮嘱:“必须抓紧时间!”

苍浩放下电话之后,马上给刘亚南打了过去,简单说了一下事情经过。

刘亚南非常支持这件事,还表示曹氏金融的任何员工,随便初晴带走哪些。

初晴带走员工按说属于挖墙脚,被挖墙角的一方竟然热烈欢迎,这也算罕见。其实刘亚南的态度也很容易理解,一方面是苍浩创业,他作为老部下必须支持;另一方面则是,凡是初晴带走的员工,必是初晴的嫡系,正是这些人力挺初晴跟刘亚南竞争,如果他们留在公司,刘亚南也难以领导。

初晴列出名单,跟这些人挨个谈判,苍浩和刘亚南都没有问过名单上都是谁。原因很简单,这些人当中有一些肯定不愿意去卡科日亚,只能继续留在公司。刘亚南知道哪些人是初晴嫡系,心里难免有芥蒂,而这些人在刘亚南手下工作自己也必然不舒服,所以最好的选择就是全都装糊涂。

有些事还是糊涂一些更好,整得太明白了会让大家都很尴尬,所以初晴不会主动说出自己跟哪些员工谈过,而刘亚南也不会去问。

初晴的办事效率非常高,三天之后就带着自己选定的员工,远赴卡科日亚上任了。

初晴总共带走了十七名员工,基本覆盖了曹氏金融的所有业务领域,按说对曹氏金融的影响还是非常大的,毕竟曹氏金融本来就没多少员工,不过刘亚南会用最快速度招聘新人填补空缺。

按说这一切进行都很顺利,却不料被曹雅茹给知道了。

尽管曹雅茹已经离开曹氏集团,对曹氏集团始终非常关注,这两年来曹雅茹在集团内部也培养了不少亲信,不管什么事都会有人向曹雅茹汇报。

结果就是曹氏金融的人事变动,马上就被曹雅茹知道了,而且就像过去一样第一时间给曹志鸿打去电话:“老爸你知不知道曹氏金融人事地震?”

曹志鸿一头雾水:“什么人事地震?”

本章节未完,点击这里继续阅读下一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