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不说话了,心虚了,让我说中了吧!”赵春妮一看官霁白被人拉住,得意的双手抱胸,鄙夷的冷哼。
“哼!你来第一天我就知道了,一看就不是个安分的。就是为了勾搭个有钱人吧?可惜你错了,今天来的人不是你有资格勾搭的。你给人家提鞋都不配,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玩意。”
赵春妮并不是每天都来饭店,她自己有工作,在一家三流小报当实习记者。虽然她不是每天来,但在店里有眼线,店里有啥事,都逃不过她的眼线。
官霁白来的第一天就有人跟她说了,店里来了个黄毛丫头,长的好,一来就得到大家的喜欢。
赵春妮立刻就有了危机感,她从小就去店里玩,她才是应该被所有人喜欢的那个。
官霁白的消息不难打听,她是陶阿姨的邻居,去住的胡同一问就知道。
今天她本就是来找官霁白茬的,她进来时正好遇到离开的一行客人,远远的看到走在中间的男人一眼,魂都丢了。
等她回神,听眼线说官霁白就是陪那个男人吃饭,赵春妮的心脏就好像被无数只虫子啃噬。
嫉妒的恨不得撕烂她这张贱脸。
“我听说你是个野种,亲爹是谁都不知道?没准是罪犯,乞丐吧?哈哈……真脏。”赵春妮幸灾乐祸的大笑,朝着四周的人卖弄的说:“你们还不知道吧?都被她那张骚狐狸精的脸骗了吧?她是野种,她妈妈偷人生下的私生女。”
八十年代的老百姓还是很朴实,保守的。
厂里,单位里谁传出一点不好听的话,都会被人指指点点。往后的涨工资,发福利肯定也没有。更何况是官霁白这种,连亲爹都不知道是谁的私生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