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完一整天的课程,庞谢跟张洁告了声别,独自往校外走去。
他现在考虑的只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晚上吃什么,怎么吃,他比身无分文略强一点,起码买瓶水喝的钱是有的,可惜也只有这点钱了,再多一分也没有了。
要不然去越教授家里混一顿饭?庞谢脑子里忽然冒出这个念头,心里还没有想好,身体已经不由自主地往菁才园,也就是越教授的家里走去。
滴……滴……
手机铃音忽然响起,庞谢掏出手机,越青颜的名字正显示在屏幕上,手指轻滑,接通电话。
“庞谢,你在哪呢?”话筒里传来越青颜的声音。
“刚从学校出来。”庞谢说道
“好学生啊,这么爱学习,晚上有空吗?我和行云请你吃饭!”越青颜说道。
“好啊!”庞谢回答的相当干脆。
“那你来翠园餐厅,B3包间,我跟行云在这里等你。”
“没问题。”庞谢说道。
半个小时之后,庞谢乘车来到翠园餐厅,喃喃说道:“这次可真是无钱一身轻了。”
刚坐公交车,花光了他最后一点零钱,毕竟是在春明府市区,他轻功再好,也不能飞檐走壁。
进了餐厅之后,自然有服务生带他去包间,沿途之际,庞谢四下打量了一下,发现这间餐厅的装修豪华到了极点,用金碧辉煌四个字形容毫不为过。
也许有人觉得黄金很俗气,用金子当装饰会非常没品,事实告诉我们,会这么想的人一定是见过的黄金不够多。
只要金子够多,就会产生一种独特的美感!
据说,美索联邦当代大统领就特别喜欢黄金,在他的私人住宅里,用了大片大片的金箔进行装饰,大量的黄金被做成生活用品,放在你能想到的每一个地方,比如金水龙头、金马桶、金餐勺,去过他家里的人一致认为,这位大统领实在不像“光辉之主”洛达山的信徒,应该是“财富与贸易之神”沃金的信徒才对。
来到包间之后,庞谢正看到铁行云坐在那里,只看了一眼,就差点把眼睛晃瞎。
与一个月前的那个云州大汉的形象完全不同,他现在戴着一副Cartier的太阳镜,黄金一样灿烂的镜框上镶满了碎钻,脖子上挂着一条极尽繁复的金链子,穿着一件亮黄色的衬衣,上面用金线绣着浅浅的龙纹,与硕大的金项链交相辉映,衬衣下半部分撩开,露出了金光闪闪的Hermès皮带。
庞谢看着铁行云,轻轻叹了口气,一声不吭的拉了把椅子坐下,静静的看着他。
“你怎么不说话?”半晌之后,铁行云见他一语不发,忍不住问道。
“我担心。”庞谢面带愁容。
“担心什么?”铁行云好奇地问道。
“我担心你把满嘴牙全都敲掉了,换了一口金牙。”庞谢一本正经的说道。
越青颜坐在一旁,听了庞谢的话,顿时捂着嘴狂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