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必须要承认,这世上有种男人,即便是男人这种理性的生物,也会对他们有着莫名的好感,更何况女人那种感性的生物。
而阿龙就是我众多的好友中的那其中一个。
高中的时候,每天只知道打球,一来二去,同年级打球的人都认识了遍。
我班级有两个体育生,特长是打球,爱好是贪玩,每天跟着他们,也多多少少认识了一些人。
某天的傍晚,和两个体育生吃完晚餐,对着教室姗姗来迟,也就是在文科楼的楼下,遇见了阿龙,一起的还有其他几个班级的所谓的老大。
那次经历让我印象深刻,当时恰逢阿龙和另一个人争所谓的年级老大,两个人你来我往,互有损伤,阿龙决定弄一次大的,直接拿了学校老大的名号。
七八个人,就坐在文科楼旁的五星红旗下,讨论着彼此的分工。
“死猪,你可以打四个。小胜也是四个,我虽然瘦了点,但是打三个还是没问题。至于他找外面的人的话,我也有人。”阿龙冷笑着说道。
那是除却打篮球在,阿龙在我脑海中仅有的印象,有着一股狠劲,和打球时很像。
“阿龙啊,群架不是这么算的,真的打起来,不好算的,一人一脚过来,你当场就蒙圈了。”死猪说道。
死猪和小胜都是我班上的同学,也是阿龙的死党。
“哼,别当我没在外面打过架,初中的时候,我叔就开始带着我在市里打架,总而言之,一个字,狠。那些整天读书的书呆子,两拳下去就怕了,怕什么怕?”阿龙好像尊严收到了打压,顿时有些急眼。
其他几个人沉默了下来,至少阿龙的那股对敌人的狠劲是有目共睹的,我作为唯一一个玩之不深的人,只能从他球场的风格去判断了。
就是那种硬碰硬的打,越是高大壮实的人,阿龙显得越加的搏命。
对,我说的就是搏命,年轻太不懂事,总以为生命就该如夏花之绚烂,好在,我后面再次遇见了阿龙,也看到他棱角磨平的样子,其中转变之大,不禁让我唏嘘不已。
那场打架我没去,跑去和别人打球了,而且对这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事情显得有些不在兴趣。
后来阿龙因为打架被退学了,本来就不熟络,我的内心甚至没有惊起一丝波澜。
直到大学再次遇见。
在这里,我以一个学长的身份告诉正在读高中的学弟学妹一句话,大学并没有你想象的那般美好,除非你爱上网,或者是泡妞。
刚进大学的时候,军训的晚上我走在大学的校园里,身上踹着一千多块钱,第一次感觉自己是如此的自由。
或许是高中读书时,父母管的太多,一进大学我就像出了牢笼的小鸟,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
而事实是,才第七天我就待不住了。
大学的课并没有固定的时间,而是零零散散的划分了周一至周五,轻松的时候只需要下午上两个小时就够了。
年轻的心太躁动,高中想着有时间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最终绝大多数人却将时间交给了网吧,这也是学校的网吧经久不衰的原因。
我还好,大学第一学期报了个英语晨读班,每天室友还在睡觉时,我已经到了校园的晨读班,后来大三的时候,一起晨读甚至于和我请教发音的人拿了学院的冠军,而我却在做生意的道路上一去不返。
读英语晨读只坚持了一学期,新的学期我开始做生意,就是在外面进一批货,包括香烟饮料和零食,放到宿舍里卖给宿舍的学生,赚一个差价。
也是在那时候,我再次遇见了阿龙,从第一次见面互留号码,再到对方时常打电话叫着去玩,两个本地人很快就熟络了起来。
阿龙认识后山很多做生意的老板,特别是乐琪超市的老板,有时间就在那聊天,遇到卸货什么的时候打一个下手,偶尔还能混一顿火锅。
阿龙以前在老校区,所以和林宇相熟,也是阿龙,我才认识了林宇。
因为上课的时间不同,阿龙闲来无事的时候总会打电话给我,两个人要么在乐琪陪老板聊天,要么在林宇的大台北喝一杯鸡尾酒。
所谓鸡尾酒,不过是用白兰地加不同口味颜色的果酱,搅拌均匀再加可乐或者雪碧后的产物罢了。
它们每一个都有着一个特殊的名字:蓝色妖姬,血色浪漫……
其实不过是以颜色来取名罢了。
阿龙喜欢各种新奇的事物,认识林宇后,便迷上了鸡尾酒的调法,直到一次阿龙调出了一杯三层颜色分布均匀鸡尾酒时,彻底奠定了阿龙至少在我心目中的调酒地位。