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西被没收之后,同样由评估机构判断出大致的价格,然后询问受害者。
受害者有两种选择权。
一种是直接从法院没收的物品中进行选择。
根据对方所欠的金额大小,受害者可以拿走相应价格的东西作为补偿。
而如果受害者不想要这些东西,只想拿回自己应得的现金。
那法院就会把这些物品移交给官方拍卖,以拍卖出售的形式将其折算成现金,补偿给受害者。
这也就是第二种选择。
这里面的过程交涉比较复杂,现实情况自然也不可能像说起来这么简单,但是在大致层面上,基本便是这样两种情况。
而让法院决定对被告人是强制执行还钱,还是没收对方的财产作为抵押。
最根本的决定因素,就在于评估机构的一纸判断。
如果判断失误,就很可能导致法院作出错误、或者不合适的选择,后期所造成的影响难以预计。
而这种影响方式,是一环套着一环进行下去的,发展到最后会变成什么后果,没人可以预估,可没人敢站出来承担这个责任。
所以,在官方所代表的评估机构里,准确性和真实性是至关重要的。
国内甚至还设有专门的监管部门。
与财政的其他机构一同接受监管,虽不敢说绝对万无一失,但也尽量排除了不必要的失误。
然而,也正是因为要保证评估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