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清山
那时,他正在读高中一年级,正是脑子里充满幻想、不知天高地厚的年纪,对什么都充满好奇,对什么好像又都满不在乎。
校园里的男生开始在课余勾肩搭背、恬不知耻地到其他班级搜罗美女,并为校园里貌美的女生排座次,也就是在那时,他知道了甄靓的名字。甄靓有着白皙的面容、精致的五官、长长的腿,走起路来像是小鹿在跳跃。她被那帮闲得无聊的男生评为学校一号校花,可谓当之无愧。
甄靓的名字在男生的嘴里像青蛙一样跳来跳去,时间久了,也跳到了他的心里。第一次对她有心动的感觉,是学校举行的一场排球比赛,身着短衫短裤的她四肢修长、动作优美,她的每一次击球,都会引起男生们的惊呼!就这样的,玫瑰花的种子在他心中一点点发芽。
喜欢也是默默的,这样的思念一如乞丐,衣着寒酸地藏在角落里。她的美丽让他产生了深深地自卑。他的学习成绩一般,长相也不出众,能够远远地看着她,就会感觉到无比地幸运和幸福。他会故意设计好路线与她相遇,或是提前站在她必经的路边等待她。多数时候,她和女伴谈笑,偶尔独自一人从他身边掠过时,也是一副旁若无人的样子。有时也会望他一眼,这样的惊鸿一瞥,立即让他心惊肉跳、紧张万分,暗恨爹妈给了自己一副不争气的外貌,长时间地望着镜子发呆,像是不认识自己的样子。他一遍遍地用梳子梳理头发,希望自己能够帅一点点。
有时候,他想,其实自己并非一无是处,歌唱得好,语文成绩也不错,足球也踢得像模像样,把足球踢进球门时,他甚至想象自己以后会成为中国足球的救世主。鼓起勇气在她身边唱一些伤感的情歌,她和女伴会用惊异的眼光看着他,她的目光是一种鼓励,越发唱得动情,陷入到自我陶醉中。直到那个女伴说了一句“神经病!”才把他骂醒。看着捂着嘴跑开的她的背影,他感到羞愧难当、无地自容。
一向内向的他开始大着胆子打听有关她的讯息。就这样,知道了甄靓的一些情况。她的父亲是另一所中学的校长,每个周末她都会骑脚踏车回家。
终究是胆怯,约了一个同班好友,尾随她回家,期待着和她在路上会有故事发生。那一次,不知为什么,她没有骑单车,而是一位女同学骑着脚踏车带着她。路程过半,跟在她后面的他如果继续等待,那么与她搭讪的机会就会白白溜走。深呼吸了一口气,调匀自己的呼吸,独自加速冲了上去。没想到她竟然跳下了车。原来那个女同学的家到了,剩下的不长的一段路她要自己步行走回去。真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他快骑两步:你好,是回家吧?我捎你一段吧!她抬眼与他相望的刹那,天使般洁净的面孔与秋水一样的眼睛令他惊叹不已。许是看他面相老实,她并没有拒绝他的邀请,坐在了他的后座上。她的存在,不但没有让他感觉到负载的沉重,反而好像给脚踏车加了个马达,他豪情万丈骑得像风一样。
你也是我们学校的吧?她的声音从身后传来,犹如琴弦拨动。
你认识我吗?他很惊异。
是啊,我知道你,你的歌唱得挺好的!
幸亏没有和她面对面,他一阵脸红。
我还看过你的文章,你的文章写得真好!下一期的校刊会发表出来。
你是文学社的?
是啊,你为什么不加入文学社呢?
她的话让他无以应对。虽然他的作文优秀,但由于他在班级里综合成绩一般,所以文学社毫不留情地把他拒之门外。
我知道你的名字,你叫张富贵对吧?有机会多给文学社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